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5卦-萃卦䷬泽地萃卦(坤下兑上)

| 易经注解| 2024-01-01 00:02:37| 0

第45卦-萃卦䷬泽地萃卦(坤下兑上)-(清)趙繼序撰《周易圖書質疑》卷十

萃卦:䷬【坤下兑上】

上備巽為木,下備艮為門闕,有廟象。五,王位也。兌為巫,所以假廟也。五大人,而二、三、四利見之,得其正矣。内坤為牛,外兌為羊,故假廟者用大牲。坤順兌說,故利見者利有攸往。

龔焕曰:假字疑當作昭假烈祖之假,謂感格也。

《- -》

與四正應。日孚坤有終,而初變震,則有孚者不終而亂矣。上兌為口,故曰號,曰笑。備艮為手,初數一,故曰一握。震為動,故曰勿恤,往无咎。初號求四,四必說而應之,則得其所萃。一握之頃,可變笑樂,猶同人先號咷而後笑也。重變隨其初,官有渝,故乃亂乃萃也。出門交有功,故勿恤,往无咎也。

《- -》

虞翻曰:應巽為繩,艮為手,故引吉。得正應五,故无咎。

按:引吉者,二待五之相引而後往,彖所謂利見大人也。内二變坎,有孚,心亨。應五以誠,雖薄祭如夏禴可也,即彖假廟之義。重變困,其利用亨祀祭祀者,雖禴亦然。大人之吉,豈必在用大牲乎?孚則信于神矣。

來知德曰:中爻艮手,故初曰一握,握者,手持之也。二曰引,引者,手開之也。

《- -》

坤為衆,三居其上,萃亦亂矣。上兌為口,三承之,故曰萃如嗟如,无攸利。往外雖无咎,巽隂有小吝。變艮為止,萃之无攸利者,當知所止也。重變咸,亨,利貞。萃如嗟如,非貞矣,何利乎?然往无咎者,或如取女之事,而終有吝于隂,不勝任也。

《一》

虞翻曰:以陽居隂,故位不當動而得正。承五應初,故大吉而无咎矣。

按:外四變巽為見大吉,无咎可以見矣。重變比原筮,元永貞,无咎,則必承五之元永貞,而後為大吉也。

《一》

得位居中,故无咎,中實孚也。匪孚則悔,有元永貞之德以相萃,而悔亡矣。外五變震為起,故在上而有位。重變豫,利建侯行師,順以動也。故元永貞而悔亡,亦得順動之道,豈徒恃以有位乎?

《- -》

上居萃極,則匪孚而亂且嗟者也。兌為口,為澤,故曰齎咨涕洟。懼以終,故无咎。外上變乾,齎咨涕洟,則乾惕之无已也。重變否,君子貞,故齎咨涕洟而无咎,可以出否而相萃矣。

《彖》

荀爽曰:謂五以剛居中,羣隂順說而從之,故能聚衆也。

《二》

虞翻曰:二得正,故不變也。

《三》

連上之四五為巽,

《上》

虞翻曰:乘剛遠應,故未安上也。

×关闭
微信二维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