艮:艮其背,不获其身,行其庭,不见其人,无咎。
《彖》曰:艮,止也。时止则止,时行则行,动静不失其时,其道光明。艮其止,止其所也。上下敌应,不相与也。是以不获其身、行其庭不见其人、无咎也。
《象》曰:兼山,艮。君子以思不出其位。
初六:艮其趾,无咎。利永贞。
《象》曰:艮其趾,未失正也。
六二:艮其腓,不拯其随,其心不快。
《象》》曰:不拯其随,未退听也。
九三,艮其限,列其夤,厉,熏心。
《象》曰:艮其限,危熏心也。
六四:艮其身,无咎。
《象》曰:艮其身,止诸躬也。
六五:艮其辅,言有序,悔亡。
《象》曰:艮其辅,以中正也。
上九,敦艮,吉。
《象》曰:敦艮之吉,以厚终也。
艮为山卦注释
52 艮为山
《艮》二阴一阳,得地之体,以《坤》之上画,变而成《乾》,故得《乾》》最上之一阳。乾为天,天本动也,天之最上一爻,为动极而静,故为止。一阳高踞于《坤》地之上,故象山。卦与《震》反,《震》一阳内起,《艮》一阳外塞,起于内则动,塞于外则止。《序卦传》曰:“震者,动也。物不可以终动,止之,故受之以艮。艮者,止也。”此《艮》之所以继《震》也。
艮:民其背,不获其身,行其庭,不见其人。无咎。
《艮》之卦一奇巍然居上,二偶分列在下。一奇居上,象人道,二偶分列,象人身。凡人自首以下,前面眉目手足,皆二偶,惟背脊直下成奇,故眉目手足皆动,惟背不动,不动为《艮》,《艮》止也,故曰“艮其背”。夫人必面相对,乃为相见,“艮其背”,则相背而不相见,背在后,身在前,故曰“不获其身”。《艮》为门庭,心相背,行亦相背,相背则不相遇,不相遇,必不相见,故曰“行其庭,不见其人”。义皆取诸背也。
《彖传》曰:艮,止也。时止则止,时行则行,动静不失其时,其道光明。艮其止,止其所也。上下敌应,不相与也。是以不获其身,行其庭,不见其人。无咎也。
此卦上下皆山,有两山并峙之象。两山并峙,不相往来,此止之象也。人但见静为止而动为行,不知静有静之止,动亦有动之止,止为止,而行亦为止。“所”者,止之有定者也,“时”者;止之无定者也;止得其时,时即止之所,无定而实有定也。《艮》三上之阳,即《乾》三上之阳,《乾》三曰“与时偕行”,《乾》上曰“与时偕极”。静翕动辟,其时本亘古不失也,天之时不失,即天之止得其所,是故可以止,可以行,可以动,可以静,无纤芥之翳,而为光明之宗也。人能止乎其所,则以人合天,其心体自然光明,而无有障蔽矣。是即《大学》“明德”之旨。由知止,历定静,以至能虑而得,自能与时消息。以“明明德”之体,发而为“明明德”之用,固非释氏“虚无寂灭”之教所得假托哉。“上下敌应,不相与”者,凡应必一刚一柔,若俱刚俱柔,则为“敌应”,“敌应”即为无应。八纯之卦,爻皆不应,而独于《艮》言之,以《艮》兼山,止于所止,屼然对峙,两不相交,得止之义焉。按《音会》,“身北曰背”,背者为耳目所不载,故内不见身,外不见人,是以“不获其身,行其庭,不见其人”也。以其不相与而止,止无咎也。
以此卦拟人事,《彖传》曰“背”,曰“身”,曰“见”,皆取象于人身上,曰“行”,曰“止”,曰“动”,曰“静”,则不外夫人事也。人事有由动入静者,有由静入动者:由静而动者,《震》也,《震》二阴在上,一阳发于下,阳动也;由动而静者,《艮》也,《艮》二阴在下,一阳踞于上,阳止也。阳止者静而无静,动而无动,亦非无静也,非无动也,时而动,时而静,可以止则止,可以行则行,是以动静贵“不失其时”也。若老氏言玄,释氏言无,皆以静制动,遁入枯槁断灭,其道必幽昧而不明,此以阴止阳,止其所止,非《艮》之所为止也。《艮》之所止,审乎其时,得乎其所,是以阳止阴也。《艮》上一划为《乾》,《乾》为明,三至上为《离》象,《离》为光,故曰“其道光明”。卦爻上下不相应,故“不相与”,不相与则无所牵动,视若不视,闻若不闻。人能不闻不视,天下事皆无思无虑,是以得乎背,不复获其身,行在我,不复见其人。以此而处人事,人事复有何咎哉!
