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有:䷍【乾下离上】
《一》
離為戈兵,有害象。初在下无應,故曰无交。乾為乾惕,以處艱難,故曰匪咎。艱則无咎。内初變巽為伏,故能无交害。重變鼎,无害而能艱,則可以正位矣,安在匪咎?无咎者,不可為元吉亨乎?
《一》
乾錯坤為大輿,内二及重皆變離,中虚則能載。且離為牝牛,亦大車之所駕也,故曰大車以載。應五得正,故曰有攸往,无咎。
《一》
虞翻曰:天子謂五。三,公位也。小人謂四。
按:三欲以大有之元亨用于天子,而四害之,故弗克,猶之同人弗克攻也。内三變兑為見,故用亨于天子。重變睽,小事吉,而亨于天子則大事矣,故害于小人而弗克也。
來知德曰:卦本元亨,故曰亨。用亨于天子者,欲出而有為,以亨六五大有之治也。舊註作享者,非。
《一》
大有,五之所有也。四承五而處滿盛之極,故曰其彭匪之,則可无咎。外四變艮,止其所,故能匪其彭也。重變大畜,不家食而利涉川,其彭之盛也。利貞,則匪其彭也。
《- -》
五以中虚應二,而上下歸之,故曰厥孚交如。下乘乾,故曰威如吉。而外五及重,皆變乾為健,故有交如威如之象。
《一》
乾為天,故曰天祐。上居大有之終,故特著之外。上變兑,兑曰利貞。重變大壯,大壯曰利貞。而大有元亨,則亦貞之至也。故有天德者,天必祐之。
《彖》
來知德曰:大有綜同人,同人下卦之離,往干大有之上卦,得五之尊位,居大有之中,而上下五陽皆從之,則五陽皆其所有矣。
《五》
侯行果曰:為卦之主,有威不用,唯行簡易,无所防備。物感其德,翻更畏威,威如之,吉也。
周易圖書質疑卷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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