杂卦传-[宋]易祓撰《周易总义•卷二十》

[宋]易祓| 易经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【周易十翼】杂卦传 [宋]易祓撰《周易總義•卷二十》

乾剛坤柔,比樂師憂。

臨、觀之義,或與或求。

屯見而不失其居,蒙雜而著。

震,起也。艮,止也。損、益,盛衰之始也。

大畜,時也;无妄,災也。

萃聚而升不來也,謙輕而豫怠也。

噬嗑,食也;賁,无色也。

兌見而巽伏也。

隨,无故也;蠱,則飭也。

剥,爛也。復,反也。

晉,晝也。明夷,誅也。

井通而困相遇也。

咸,速也。恒,久也。

渙,離也。節,止也。解,緩也。蹇,難也。睽,外也。家人,内也。否、泰,反其類也。

大壯則止,遯則退也。

大有,衆也。同人,親也。革,去故也。鼎,取新也。小過,過也。中孚,信也。豐,多故也。親寡,旅也。

離上而坎下也。

小畜,寡也;履,不處也。

需,不進也。訟,不親也。大過,顛也。姤,遇也,柔遇剛也。漸,女歸待男行也。頤,養正也。既濟,定也。歸妹,女之終也。未濟,男之窮也。夬,決也,剛決柔也。君子道長,小人道憂也。

經之上下,已見序卦,唯雜卦之義未詳。謂聖人雜揉其辭,不以序分,則自乾、坤至困,凡三十卦,有合于上經之數。自咸至夬,凡三十四卦,有合於下經之數。其謂之雜也,決非偶然者。或謂雜卦自乾至夬,所以釋伏羲六十四卦,今不可攷,姑以其義釋之。乾以九為老,陽剛也。坤以六為老,陰柔也。比以五為得位,樂也。師以二為犯難,憂也。臨之二陽在下,我出而與乎人也。觀之二陽在上,人望而求乎我也。屯以初九為建侯之利,見而不失其居也。蒙以九二克家而吉,雜而著也。震以一陽動于二陰之下,起也。艮以一陽止于二陰之上,止也。損至上九而弗損,盛之始也。益至上九而莫益,至上九而莫益,衰之始也。大畜宜止,而三與初二之上行時也。无妄宜吉,而五與三上之有眚災也。萃以坤衆在兌說之下,而後聚于上也。升以坤衆往巽順之上,順而不來于下也。謙以三之勞謙而下于人,輕也。豫以四之由豫而玩于樂,怠也。噬嗑自二至五而言,噬,食也。賁自四至上而言,白,无色也。兌以一隂說于二陽之上,見也。巽以一隂入于二陽之下,伏也。隨以无事而偷安,无故也。蠱以有事而振起,飭也。剥之言爛者,一陽將復而五隂潰于内也。復之言反者,五陰浸退而一陽反于下也。晉之明升于上,晝也。明夷之明傷于下,誅也。井以初升于五,通也。困以上降于二,相遇也。咸以少男少女而相感,速也。恒以長男長女而永久也。渙以風行水上為散離也。節以澤上有水為防止也。解以五來二為復吉,緩也。蹇以二往五為涉險,難也。睽之火在外則氣散,外也。家人火在内則神凝,内也。泰之陽往而復,反泰之類也。否之陰終而傾,反否之類也。大壯四陽在下而不過于用壯,止也。臨之二陽在下,而不果于求勝,退也。大有以交孚,有其大衆也。同人以中直,而同乎人親也。革以火鎔金為用,去故也。鼎以木鑽火為用,取新也。小過四陰在外,而過其常,過也。中孚二隂在内,而守其常,信也。豐以盛大為憂,多故也。旅以孤弱為懼,親寡也。離之火性炎上,上也。坎之水潤下,下也。小畜以陰畜陽,而未大寡也。履以柔履剛,而能應不處也。需之坎險在前,不進也。訟之坎險在下,不親也。至大過本末俱弱,以顛為義。自此以下凡八卦,皆不相偶,以為錯簡,則音韻皆協。或謂大過兩體已具夬、姤,繼以夬、姤,則有君子決小人之象。其說固有理,而亦盡八卦之義。竊謂小人之禍,常生于姤,而必以正勝而後可。頤者,大過之反,固以養正而吉。若漸與既濟得中正,君子于此知所勸。歸妹、未濟失位不正,君子于此知所戒。至于夬,則君子道長,小人道憂。夬一變則為乾、復乎?天理本然之初,如元亨利貞,而貞復歸于元,始終大易,生生不窮之道也。

周易總義卷二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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