以此卦拟国家,“艮,止也”,所以止暴而定乱也。《艮》二阴伏下,有潜谋不轨之意,一阳在上制之,使二阴不得潜动,是以为止。“背”者,为不见之物,“艮其背”,是止之于未见之时,为能于乱之未萌而先防之也。故止之用在得夫时,止之象则取诸身。人身为阳气之会,背则为阴,阴则暗昧,阳则光明,以阳止阴,为止得其所,故“其道光明。”圣天子当阳出治,而群阴退伏,止而不动,皆潜移默化于光天之下,此其象也。六爻以初应四,二应五,三应六,往往上动下应,下动上应,互相牵与,惟八纯上下一体,故不相应。《艮》曰“兼山”,山有前有后,犹人有身有背,山在前不能见后,人于身不能见背,是两不相与也。故曰“不获其身,行其庭,不见其人”,是以无咎也。
通观此卦,按《说文》,艮本字,艮,很也,从匕目,匕目犹目相上,不相下。匕目为,狠戾不进之意。《六书本义》:也,从匕,取两目相比并也。《艮》《彖传》曰,“艮,止也”,即狠戾不进之谓。“不见其人”,即目相上不相下之象,《艮》为山并立,即取象两目比并也。总之,一动一静,为天地自然之橐仑,一行一止,为人身有定之枢机。卦体一阳止于二阴之上,外实内虚,阴虚居内,阳实揜外,如人北向背立,还视内听,是以“其道光明”。卦位《艮》《震》相因,《震》因《艮》止,《艮》因《震》动,天下无动不止,无止不动,止而动,故《震》先夫《艮》,动而止,故《艮》继夫《震》也。六爻之象,皆取诸身。初为“趾”;二为“腓”,腓足肚,在后也。三“夤”,脊膂也;四“身”,不言心,心在前也,不言背,夤即背也;五“辅”,不见面,见其旁辅也;六在卦外,不言所止,而曰“敦艮”,象山之加高也。其爻象,内三爻不如外三爻之吉。二曰“不快”,三曰“薰心”,惟初尚得其利;四曰“无咎”,五曰“悔亡”,六曰“厚终”,故《艮》外多吉。天下事终而能止,未有不善者也,所贵止之得其时也。
《大象》曰:兼山,艮。君子以思不出其位。
卦象一山之外,又有一山,两山相对,其势相连,有兼并之义,谓之兼山。凡八纯卦,皆上下一体,互相联络,惟《艮》则上下两山,各止其所,不相往来,此所以为《艮》止也。君子法《艮》之象,《艮》以山为止之所,人以位为止之所,思之思之,不敢或出焉。此即《中庸》所谓“素其位而行,不愿乎其外”也。
【占】 问时运:时运平平,宜退守,不宜妄动。
○ 问战征:宜各守疆界,不得驰域外之想。
○ 问营商:宜确守本业,不得贪意外之财。
○ 问功名:宜守旧,毋干幸进。
○ 问家宅:此宅地位虽狭,不可妄行改造。
○ 问婚姻:命由前定,不可贪富嫌贫。
○ 问讼事:不可以曲作直。
○ 问失物:当在原处寻之,可得。
○ 问疾病:止者终也,带病延年而已。
○ 问六甲:生女。
初六:艮其趾,无咎。利永贞。
《象传》曰:艮其趾,未失正也。
居《艮》之初,当趾之位。凡人动止,必自趾始,是以欲止其心,先止其身,欲止其身,先止其趾。趾止则不妄动,不妄动,则止得其所,而无失矣,故曰“无咎”。吉凶悔吝,每生乎动,止其趾,止动之初也,是遏人欲于将萌,存天理于未著,图之于始,尤当持之以永,故曰“利永贞”。《象传》曰“未失正也”,谓以阴居阳,位虽失正,而止其所止,初基正矣,故曰未失其正。
