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周易上经】第5卦-需卦䷄水天需卦(乾下坎上)-[明]林希元撰《易经存疑•卷二》

[明]林希元| 易经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第05卦-需卦䷄水天需卦(乾下坎上)

需卦:䷄【乾下坎上】

需:有孚,光亨,貞吉,利涉大川。

凡人作事,皆責成於目前。其間多有阻隔,而目前不可成者,其勢不容於不待。然不容不待者,其心多非所樂,其待也未必出於中,誠不免於急迫覬望之意。如此則懷抱不開,胸中許多暗昧抑塞而不光明豁達,故聖人特發有孚之義。蓋遇事勢之未可為,即安於義命,雍容以待幾會,而不切切焉以厚覬望,則其待也出於真實而非虚假矣。如此則心逸日休,胷襟洒落而无滯碍,不亦光明亨通乎?然使心安於需而事或未出於正,則將來亦未必可成。必也所需之事皆出於正,而无行險僥倖之為,則功深而效得,時動而事起,向者之所需而今皆就緒矣,故吉。漢高帝厄於項羽,強就漢中之王,蕭何勸以養民致賢,任用三傑,卒能破秦滅項而成帝業。劉盆子雖為衆所推,四方未定,不能立綱陳紀以興復帝業,而猶踵盜賊之故習而卒於无成,可以見聖人貞吉之旨矣。利涉大川,作實象說,天下之險難亦在其中。大川多有風波之險,人多不能寧耐而致覆溺之禍,故聖人特於需發其義,使天下後世之人知涉大川巨險者皆必能待然後有濟,其仁天下也至矣。

隂柔性躁,不能寧耐;陽性剛健,則沈毅不苟,而能寧耐。蘇子瞻張良論云:能忍人之所不能忍者,天下之大勇也。可見剛健能待之義。孚,信之在中者,是以心言。發已自盡為忠,循物无違為信,孚則發已自盡之忠也。

彖曰:需,須也,險在前也。剛健而不陷,其義不困窮矣。

言需之義須也。此卦坎上乾下,坎之性為險而在其上,是險在前也。乾之性為健而在其下,以臨於險。剛健之性能寧耐久待而不遽進,以陷於險。此其理自不至於困窮矣。

需,有孚,光亨,貞吉,位乎天位,以正中也。

言,需而有孚則光亨,若又得正則吉,何所取哉?蓋以卦體言,此卦以九居五,而在上體之中,是居乎天位,正而且中,有有孚得正之義。蓋以陽居陽,正也,正是貞之義。在上體之中,中也,中為中,實是有孚之義。正則順乎道理,而无行險僥倖之事,卦辭之貞取此。中則安於義命,而无計獲期望之私,卦辭之有孚取此。彖辭有孚在先,貞吉在後,彖傳正中則貞又在先,有孚又在後,位乎天位,只是明居五,不重在位上。程傳曰居天位,指五可見。

利涉大川,往有功也。

據彖傳,程傳不見兩象意,似只承正中說來。本義兼兩象,未知是夫子之意否?今但得依他,然不可遺了上文正中意。觀本義以卦體及兩象釋卦辭,以及字界卦體,似亦兼正中意。今為之說曰:所謂利涉大川者,由卦體正而且中,卦象乾健以臨坎水。夫正則不行險僥倖,中則无私意期望,剛健則能從容寧耐,有此數者,故往涉大川,險必可濟而有功也。有功是利

象曰:雲上于天,需;君子以飲食宴樂。

問:本義雲上於天,待其隂陽之和而自雨。雲既上於天,隂陽猶未和,何也?曰:雲是隂陽之氣,隂陽初交則成雲,及交而固則成雨,固則和矣。雲上於天,是隂陽相交之始,猶未固也。未固則未和,然亦自此積之,久之則固而和矣,无容别有造作矣,故曰无所復為,待其隂陽之和而自雨。

程傳曰:雲氣蒸而上升於天,必待隂陽洽,然後成雨。雲方上於天,未成雨也。

飲食宴樂,非教人飲食宴樂也,明其无所作為爾。事之當需者,如為學為治,以至凡百事務皆有之。為學者致知力行,工夫已做了,无容復為。若夫學業之成,則不容急,惟當待之爾。孟子勿忘勿助,即此意也。為治者紀綱法度,治道規矩,皆已備舉,无容復為。若夫治效之成,則不容急,惟當待之爾。夫子必世而後仁,即此意也。

