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周易下经】第55卦-丰卦䷶雷火丰卦(离下震上)-[明]林希元撰《易经存疑•卷七》

[明]林希元| 易经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第55卦-丰卦䷶雷火丰卦(离下震上)

丰卦:䷶【离下震上】

豐:亨,王假之;勿憂,宜日中。

《本義》:以明而動,盛大之勢,言明動相資,所以致盛大也。朱子曰:以明心應事物,則何事不立,何功不成,故曰盛大之勢也。

當豐盛之時,以禮樂刑政,則四達不悖矣;以教化,則大行矣;以凡百所為,則無不如志矣,有亨道也。天道日中則昃,宜日中者,常中而不昃也。世道盛極則當衰,人君守常而不至於過盛,如日之常中也。日無常中之理,聖人特借此以言治道爾。兢兢業業,如履虎尾,如蹈春氷,罔淫于逸觀遊田,皆守常之道也。本義,守常之常,是世無常治,亦無常亂之常,言守得常如今日也。

彖曰:豐,大也。明以動,故豐。

說見卦辭下。

王假之,尚大也。

此未是不好意思。大抵創業之初,紀綱法度未立,王道未成,民物未康阜,方日夜圖惟,皇皇汲汲,思濟洪業,惟恐不足,無暇及盛大之事。及到豐盛之世,紀綱法度巳立,王道已成,民物康阜,然後及於盛大之事。如漢至武帝時,更制度,易服色,改正朔,購經籍,崇儒術,有上嘉下樂之意,長駕遠馭之志,是所尚皆大事也。

勿憂,宜日中,宜照天下也。

日惟中,方能照及四旁。日中而昃,則只及一旁,而不能周及四旁。亦猶人君維持國家,常如盛大之日,則神明在上,紀綱振舉,天下皆在其照臨之内,而罔有遺於法度之外。一或過盛,則志氣昏怠,法度廢弛,天下之事有遺於明照之外者多矣。彖曰:勿憂,宜日中。謂王者宜維持國家,常如盛大之日,以徧照乎天下也。當國家盛時,百官各舉其職,法度精明,天下之民遵王之道,遵王之路,無有作好,無有作惡。及盛極而衰,百官懈怠,法度廢弛,天下之弊病日生,釁孽日萌,寇賊奸宄時時竊發而莫之照管,以至於大壞極弊而後已,如漢、唐、宋之季世可鑒也。此宜日中、宜照天下之明驗也。

日中則昃,月盈則食,天地盈虚,與時消息,而况於人乎?况於鬼神乎?

卦辭勿憂,宜日中,言當守常,不至過盛。此言盛衰之理,以見所以當守常,而不至過盛也。意謂日至於中,則當昃矣;月至於盈,則當食矣。非但日月也,雖大而天地之盈虚,亦與時而消息。其盈者,時之當息也;其虚者,時之當消也。天地且然,而况於人乎?又况於鬼神乎?以是觀之,物盛而衰,乃理之常。此王者所以當兢兢業業,保守其常,而不至於過盛也。故曰發明卦辭外意。

卦辭曰:勿憂,宜日中,所以然處未之及。此方言之,以補卦辭之所未及,故曰發明卦辭外意,言辭外之意也。

蒙引曰:雖曰辭外之意,然實有此意,但辭不及爾。鬼神體物不遺,日月之中昃盈食,天地之消息盈虚,皆鬼神所為。此既另言,又當有分别,如四時寒暑,雨露風雷,山川草木,峙流榮枯之類,皆鬼神之所體也。

象曰:雷電皆至,豐,君子以折獄致刑。

雷電皆至,明震並行,盛大之象也。

折獄,是察其是非曲直而判斷也。致刑,是是非曲直既判,從而擬其罪也。折獄屬明,致刑屬動。

折獄是判斷詞訟,看那箇是,那箇非,那箇事情是如何,那箇事情是如何。致刑是議擬罪名,看那箇該笞,那箇該杖,那箇該徒,那箇該死。但古之五刑,非今之五刑,為稍異爾。

初九,遇其配主,雖旬无咎,往有尚。

初與四居相應之位,四本是初之配主,然隂陽則相應。今初與四其爻皆陽,其勢均敵,宜無相應之理矣。然初九離明之初,九四震動之初,非明則動無所之,非動則明無所用,而四與初一明一動,其用有以相資,其道有以相成,故初與四雖曰其勢均敵,而其占可以无咎。不但无咎而已,以是而往,又足以成事功,故曰有尚,言可加尚也。