【占】 问时运:运途初交,宜守稳步,不可妄进,自得无咎。
○ 问战征:屯军山足,宜静守,不宜妄动。
○ 问营商:宜知足。
○ 问功名:初步虽微,不失其正。
○ 问家宅:此宅近在山麓,可以长住,无咎。
○ 问婚姻:百年好合,无咎。
○ 问疾病:病是足疾,艰于步履,一时难愈。
○ 问讼事:不失其正,无咎。
○ 问行人:因足不能行,一时不归。
○ 问失物:必不遗失,宜就地下僻处寻之。
○ 问六甲:生女,防有足疾。
【例】 明治二十四年,占某大臣气运,筮得《艮》之《贲》。
断曰:《艮》者两山并峙之卦,两山并峙,则不能前进,有止而不动之象也。今贵下占气运,得此初爻,“趾”足指也,凡人行动,以足在前,“艮其趾”,则足趾不动,而全体亦因之不动,即《大象》所谓“君子以思不出其位”也。知贵下宜永守其正,葆此爵位,无容再求升用,否则妄动,未免有咎矣。
六二:艮其腓,不拯其随,其心不快。
《象传》曰:不拯其随,未退听也。
“腓”,《本义》释为足肚,《正字通》云,胫后肉腓也。腓上于趾,故二象之。《咸》之二曰“咸其腓”,《咸》主夫感;《艮》二曰“艮其腓”,《艮》主夫止,止则安止不动矣。然趾与腓,皆为动体,本不欲止也,所欲止者心也。心欲止,则趾不能不止;趾既止,而腓亦随之,是腓固随趾为动止者也。“拯”,援也,“不拯其随”者,谓三“限”在上,不肯俯听,趾腓相随而动,故二之心有“不快”也。《象传》曰,“未退听也”,谓既不能拯其动,又不能退而听命,以从其止,是以“其心不快”矣。
【占】 问时运:运途有阻,宜裹足不前,不宜随心而动。
○ 问战征:止,不进也,坚守不动,又无外援,是以戚戚也。
○ 问营商:货物止而不售,甚为可忧。
○ 问功名:不得寸进,又苦无大力之援。
○ 问疾病:“腓”,病也,《诗》云“百卉具腓”,为秋风所虐也。此病亦必是秋症,恐非药力所能救援也。甚为可忧。
○ 问婚姻:腓亦为避,宜避绝之。
○ 问六甲:生女。
【例】 应友人石坂氏之请,为占矿山事,筮得《艮》之《蛊》。
断曰:《艮》为山,腓在山足之上,《彖》曰“艮其背”,背身后也,爻之取象,皆在背后。为占矿山,而得此爻,知矿山之穴,宜在山背。初为趾,二为腓,腓上于趾,知其穴又在股之下,足之上也。“艮,止也”,论其事,谓停止。在趾与腓本喜动,不喜止,曰止,其心必为之不快矣。今必倡始,议将停止,随从者亦无力拯救,固宜作退步为是。必待五爻“悔亡”,得其辅助,可复与也。以爻计之,当在三年之后。
【例】 明治二十七年冬至,占战后形势,筮得《艮》之《蛊》,呈之内阁总理大臣。
断曰,卦体取诸山,卦象取诸身,身本动也,山则止而不动;卦又于身之中取诸背,背无所见,背亦不动也。卦与《震》反,《震》动而《艮》止,所谓动极而止者也。今占战后形势,得《艮》二爻,初为趾,二为腓,腓进于趾,腓能屈能伸,其动尤甚,其力较强,论战后形势,固较昔而尤强也。战后得此巨数偿金,在从征军士,皆自夸威武之力,每每藐视文官。至在朝大臣,总计全局,当以此金拓张军备,是为首要,而不能随从军士之心,其心未免不快也。且《序卦》曰,“艮者,止也”,谓大战之后,宜休养,不宜躁动,古称止戈曰武,此其征也。武士之心,固好动,不好静,止而不动,致多郁郁不乐,亦情所必有。观腓之动,凡腓自动,心为之也;在武士之动,亦非武士所能自主,朝廷为之也:是在朝廷静镇之耳。
