䷛【巽下兑上】
大過:棟橈,利有攸往,亨。
頤之虚中,虚故受實,實則剛,剛而後過,二卦之象相終始也。故頤以虚為主,而過以剛為義。過非人之失也,過于用剛也。過于用剛,所以為大者過也。當本末弱而棟橈之時,非過于用剛不可也。夫大厦將顛,梁棟傾橈,不可扶持,是以必當大過治之也。亦猶衰亂之世,天下蕩蕩,无綱紀文章,非聖人大過常道以治之,豈能復治哉?利有攸往,亨者,大過棟橈之時,利于聖賢大過治之,然後亨也。由此觀之,大過之時,亦非不可治之世,特蠱弊之大者耳。患无剛過而中之德,以行大過之事也。
彖曰:大過,大者過也。棟橈,本末弱也。剛過而中,巽而說行,利有攸往,乃亨。大過之時大矣哉!
伊川曰:聖賢道德功業大過于人,凡事之大過于常者,皆是也。又曰:堯、舜之禪遜,湯、武之征伐,皆由此道也。又曰:立天下之大事,興不世之大功,成絶俗之大德,皆大過之事也。雍曰:彖言大者過也,蓋明大過之義,非言小者之過也。棟橈,大過之時也。大過之時,外則棟橈,故宜用剛;内則剛過而中,是以其剛可用,所以成大過之象。然剛過而中,非剛德過中也,乃剛過之德又不失中者也。剛過之德既不失中,又巽而說行者,罔咈百姓以從己之欲也,所謂致天下之大利,成天下之大順者也。以是而有攸往,寧无利亨乎?大過之時大矣,非大人孰能當之?
象曰:澤滅木,大過;君子以獨立不懼,遯世无悶。
澤上而木下,滅木之象也。滅木,澤之過也。君子于大過之時有二道,或進則大有為,或退則窮處而已。進而大有為,則反天下之衰弊,獨立不懼可也。退而窮處,則遯世无悶可也。禹之治水,伊尹之相湯,伯夷之諫武王,皆大過之事,可謂獨立不懼者矣。孔子反魯而剛,詩、書繫周易,作春秋。顔子人不堪其憂,回不改其樂,亦皆大過之事,可謂遯世无悶者矣。若接輿、荷蓧、長沮、桀溺,皆失德之人,非遯世之士也。遯世无悶,幾于乾道之潛。二者蓋聖賢出處之大致,非止于行過恭,喪過哀,用過儉而已。
初六:藉用白茅,无咎。象曰:藉用白茅,柔在下也。
大過之初,未可大有為,而初六旣柔居下,又不可以有為者,故特可用于過厚而已,此藉用白茅之義也。藉用白茅,在初六則无咎,二則失之不及矣。上六不知柔道之難濟,是以凶也。
九二:枮楊生稊,老夫得其女妻,无不利。象曰:老夫女妻,過以相與也。
澤,潤養木者也。木之枯者不可復生,其澤之潤養至于枯楊生稊生華,則潤之大過可知,故二五取以為象。然則聖賢當棟橈之世,其用剛也,必如澤之潤養枮木,使之生榮而後可,豈不大哉?且枮楊不可復生,猶老夫之不能復妻也。今枯楊生稊,有實之漸,潤澤之力也。老夫女妻有子息之理,過以相與之致也。用剛如是,何所往而不利哉?九二下比初六之柔,故有女妻之象,蓋大過之得其道者。稊之字,他書无見。王輔嗣曰:稊者,楊之秀也。爾雅云:木謂之華,草謂之榮,不榮而實謂之秀。如此則秀主草言,且楊一木也,既言其華,又不得兼不榮而實之名也。虞翻曰:稊,稚也。說文云:穉,幼禾也。後世作稚、䄺,皆同音。如虞言,則為䄺可矣。鄭氏作荑,陸云謂山榆之實,如此則爾雅所謂莁荑,蔱蘠也,益非矣。說文又有荑草,即詩之柔荑,亦无稊義。
