䷏【坤下震上】
豫:利建侯行師。
馬氏、王氏以豫為樂,從釋詁也。關氏曰:豫,備也,備豫則安逸也。孔氏以為逸豫,又為悦豫,亦釋詁之義。程氏言動而天下順應為和豫,蓋取彖義。諸儒之說不同如此。大率易之名卦,兼備衆義,固非一字可訓,故豫得兼和悦逸樂。備豫為名,而和悦逸樂不可以一字盡豫之道,故伊川既曰和豫,又曰逸豫,為得之矣。考之于卦,獨無備豫之義,而關子明言之者,蓋因繫辭言重門擊柝以待暴客之意也。且豫之為卦,上動而下順,惟動丕應,徯志者也。以此建侯,則内无不服之人;以此行師,則外无逆命之敵。周封同姓五十而不以為私,順故也,所謂利建侯也。湯東西南北之征而天下不以為怨,順故也,所謂利行師也。
彖曰:豫,剛應而志行,順以動,豫。豫順以動,故天地如之,而況建侯行師乎?天地以順動,故日月不過而四時不忒;聖人以順動,則刑罰清而民服。豫之時義大矣哉!
三才一理也,順之則易,逆之則難,行于一身尚不能違,況有天下國家如建侯行師者乎?故得其理而順動則豫,雖天地于日月四時尚不能外此,則人道固不能違也。是以聖人刑罰清而民服,所以為順也歟!夫順,坤道也,貫通三才,非止人事,故論其時則建侯行師,論其義則天地如之,不亦大乎?卦以九四為主,言剛應而志行者,羣隂應剛,得行其志,順動而已。
伊川曰:既言豫順之道,其旨味淵永,言盡而意有餘也。故復贊之云:豫之時義大矣哉!欲人研味其理,優柔涵泳而識之也。時義謂豫時之義,諸卦之時與義用大者,皆贊其大矣哉!豫而下十一卦是也。豫、遯、姤、旅言時義,隨言隨時之義,坎、睽、蹇言時用,頤、大過、解、革言時,各以其大者言也。
象曰:雷出地奮,豫。先王以作樂崇德,殷薦之上帝,以配祖考。
先人曰:雷出地,蓋帝出乎震之時,于夏則仲春之二月,于周則孟夏之四月也。又曰:大司樂以圜鍾為宫,雷鼓、雷鼗、孤竹之管、雲和之琴瑟、雲門之舞,于地上之圜丘奏之。圜鍾,夾鍾也,夏時二月律也。則雷出地奮,豫而作樂崇德,其在于斯時乎?帝者,生物之宗;祖考者,人之始也,故推以配焉。雍曰:雷出地奮,夏之二月,天地萬物悦豫之時也。作樂崇德,治定功成,君臣萬民悦豫之時也。樂之出虚,蓋本隂陽之氣,自无而生有,故因器而成聲。器可見者也,聲可聞者也,氣不作焉,聲不聞矣。雷之收發,何以異此?故隂陽者,雷之氣也;而雷者,隂陽之聲也。春秋者,又雷之器也。非鍾鼓則樂无作止,非春秋則雷无收發。以是知雷之與樂,非特取象而成,其實一氣同類。特大而作于天地者曰雷,小而作于人者曰樂,此見先王法象乎天地之道也。故祭義曰:君子合諸天道,春禘秋嘗。此言夏商之時也。又曰:禘有樂而嘗無樂。以見先王作樂之道,因雷之收發,其微如此。蓋春秋者,天地之闔闢也。一闢而雷奮,于是乎作樂以通隂陽之氣;一闔而雷收,于是乎不作樂以順隂陽之理。此所以禘有樂而嘗無樂,合于豫之作樂崇德也。
初六:鳴豫,凶。象曰:初六鳴豫,志窮凶也。
初六之鳴,如謙上六之鳴,感其應而有求也。上六之鳴,蓋鳴而求謙;初六之鳴,蓋鳴而求豫。豫而知裁,尚或有失,況知其悦逸而鳴以求之乎?且鳴而求謙者,志猶未可得,況鳴豫乎?其志窮凶也宜矣。夫履霜之始,未堅氷也,馴致其道,則堅氷也。鳴而求豫,未至于凶,馴致其道,則凶矣。聖人知幾,故欲早辨也。志窮凶也,窮其求豫之志,則凶也。
六二:介于石,不終日,貞吉。象曰:不終日,貞吉,以中正也。