九三:艮其限,列其夤,厉,薰心。
《象传》曰:艮其限,危薰心也。
“限”者,门限,为内外之界限。三处内外之间,横亘一画,故象限。“列”,分解也,虞氏作裂。“夤”,通作;马云“夹脊肉”。按《咸》五曰“脢”,《易传》谓“在脊曰脢”,郑云,“脢,脊肉”,是夤与脢,字异而义同也。“薰”,通作熏,灼也。三之《艮》限,为隔绝一身上下,使不相通,则将分心背而为二,一若门限之隔绝内外,此释氏所谓“降伏其心”是也。以强伏其心,心者,火也,心火上灼,烛烛炎炎,薰灼于方寸之中,不可扑灭,则其心危矣,《诗》云“忧心如薰”,此之谓也。岂知心本虚灵,感而遂通,《咸》之“咸其脢”,与《艮》之“艮其限”,一感一止,初无二致,《彖传》所谓“时止则止,时行则行,动静不失其时”,一任心之自然,而未可以隔绝为止者。隔绝为止,是欲定其心,乃适以危其心,心岂可以强制者哉!夫人一身脉络血气,上下前后,必周流贯通,无所阻隔,而此心自觉泰然,否则上不降,下不升,则脉络不通,血肉分裂,心其能得安乎?故曰“厉”。“薰心”,《象传》易“厉”曰“危”,盖危较厉,为更可惧也。
【占】 问时运:运途顺逆,皆当顺时,强制者危。
○ 问战征:两军相对,各争疆界,安得划界自守乎?自守者危矣。
○ 问营商:货物务在流通,乃可获利,况今万国通商,输入输出,互相交易,若闭关自限,必穷之道也,可危甚矣。
○ 问功名:专守一艺者,必非大器。
○ 问家宅:治家之道,内外出入,固宜严谨,但不宜隔绝,隔绝则财用不通,而家道危矣。
○ 问婚姻:婚姻之道,本由天合,若苟守门户,不能成两姓之欢。
○ 问疾病:必是隔症,上下不交,血脉不通,病势可危。
○ 问讼事:是上下之情不达,曲直难分。
○ 问六甲:生女,防难产。
【例】 某氏来请占某贵显气运,筮得《艮》之《剥》。
断曰:爻象为血脉不通,心背分裂,势颇可危。今贵下占气运,而得此爻,知贵下于政府内外,情好或多不协。其所由来,在于位置自高,不屑与人往来,遂至势分隔绝,情意不通,其势几成孤立,虽有才智,无所展布,此身危矣。爻辞所云“艮其限,裂其夤,厉,薰心”,其象如是,贵下宜旁求诸《咸》。《咸》五曰“咸其脢”,斯无悔矣。
六四:艮其身,无咎。
《象传》曰:艮其身,止诸躬也。
“身”者,总括全体而言,分言之,则一身亦有上下之别。六四居下卦之上,上卦之下,当心之位,在一身之中也。爻得柔正,上比六五,为能“止其所止”,洁身自好,虽不能兼善天下,亦可以独善其身,较之内卦三爻,为稍胜也。但以阴居阴,不堪有为,只能以身为天下模范而已,故曰“艮其身,无咎”。三爻言心,四爻言身,心虚而身实,期人含虚而践实,斯不坠入释氏虚无之弊。《象传》以“止诸躬”释之,躬,犹身也。是以身止心,即《大象》所谓“思不出其位”也。
【占】 问时运:运途柔顺,能保其身,自得无咎。
○ 问战征:难望进取,但于我身无所伤败,咎复何有?