獨伊川曰:稊,根也。稊字之釋,終不可明如此。以爻意推之,則老夫女妻有實之象,而老婦士夫徒華而不實也。實則可久,華不可久也。然稊字之疑,其來尚矣。今從根義。
九三:棟橈,凶。象曰:棟橈之凶,不可以有輔也。
木之所以能任重者,剛之材也;君子之所以任重者,剛之德也。欲剛必以柔守之,是以能成其材與德也。九二之生稊,得其女妻,有柔以輔之也;九三之棟橈,无柔以輔之也。上應上六而无柔以輔之者,蓋卑不能有尊以為輔故也。且任重雖在我,而輔我之任者在人,是猶一棟之強,不能獨任室屋之用,必資衆材之輔焉。无以輔之,則棟橈矣,能无凶乎?彖曰:剛過而中,巽而說行。是為柔輔剛之義也。
九四:棟隆,吉。有它,吝。象曰:棟隆之吉,不橈乎下也。
九三之應上六,卑不能有尊,是以无輔。初六之應九四,得居下輔上之義,是以九四之棟隆而不撓乎下也。在大過之時,九四非大有為之才,僅足小用,任重不撓其剛而已,它用之則吝矣。故九四之不能有它,雖愈于三之不能有輔,其于大過之道亦未優也。
九五,枯楊生華,老婦得其士夫,无咎无譽。象曰:枯楊生華,何可久也。老婦士夫,亦可醜也。
三四之應同,故皆曰棟,而其應有橈隆之異。二五之道同,故皆言枮楊夫婦。然五之承上,二之乘初,尊卑上下之位不同,而老少夫婦之情自異也。三,下體也,是以不能有輔。五,尊位也,故得夫婦之道焉。然上承于陰,不如下比之順也。上六之過,不如初六之謹也。二五之辭,二為優矣。華見于外,敷榮而已,不若稊之可久也。老婦之得士夫,反婚姻男女之正,方之女妻為可醜也。觀象之辭,蓋言不若初二之相與也。无咎,无譽者,僅得无咎,幸矣,何譽之有?二之枮楊,謂老夫也。五之枮楊,謂老婦也。老夫女妻則剛為主而柔輔之,大過之得者也,故无不利。老婦士夫則柔為主而剛輔之,大過之失者也,故无譽。而象言何可久,亦可醜之意也。然大過之道在臣下為多,故彖言獨立不懼,遯世无悶,而九五亦不以君道責之,亦猶君道之无明夷也。曰:人君亦有大過如此者,其義何如?曰:人君大過如此,則九五休否之君也。
上六:過涉滅頂,凶,无咎。象曰:過涉之凶,不可咎也。
上六以柔道居過之極,不知以濟剛為己任,而欲自同剛德以有為,是以有過涉滅頂之象焉。其凶自為之,不可咎于人也。易于諸卦言无咎者以百數,獨大過上六无咎,先儒之說大相反。王輔嗣謂處大過之極,涉難過甚,至于滅頂,志在救時,不可咎也。如是則取義于卦之時,與震之上六雖凶无咎之義同。
伊川先生曰:上六以陰柔處過之極,為小人過常越理之事,履險蹈禍,過涉滅頂,其凶自為之,无所怨咎。如是則取義于爻之才,以其才不足而過涉,與節之六五又誰咎之義同。使上六果以救時而滅頂,則輔嗣之言為得;使非救時而自為之,則伊川之言當矣。且大過之時固大矣,卦辭言利有攸往,象言獨立不懼,謂其救時亦可,然未免有不度德量力之失。至于六爻,俱无濟時之義,獨有自為之文,而上六乃以陰柔之才致過涉之凶,故伊川之言由是而發。大扺大過六爻,其義皆難通,上六特甚。雍于此義誠不能决,第考諸卦之爻,有才不足而自任者,如鼎之九四,直以折足而致凶;夬之初九,直以不勝而往為咎。竊意伊川先生取義于爻者以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