蒙引曰:飲食,即宴樂之具。

初九,需于郊,利用恒,无咎。

郊,曠遠之地,未近於險。初九在乾卦之下,去上卦坎險尚隔二爻,是未近於險,故為需于郊之象。郊未近險,義不可進,而初九陽剛,又有能恒於其所之象。占者止而不進,危邦不入,亂邦不居,則不陷於險而无咎矣。

象曰:需于郊,不犯難行也。利用恒,无咎,未失常也。

言不犯險難而行,即本義未近於險之意。未失常,言未失其所需之常也。常時需于郊,而今尚在其所而未失也。

九二,需于沙,小有言,終吉。

沙,水涯之物,近於險也。九二漸進近坎,故其象為需于沙。去險漸近,雖未至於患害,然亦未能全无事,故未免小有言,蓋人以言語傷我也。言語之傷,雖災害之小,然使不善處之,未有不因以起禍者。九二剛而得中,剛則能寧耐,中則能善處,故不但不入于險,而終得出乎險,是終吉也。

象曰:需于沙,衍在中也。雖小有言,以吉終也。

言二雖近險,然九為剛爻,剛則能寛裕而不急迫,是以寛在中而不急進也。以寛居中,故始雖漸近于險,而終則能出乎險,故曰以吉終。

九三,需于泥,致寇至。

近水有沙,沙下有泥,泥與水連,需于泥,將陷于水矣。九三去險甚近,地已可危,過剛不中,性又不善,乃致寇至,孽自巳作,咎將誰歸?占者不可不慎也。

象曰:需于泥,災在外也。自我致寇,敬慎不敗也。

外謂外卦,言其災只在近也。寇自我致,不敬慎焉爾。若能敬慎,則不敗也。此聖人發明占外之意,蓋占中所无而聖人發之也。

六四,需于血,出自穴。

四交坎體,已入乎險,故其象為需于血。血者,殺傷之地,四需于此,則害臨身矣。然六居四,為柔得其正,柔得其正,則能需而不進,是有消災解難之術,而卒出乎險,故又為出自穴。既傷有血,又曰需,何也?緣卦名而言也。均之四也,既曰血,又曰穴,何也?自其傷言則曰血,自其出言則曰穴。

沛公見羽鴻門,彷彿此爻之義。吳東湖工尚初為江西參政,征姚源洞,為賊所得,卒能誘說賊徒,使縛其酋長而自脱其身,又因以平賊,亦庶幾此爻之義。

象曰:需于血,順以聽也。

言雖需于血,能柔順以聽時,而不躁進以犯難,故卒能出自穴也。

九五,需于酒食,貞吉。

九五居尊,而當需之時,是治道之所當為者,皆已為之,而无容復為矣,特當雍容以待治功之成爾。然使急於功利之君,未必不妄有作為,以生意外之患者。九五陽剛中正,陽剛則性能寧耐,中則心不偏,正則事不邪,故能安以待之,而不妄有所為。其象為需于酒食,言只以酒食為事,而无所作為,非縱情於酒食,以銜盃為高致也。需于酒食,貞也,占者如之,而貞則吉矣。

本義,需于尊位,蒙引重之,謂非其尊位,則不得安以待之。依愚見,需于尊位,特言其為君爾。世有苟於功利之君,非不居尊位也,而亦不能安以待之,何也?故不重為是。

象曰:酒食貞吉,以中正也。

居上體之中,是其中也;以陽居陽,是其正也。中則心不偏,正則行不邪。故當需之時,能安以待之,而不生急迫覬望之私。

蒙引曰:中正字含得尊位意,似不必用。大抵彖、象、傳各自為說,不可比而同之。

上六,入于穴,有不速之客三人來,敬之,終吉。

上六據不速之客爻辭,未見得是不好人。據本義柔不能禦及非意之來二句,又似是不好人。今只依爻辭,大抵上六在險難之中,九三既與已相應,未必是不好人。其下二陽與之同類,需極並進,未必有惡意。特其來非出於己之召致,故以為不速之客爾。敬之終吉,言能致敬盡禮於三人,則可資其力以出險也。如沛公先入關,項羽怒攻之,項伯與張良善,欲與俱去,張良邀項伯入見,沛公奉巵酒為夀,與為婚姻,遂因以謝項羽而得免於難,彷彿此爻之義。

象曰:不速之客來,敬之終吉。雖不當位,未大失也。未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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