䷝【离下离上】
離,明也。離之成卦,卦之上下二體,各以一隂麗于二陽之中,其義為兩明相重,乃三代以來人君重明繼世之象。初爻言履錯之敬,則明之謹于始者。二爻言黄離元吉,則明之正于中者。三爻言日昃之離,則明之善于終者。下三爻離體,前一君之象也。四爻言突如其來如,則剛躁之害我明者。五爻言出涕戚嗟,則憂畏而保其明者。上爻言出征折首,則慎動而用我明者。上三爻離體,後一君之象也。前後皆明,是為重明。苟繼世之時,所麗非正,則禍亂實階于此。秦、隋季世,其事亦可為鑑。此離之所謂重明,要在乎謹所麗而已也。
離:利貞,亨;畜牝牛吉。
彖曰:離,麗也。日月麗乎天,百穀草木麗乎土,重明以麗乎正,乃化成天下。柔麗乎中正,故亨,是以畜牝牛吉也。
離之為麗者,明也。卦言利貞亨,而彖以日月草木百穀釋之,既曰重明以麗乎正,乃化成天下,又曰柔麗乎中正,何也?夫柔之麗乎中者,五爻也。柔之麗乎中而正者,二爻也。二明于始,五重于後,五得中在上,亦欲麗乎六二之中正,是知離之成卦,所主在二也。六二柔順而有牝牛之象,蓋人之惡乎柔順者,為其邪而已。今麗乎中正,亦何惡乎柔順也?畜者,養也。養之以中正之道,即利貞亨之義,此重明之得所麗者然也。
象曰:明兩作,離;大人以繼明照于四方。
作,如雷雨作解,天地解而雷雨作。作字為句。明兩作。離者,所以繼明也。象之取義不一,繼與重異。重有前後相重之義,繼有始終相繼之義。繼明一而已,何以言兩作哉?大人與日月合其明。明之所形,有始有終。苟或一息之不繼,則明有時而或息。惟始終相繼之無有間斷,所以無遠不照,方是大人之明者也。
初九,履錯然,敬之,无咎。
象曰:履錯之敬,以辟咎也。
離者,火也。躁而麗于物,故于其初者戒之。蓋文明之初,侈靡紛華,錯然于前。當是之時,出與物接,吉凶休咎,實係于所履。一或不敬,咎所必至。古之人主,惟知履錯之敬,而不至輕于所履,此避咎之方,所以无咎者也。
六二,黄離,元吉。
象曰:黄離元吉,得中道也。
二爻與五爻,皆以柔得中道。柔之麗乎中者,五爻也;柔之麗乎中而又正者,二爻也。中正之道,惟六二爻能兼之。彖言柔麗乎中正,故亨,是謂黄離。蓋六爻中正之爻,而黄即中正之色,與坤之黄裳同義,所以皆謂之元吉。象以元吉為得中道者,離以中為重之故也。
九三,日昃之離,不鼔缶而歌,則大耋之嗟,凶。
象曰:日昃之離,何可久也。
鄭、薜本無凶字,晁古易。按:無凶字,得象數。
九三爻下卦,離體之極也。夫日過則昃,作易者所以致日昃何可久之戒。蓋有始有卒者,天道之常也。當衰暮之年,知道者處之,如唐堯之明揚側陋,周武王之貽謀燕翼,安乎常而已矣。若夫不鼓缶而歌,則大耋之嗟,未免有哀樂之相襲,非知道者也。
九四,突如其來如,焚如,死如,棄如。
象曰:突如其來如,无所容也。
四已升乎上體,而火性炎上,逼近六五。當重明之始,或有害我之明,突如其來,如如舜之四凶,周之四國,盛世所不能兔。惟六五爻柔中在上,麗乎中正,不為剛所陵,而四則无所容,適所以貽自焚之禍,以至若燼而死,若灰而棄。其殘滅有如此者,乃剛而犯上之故也。
六五,出涕沱若,戚嗟若,吉。
象曰:六五之吉,離王公也。
六五以柔中處尊位,重明繼世之主也。人主繼世之初,以代親為憂,故言出涕戚嗟,取互兑為澤為口之義。象言六五之吉,離王公者,言必若是而後可以麗王公之位,在書顧命、康王之誥是已。若曹丕為嗣而喜見辭色,君子以是知魏祚之不昌,憂樂之間,吉凶判焉。此不以位為樂者,所以麗正而獲吉也,故其宜耳。
上九,王用出征,有嘉折首,獲匪其醜,无咎。
象曰:王用出征,以正邦也。
上九言王而不言公者,公無專征之義,而出征乃王者之事。蓋重明之始,以正邦為急。有扈之戰,商、奄、淮夷之伐,皆人主繼世,不得已而征不服。有嘉折首,則如殱厥渠魁之類;獲非其醜,則如協從罔治之類,不過曰用以正邦而已。此上九雖言无咎,及其成功,則六五之所以為吉者也。
周易總義卷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