繫辭曰:幾者,動之微,吉之先見者也。又曰:惟幾也,故能成天下之務。是以聖人貴夫知幾者以此。豫之六二,知幾之君子也。知逸豫之道,必凶而後已,故不為逸豫。中正自居,介如石焉,守以貞固,是以吉也。觀其上交不諂,是不與上為豫也;下交不瀆,是不與下為豫也。上下无與應,不得變其志,故中正之道常存,而貞固之守益堅,非介如石之象乎?終日則失于不能早辨,不終日所以為知幾也。古之人行此道者,其惟文王乎!始于憂勤,終于逸樂,文王之治也。至于不敢盤于遊田,以庶邦惟正之供,故能享國久長,而得介于石之吉也。明此道者,其惟周公乎!觀其作無逸以戒成王曰:無淫于觀、于逸、于遊、于田,以萬民惟正之供。惟成王能持盈守成,為太平之君子,亦得介于石之吉也。不然,則盤遊無度,太康尸位之逸豫也;酗于酒德,商王受之迷亂也。故孔子曰:知幾其神矣乎!惟文王、周公其盡之。然有初六之鳴,故有六二之介。
六三:盱豫,悔。遲有悔。象曰:盱豫有悔,位不當也。
處豫之道,戒在于不能自立,而優柔无斷,是以馴致必至于凶。故六二以介如石為得,而六三以盱遲有失也。夫睢盱視上而悦之,非介如石者也;遲遲疑而有待,非不終日者也。視而悦之者,失于不立;遲疑有待者,失于无斷。與夫鳴而求之者,過猶不及耳,宜其皆為有悔之道。欲无悔者,无他道焉,介然不動以守之,斷然不疑以行之,惟此見六二之貞,可謂能知能行者也。孔子之不惑,顔子之弗失,孟子之不動心,亦皆六二介于石之道歟?再言悔者,一盱一遲,皆各有悔也。
九四:由豫,大有得。勿疑,朋盍簪。象曰:由豫,大有得,志大行也。
九四以一陽而總衆隂,為豫之主,以順動自任者。方是時,上无剛健之君,則衆隂不得不由之以豫也。由之以豫,則天下少安,所以大有得也。然處由豫之道,在于信立而勿疑,勿疑故朋盍,朋盍則總衆智力以安上,其序如此也。昔齊晉之霸也,歸魯三敗之地,示原三日之圍,可謂信立矣。會于葵丘,會于踐土,可謂朋盍矣。總諸侯以尊王室,非安上乎?此雖霸者之事,然孔子嘗曰:微管仲,吾其被髪左衽矣。蓋孔子之意,以為雖非三王之舉,豈不愈于委而棄之夷狄也哉?是所以由豫之為大有得也。
伊川曰:簪,聚也。簪之名,取聚髮也。
六五:貞疾,恒不死。象曰:六五貞疾,乘剛也;恒不死,中未亡也。
伊川曰:居得君位,貞也;受制于四,有疾也。五居尊位,權雖失而位未亡,故云貞疾恒不死。雍曰:九四以一剛為豫之主,六五不能正為君之道。求其所以然,蓋失于好逸,不知文王、周公之戒,馴致于君弱臣強而不能振也。其猶平王東遷,下堂而見諸侯之時乎?君德微矣,雖僅能守其位,譬夫人之老也,血氣既衰,疾亦甚矣,僅得常不死而已。中未亡者,終亡之象已見,特其中未盡亡而已。
上六:冥豫,成有渝,无咎。象曰:冥豫在上,何可長也?
上六豫極之時,冥昧耽樂,迷不知反,豫之凶將成矣。或有變焉,亦且无咎。蓋豫雖必至于凶,而上六知變之位,聖人貴其能變,故不言冥之凶,而言渝之无咎也。且初六之鳴未凶而言凶,上六之冥當凶而曰无咎,何哉?蓋鳴于終者則未必凶,鳴于初者馴致于終,則其凶必矣。冥于終者變則无咎,冥于初者雖變亦有咎,其凶又有甚于鳴矣。故上六之冥,始勤而終怠者也,非若鳴之怠于初也。是以其為凶咎係乎初終,而不與于鳴冥之輕重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