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周易上经】第16卦-豫卦䷏雷地豫卦(坤下震上)-[明]林希元撰《易经存疑•卷三》

[明]林希元| 易经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第16卦-豫卦䷏雷地豫卦(坤下震上)

豫卦:䷏【坤下震上】

豫:利建侯行師。

豫,和樂也,是泛解字義。人心和樂以應其上,是說此卦之所以為豫。蓋豫有二義,有一人自和樂者,有衆人共和樂者,而此則是衆人共和樂也。

九四一陽,上下應之,其志得行,即人心和樂以應其上也。以卦體言,是言卦具有此義也。以坤遇震為順以動,以卦德言,是所以致人心和樂以應其上也。順以動,順理而動也。夫天下之人不同,所同者心;天下之心不同,所同者理。既順理而動,則動合乎人心矣,故人心和樂以應之。論語曰:舉直錯諸枉,則民服。孟子曰:得道者多助。即其義也。

建侯立君,以治民也。若非素得民心,則民不服從,非立君之利也。故屯初九以貴下賤而大得民,則利建以為侯,行師戡亂除暴也。然人心不樂,未有不激變而生災者,故曰:多助之至,天下順之。以天下之所順,攻親戚之所畔,故君子有不戰,戰必勝矣。

彖曰:豫,剛應而志行,順以動,豫。

說見卦辭下。志行屬九四。

蒙引曰:彖傳志行二字,只貼應字意,非如俗說上下之和樂也。愚謂其志得行,畢竟是誰志?若說上下之志,如何謂之得行?必是九四上下應之,方其志得行。故爻辭謂之大有得,象傳謂之志大行。蒙引之說,愚未敢從,識者擇之。

豫順以動,故天地如之,而况建侯行師乎?

天地如之,是天地和樂以應之也。人君順理而動,則行合乎天地,天地有不和樂以應之者哉?如宋景公有君人之言三,而熒惑為之退舍;商高宗因雉雊而脩德,則天祐之,而商道復興;漢高帝敗於彭城,而以大風脫;漢光武逼於王郎,而以氷合渡。是皆天地之應處。天地如之,是舉其大者以况其餘,故曰而况建侯行師乎?言必得人心之和應,而建侯行師无不利也。順以動,是舉其平日言。天地如之,人心之應,乃平日順動之所召致。

天地以順動,故日月不過,而四時不忒。

天地順動,氣機之動静闔闢也。不可專就天左旋上說,為地說不得左旋也。日月星辰、寒暑晝夜之運轉,皆在天地之動内。天位乎上,地位乎下,其間氣機之闔闢往來皆有常則,日月五星各有纒度次舍。所謂順動,不過循其常則而運行,依其度數而旋轉爾。天地若不順動,則七政之行皆失其度,四時之行皆失其序,欲其不過不忒,不可得也。若以順動,則日月之行,秋冬而南陸,春夏而北陸,自春分而夏至晝浸長,自秋分而冬至晝浸短,何嘗有過差乎?氣一舒而為春為夏,氣一斂而為秋為冬,四時代謝,通復相仍,何嘗有差忒乎?

聖人以順動,則刑罰清而民服。

聖人在上,禮樂刑政之施,皆合乎天理,而當乎人心,是以順動也。將見此以理感,彼以理應,從欲以治,四方風動,不用刑罰,而民自服矣。

豫之時義大矣哉!

此承上言順以動,豫之時義也。在天則以順動,而日月不過,四時不忒;在聖人則以順動,刑罰清而民服。天地之化,聖人之治,皆不外乎是。然則豫之時義,不其大哉!

象曰:雷出地奮,豫。先王以作樂崇德,殷薦之上帝,以配祖考。

雷始伏聲於地,及出地而奮震,則所以鼔天地之和氣,而發萬物之生意者在是,和之至也,故有豫之象。先生作樂,一則象其出地之聲,一則取其至和之義。為之詩歌,宣以琴瑟鐘鼓,而樂於是乎有聲;為之舞蹈,飾以干戚羽旄,而樂於是乎有容。聲容皆有,而樂之制於是乎備矣。然樂非無因而強作也,先王文以經治,武以戡亂,治功既成,於是述其功德,形之詩歌,被之聲音,效之舞蹈,以為功德之形容,則先王之文德武功,昭彰乎人之耳目,而不可掩矣。是樂之作,所以崇德也。先生之作樂也,自閨門而邦國,而宗廟朝廷,無非用樂之所在也。而其大者,則冬至祭天於圜丘,以是樂薦之上帝,而配以祖;季秋享帝於明堂,以是樂薦之上帝,而配以考焉。

