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3卦-同人䷌天火同人(离下乾上)

| 易经注解| 2023-12-31 22:48:19| 0

第13卦-同人䷌天火同人(离下乾上)-(清)趙繼序撰《周易圖書質疑》卷六

同人:䷌【离下乾上】

上乾錯坤為地,于野,地象也。下離錯坎為水,大川,水象也。有明健之德,故可同可涉。六二,君子之得貞者也。

朱子曰:于野,謂曠遠而无私也。

《一》

内初變艮,為門闕,故曰于門。門非野也,然已出門,交有功矣,所以无咎。重變遯,小利貞,而不及遠,故有同人于門之象。

《- -》

離而得坤之中,畫為衆。

荀爽曰:宗者,衆也。上下衆陽,皆欲與二為同,故曰同人于宗也。隂道貞静,從一而終,今宗同之,故吝也。

按:内二變兑為說,同人于宗,則說之不以道矣。重變乾,當元亨利貞,而陽來麗隂,故有同人于宗之象。

《一》

離為甲胄戈兵。錯坎為盜,為隱伏,故曰伏戎。備巽為木,故曰于。莽為高,故曰陵。内三變震為足,故曰升。敵五同二,非其位也。數應三爻,故曰三歲不興。重變无妄,其匪正有眚,不利有攸往,故有伏戎不興之象。

鄭元曰:莽,叢木也。

來知德曰:對五而言,三在五之下,故曰伏。對二而言,三在二之上,故曰升。

《一》

備。巽為高,有墉象。四在上而乘之,亦欲敵五而同二者也。然五有大師,知難而退,故曰弗克攻,吉。外四變巽為伏,故乘墉而弗克攻也。重變家人,傷于外者反其家,故有弗攻得吉之象。

胡炳文曰:卦惟三、四不言同人,三、四有爭奪之象,非同者也。

《一》

五,同人之主也。變離錯坎為加憂,故曰號咷。備巽反兌為說,故曰笑。間于三四,故曰先號咷。與二為應,故曰後笑。錯卦坤、坎則為師,以之正伏莽乘墉,無不克矣,故曰大師克相遇。重亦變離,先號後笑,則順而得牝牛之言也。離為戈兵,故有大師相遇之象。

《一》

乾錯坤為地,而上則地之遠者,故曰于郊外。上變兑為說,故能无悔。重變革,已日有孚而悔亡,同郊則亦有孚矣,故有无悔之象。

《彖》

九家易曰:天日同明,以照于下,君子則之,上下同心,故曰同人。

來知德曰:大有上卦之離,來居同人之下卦,不惟得正位,又得其中,而應乾九五之正中也。

崔憬曰:君子謂九二。

李光地曰:乾者陽爻之通稱,一隂虚中,與五陽相應,此卦所以為同人也。

《三》

理勢皆屈。

《四》

王弼曰:二自應五,三非犯已,攻三求二,勢雖乘墉,義終弗克,而得吉者,以困而反正則也。

《五》

侯行果曰:乾德中,直不私于物,欲天下大同,方始同二矣。

《上》

未能通天下之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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