象曰:雖旬无咎,過旬災也。

此是聖人戒初九之辭,故曰爻辭外意。亦緣二爻之勢力均敵,恐其不能相下,而致生事端,此實人之常情。言初與四雖其力均敵,以明動相資而得无咎,然在初之與四,又當每事謙下,不可求勝其配。若不能相下,必欲求勝其配,則二者必不能相容,而反生事端矣,故曰過旬灾也。

程傳曰:與人同而力均者,在乎降己以相求,恊力以從事。若先己之私,有加上之意,則患當至矣,故曰過旬灾也。

六二,豐其蔀,日中見斗,往得疑疾,有孚發若,吉。

夜則見斗,日中豈有見斗之理?曰:日中見斗,言晝反夜也,日中而昏也,猶云滿世俱暗。

六二為離之主,至明者也。上應六五之柔暗,則明為所蔽而不得達,故為豐蔀見斗之象。如微子、比干、箕子,豈不是聖賢?當紂之時,為其所蔽,纎毫不能自見,而舉世皆昏黑,是豐蔀見斗之象也。往而求之,反得疑疾。如比干諫紂,紂曰:吾聞聖人之心有七竅。乃殺王子比干,剖視其心,此疑疾之大者。積誠意以感發之,則可得而轉移矣。故曰:有孚發若,吉。象傳以信發志明之。

象曰:有孚發若,信以發志也。

九三,豐其沛,日中見沬,折其右肱,无咎。

見沬何以為暗之甚?盖夜明則小星不見,故諺云:月上不見星。夜暗則無月亦無星,惟小星獨見爾。日中見沬,是晝暗。

三處明極而應上六,以上六之至暗而傷其至明,則舉世昏黑,如日中見沬也。賢智之才,遇明君則能有為於天下,上無可賴之主,則不能有為,如人之折其右肱也。然乃時命之不然,非志義不佳所致,故无咎。

象曰:豐其沛,不可大事也;折其右肱,終不可用也。

人臣為君所蔽,安能濟大事?折其右肱,則終不能有為矣。

九四,豐其蔀,日中見斗,遇其夷主,吉。

四以陽剛之德,上比六五之柔暗,則明為所蔽,而不得施豐蔀見斗之象也。夫上無明君,雖不能濟大事,下有同德,亦可稍行其志。如典午南渡,國家多艱,元帝柔弱,不足有為,謝安、周顗之徒,同心共濟,亦足以維持其國家萬分之一也。

象曰:豐其蔀,位不當也。

此與暌見輿曳位不當一般,皆為所遇非其人也。言九四豐其蔀者,所居之位近六五之柔暗,是位不當也。

日中見斗,幽不明也。遇其夷主,吉行也。

解日中見斗意,盖幽暗不明,故見斗。

吉行只是吉,可見聖人之言亦欲恊韻也。

六五,來章,有慶譽,吉。

六五質雖柔暗,若能來致天下之賢,則可以開發其聰明,薰陶其德性,有慶譽而吉也。慶,福慶也。譽,聲譽也。此是繫辭聖人之意,本爻辭原無此意。

象曰:六五之吉,有慶也。

慶是六五本身之慶,程傳作天下之福。慶差象傳:去譽而存慶,用其重者也。

上六,豐其屋,蔀其家,闚其戶,闃其无人,三歲不覿,凶。

隂柔,性質之偏也。豐極,日中則昃之時也。動終,好自用之甚也。明極,察察以為明也。以是質,處是時,好自用而察察以為明,則其明也,適足以自蔽而已,如桀、紂是也。豐其屋而因以蔀其家,如是則闚其戶,闃其无人,至於三歲不覿矣,凶之甚也。

象曰:豐其屋,天際翔也。闚其戶,闃其无人,自藏也。

程傳曰:處豐大之極,在上而自高,若飛翔於天際。爻辭本義居豐極處,動終明極,亦其義也。

闚其戶,闃其无人,非果无人也,暗不見人也,故曰自藏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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