○ 问营商:只能保本。
○ 问功名:无得无失。
○ 问家宅:安居无咎。
○ 问婚姻:平平。
○ 问疾病:是带病延年之症。
○ 问失物:即在身上寻之。
○ 问六甲:生女。
【例】 明治二十年,占某贵显气运,筮得《艮》之《旅》。
断曰:四爻介上下之交,当心之位,心内而身外,曰“艮其身”,是兼身心而言也。然《艮》主夫止,止则无所作为,是不足以见功,但求无咎而已。今贵下占气运,得《艮》四爻,爻曰“艮其身”,有保身安命之象。四爻比近尊位,知贵下爵位已显,为宜谨守职分,夙夜弗懈,以保全一身声名禄位,安享此太平之福,复有何咎?《大象》所谓“君子以思不出其位”,惟贵下有焉。
六五:艮其辅,言有序,悔亡。
《象传》曰:艮其辅,以中正也。
五居外卦之中,二偶分列,有辅之象。按《咸》上曰,“辅,腾口悦也”,是辅所以出言;“艮其辅”,斯言无失言矣。君子之道,寡言则寡悔。“艮其辅”者,固非止其辅而不言也,惟在时然后言耳。时然后言,则言有其序,可以默则默,可以语则语,语默不失其时,故“悔亡”。《象传》以“中正”释之,“艮其辅”,谓上得其中正,是以“言有序”而“无悔”也。
【占】 问时运:运得中正,故无悔忧。
○ 问战征:行军之际,最忌谣言妄作,惑乱军心,“艮其辅”使不妄言,斯号令严明,所向无敌矣。
○ 问营商:商情犹如军情,消息不容漏泄,“艮其辅”,则言得其要矣。
○ 问功名:巧言必黜,昌言则拜,言得中正,立谈可取卿相也。
○ 问家宅:此宅位得中正,居之无悔。
○ 问婚姻:媒妁之言,每多虚诞,听者宜慎。
○ 问疾病:必是牙关紧闭,口不出声,得能发声,病乃可治。
○ 问六甲:生女。
【例】 明治二十四年十一月,贵族院议员日野西公、善神道总裁稻叶正邦来访,曰:今春恶疫流行,三条相国以下二三元老,遽而薨逝,实国家之不幸也。寻又有大津之暴举,浓尾之震灾,以及伊势神宫庭燎无风启灭。此皆意外凶变,自古罕闻,而适于今年叠见之。所谓国家将兴,必有祯祥,国家将亡,必有妖孽,此其兆也,能不惧乎?今议会开设在近,是为上下臣民,最所注意,请君一卜,以见议院之兴败。余曰:仆昨年十二月既占之矣,以爻辞上呈松方总理、土方宫内二公,卦爻遇《艮》之《渐》。
断曰:《大象》曰“兼山”,为两山兼峙,阻绝往来,有上下不通之象。今占众议院,得《艮》五爻,爻辞曰“艮其辅”,是止众议之辅,使不得以无稽之言妄干上听;曰“言有序,”谓议者所言,当必秩秩有序,斯可听纳。爻象若预知此番众议,必多出言不逊,好与政府为难,卒至奉敕解散,亦势所必有也。即使众议言皆有序,亦但曰“无悔”而已,未足以见功也。众议院之兆如此。
两公听之大感,至十二月,众议院果奉诏敕解散。
上九:敦艮,吉。
《象传》曰:敦艮之吉,以厚终也。
上居《艮》之终,即止之终也。“敦”,加厚也,所谓泰山不让土壤,故能成其高,即敦厚之谓也。上能以敦厚自止,是以获吉。《艮》六爻,惟上言吉,盖《艮》之为道,上爻足以尽之。上能坚守此心,知其所止,是以厚重如山,不可动摇,吉莫大焉。《象传》以“厚终”释之,谓止以敦而乃安,敦以终而弥厚,是《艮》之所“成终”者,在此厚,而所以“成始”者,亦即在此厚也。
【占】 问时运:运途至此,无可复进,惟厚益加厚,是以得吉。
○ 问战征:地位至上已极,要在兵力加厚,无不获吉。
○ 问营商:是上手生意,价高物美,获利必厚。
○ 问功名:必应上选,吉。
○ 问家宅:必是世代忠厚之家,吉。
○ 问婚姻:吉。
○ 问疾病:素体厚实,不药有喜。
○ 问六甲:生女。
【例】 明治二十七年三月,某贵显来,请占气运,筮得《艮》之《谦》。
断曰:上处重《艮》之极,即为兼山之上,山以厚重为体,山愈高则愈厚,故全卦之义,归成于上,而上乃独得其吉,即可见晚运之亨通也。今贵下占气运,而得上爻,知贵下身居民上,爵位崇高,人民瞻望,俨同山斗,而素怀忠厚,未尝以势位凌人。“敦”者,厚也,《艮》者,止也,贵下当止其所止,厚益加厚,于己于人,无不获吉。大运之盛,于此可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