作樂以崇德,則人和樂矣;作樂以享神,則神和樂矣。樂所以和神人也。

初六,鳴豫,凶。

初六是隂柔小人,與九四為應,是其強援也。九四方得時主事,初六依時附勢,其志因之得行,說樂之極,不能自勝,至於自鳴,所為如此,其取敗也必矣,故其占凶。如唐順宗朝王伾、王叔文用事,韓泰、柳宗元、劉禹錫等采聽謀議,汲汲如狂,互相推奬,僴然自得,以為伊、周、管、葛復出,是鳴豫也。

象曰:初六鳴豫,志窮凶也。

志窮是解鳴豫。志意滿極,不勝其豫而以自鳴,凶之道也。

六二,介于石,不終日,貞吉。

豫雖主樂,然易以溺人言,此以起六二之不溺於豫也。六二居中得正,當可樂之地,獨以中正自守,不溺於豫,故其象為介于石,言其堅確如石也。凡人溺於富貴逸樂之中,其心遂為昏蔽,而昧乎吉凶禍福之幾。六二不溺於豫,則心無所蔽而不昏昧,故吉凶禍福之未來而幾先動,即能早見而預圖之,故又為不終日吉,不俟終日而見凡事之幾微也。介于石,二之貞也;不終日,二之吉也。占者能如二之貞,則亦吉矣。

象曰:不終日貞吉,以中正也。

此推不終日本於介于石,言六二不終日,而見凡事之幾微得正而吉者,由其以中正自守,其介如石也。本義,卦獨此爻中而得正,是取諸此。

六三,盱豫,悔,遲有悔。

六三隂不中正,是小人也。位近於四,四為卦主,得時主事。三依時附勢,竊取寵位而以自樂,名節頓喪,禍敗將及,可悔也。占者處此,惟當速悔。若悔之遲,則凶咎隨至,而有悔矣。

象曰:盱豫有悔,位不當也。

只是本義,隂不中正意。

九四,由豫,大有得,勿疑,朋盍簪。

九四,卦之所由以為豫,是天下之豫由四致之,如伊尹、周公其人也。舉天下之人躋之壽富安逸之域,丈夫之事業志願無不遂矣,所得孰大焉?故其占為大有得。然天下之豫雖由已而致,非巳所能獨保,所賴以共保天下之豫者,實在於天下之賢。天下之賢非猜忌嫉妬者之所能致,必也任之勿貳,用之勿疑,如所謂開誠心、布公道、集衆思、廣忠益者焉,則同類之朋合而從之,如髪之聚於簪,衆賢畢集,群策悉用,而豫可永保矣。勿疑以下是戒占之辭。

象曰:由豫大有得,志大行也。

志大行,是解大有得。蓋君子所志,常欲舉一世而生全之天下,由九四以致豫,則平生之志於是乎大得矣。

六五,貞疾,恒不死。

以柔居尊,則不能自振,而沈溺於豫。又乘九四之剛,九四方得志於下,衆皆歸之,而不附巳。巳之顛危,頻於死亡,故為貞疾之象。貞,常也。物以得正為常,故謂貞為常。常疾,言久疾而不痊愈也。然以所處得中,善道猶有存者,故又為恒不死之象。衰周之君,漢、魏末世之主,皆然也。

象曰:六五貞疾,乘剛也。恒不死,中未亡也。

乘剛,即本義乘九四之剛,衆不附而處勢危。此解貞疾不及,以柔居尊,沈溺於豫意。

中未亡,雖時勢巳去,善道猶有存者,賴此一脉生意猶在,故又為恒不死之義。

上六,冥豫,成有渝,无咎。

隂柔居豫極,永溺於豫而無悔悟之期矣,故為昏冥於豫之象。然在震之終,是動體也。居動體尚有激昂奮發之資,而非衰頹不振者比,故又為其事雖成而能有渝之象。革故而鼎新,悔過而遷善,如楚莊王以伍舉之諫而罷淫樂,秦穆公因于殽之敗而悔告羣臣,以至漢武輪臺之詔皆是也。占者如是,則能改而无咎矣。

象曰:冥豫在上,何可長也?

在上是解冥豫,如元吉在上,大有慶也。其位在中,以貴行也。例何可長,言不能久將死亡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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