睽卦:䷥【兑下离上】
兌、離皆隂卦也,隂為小,故曰小事吉。
趙汝楳曰:就其睽異之中,有以善處之,則亦吉也。其屯之小貞,洪範之作内之時乎?
《一》
上備坎,有馬象。初无應,有喪象。陽在初,有復象。坎險,有惡人象。離明,有見象。悔亡則无咎矣。内初變兌為見,故喪馬可復,而惡人可見也。重變未濟,小狐汔濟濡尾,則亦喪馬之象也。然自復則未濟者終濟,見惡人无咎,豈必无攸利乎?
項安世曰:喪馬勿逐自復,往者不追也。見惡人无咎,來者不拒也。此君子在下无應之時,處睽之道也。
來知德曰:兌為說體,凡易中言兌者,皆勿逐自復。如震之六二變兌,亦勿逐,七日得。既濟六二變兌,亦勿逐,七日得是也。
《一》
兌錯艮為徑路,有巷象。二應五為遇主,遇于巷者,睽而得合也。内二變震為起,故出可遇主。重變噬嗑為合,故有遇主于巷之象,其為利用大矣。
李光地曰:春秋之法,備禮則曰會,禮不備則曰遇。睽卦皆言遇小事吉之意也。
《- -》
離明為見,備坎為曳,其于輿為多眚,故曰見輿曳。離有牛象,輿後曳則牛前掣矣。其人即初,所謂惡人也。坎險,故有髠首為天,割鼻為劓之象。内三變乾,遇剛,故无初而有終也。重變大有,以柔乘剛,故无初而有終,而得元亨也。
《一》
四處二隂之間,故睽孤。初陽為元夫,與之同德,雖不應而可遇也。備坎則中實有孚,以此相交,雖厲无咎。外四變艮為止,睽孤有遇,有交則止,不終止矣。重變損以交孚而有孚,雖儉以用享而元夫可遇,豈患其睽孤而不克利有攸往乎?
《- -》
孔穎達曰:宗,主也,謂二也。
按:離二得坤之中,畫坤為衆,有宗象。下兌為口,有噬象。五隂為桑,有虜象。以應二,而失位之悔可亡。且外五變乾,則剛往何咎乎?重變履剛中正,五變同之,故悔亡,而往何咎也?此亦履尾不咥之亨也。
《一》
上居睽極,其象亦孤。離明為見,本坤為載,為車。備坎,有豕象。變震,有塗象。又坎為弓輪,有弧象。為隱伏,有鬼象。先張後說,皆象之疑而未定者也。坎為盜,有寇象。坎離交,有婚媾之象。
朱子曰:載鬼一車,以无為有也。
《彖》
來知德曰:睽綜家人言,家人下卦之離,進而為睽之上卦。六得五之中,而下應乎九二之剛也。盧氏曰:不言義而言用者,明用睽之義至大矣。
《象》
項安世曰:同象兌之說,異象離之明。
《初》
來知德曰咎,即睽乖之咎。
《三》
虞翻曰:動正成乾,故遇剛。
上一章节
下一章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