巽以順乎人情,如風之動。風無微而不入,以為天之號令,故有風以先之,復有風以隨之。上巽以象君之出命,下巽以象民之從命。論成卦,則以初四之柔為主。論六爻,則以二五之剛為重。蓋巽本取柔之卑伏,然當巽之時,陽亦用巽道,以懷服乎下,故史巫紛若,先庚後庚,皆有丁寧詳審之意焉。總之巽之為卦,以居中得位為善。二得中而失位,三四得位而失中,初與上則中位俱失,唯以九居五位乎中正,所以吉無不利,而為申命之主。蓋陰始生而陽順之,二五其最近者也。剛而有巽義,所謂剛巽乎中正也。二五據用事之地,而初四處其下,無違乎教命,所謂柔皆順乎剛也。
巽,小亨,利有攸往,利見大人。
此卦上下皆巽,以一陰伏於二陽之下,其象為風,其性能巽以入,故名為巽。卦辭言,人有所為,自用則小,而資人則大也。
文王繫巽彖辭曰:凡天下之事,陽剛有任事之力,陰柔無幹理之才。此卦以陰為主,才力不足,未克大有所為,僅可以小亨耳。幸能以陰從陽,則己於人無所拂,人於己有所資,事可立,功可成,而利有攸往也。然必所從者為陽剛中正之大人,乃為得其正,而有利見之益,可不慎歟。
按:八卦之重,上經先乾次坤,先坎次離。下經先震艮,次巽兌,皆崇陽也。巽次旅,旅曰「小亨」,離之一陰,順乎上下之二陽也;巽曰「小亨」,巽之一陰,上從乎二五之陽也。從陽則利,不從陽則不利。可見陽為貴,而陰為賤矣。聖人示陰以從陽之利,正欲其安為賤之分也哉。
《彖》曰:重巽以申命,剛巽乎中正而志行,柔皆順乎剛,是以小亨,利有攸往,利見大人。
此《彖傳》,是釋巽彖辭,以明剛柔有相資之義也。剛巽乎中正而志行,指九五。柔,指初六、六四。
孔子釋巽彖辭曰:此卦上下皆巽,是重巽也。巽之義為入,重巽則深入之至矣。夫人君之入人,莫重乎命令。巽則人君所以施命而告四方者,不厭反覆丁寧之詳,有以直入乎人之隱,此重巽乃為申命也。卦辭言「小亨,利有攸往,利見大人」者,蓋以卦體之九五言之。天下剛者恒不能巽順,九五剛也,而巽入乎中正之德,是為上者剛足以斷執,而出之以中,施之以正。則以一人之中,而使天下之不中者歸於中;以一人之正,而使天下之不正者歸於正。以此建中於民,表正於世,而為所欲為,則志無不行矣。又以卦體之初六、六四言之,天下柔者多不能自振,今以初之柔而順二之剛,四之柔而順五之剛,則柔得剛以為助,不徒一於巽順,而可以奮發有為矣。夫柔皆順乎剛,是以小亨而利有攸往。然有五之剛巽乎中正而志行,則又為大人之象,而利見大人也。
按:剛柔不可獨用,亦不可偏廢。一於剛而不得其中,則必至暴戾而無以宜眾;一於柔而失陽之助,則必至退怯而不能自行。夫惟剛柔交濟,則不競不絿,無所施而不當矣。若徒以一陰潛伏之為巽,而不知初四有順乎陽剛之象,五有順乎中正之德,則巽之所以致亨者,豈可得而見耶。
《象》曰:隨風,巽,君子以申命行事。
此《象傳》,是言君子體巽之象,而有深入民心之政也。隨,相繼之義。
孔子釋巽象曰:風本善入之物,風行相繼,則無物不入,巽之象也。君子體之,以為訓示萬民,而命令不詳無以入斯民之志。凡事關紀綱法度之大,禮樂刑政之重,利所當興,弊所當革,必以其所行之事,先為申其命令,致丁寧反覆之詳,使自近及遠,無不曉然於上之意指,然後從而行其所命之事焉,自有以深喻乎民而無不遍矣。
按:人君出政,必有命令以布之。諄諄於言語之間,惟懼不明且盡,此何心哉?無非欲通上下之情,而始不至扞格耳。苟無真實之心,而徒鋪張於誥戒之煩,則元朔之詔,不能回廉恥之風;建中之詔,不能戢强藩之弊。雖申命何益耶!此大哉之言,必本於一哉之心也。
初六,進退,利武人之貞。
《象》曰:進退,志疑也;利武人之貞,志治也。
此一爻是言初之無斷,而示以矯偏之道也。進退,謂不果。
周公繫巽初爻曰:初六以陰居下,為巽之主,是卑巽之過,一於柔懦者也。於是凡事之來,皆退怯而不敢為,當行復止,方進復退,為進退不果之象。夫天下之事,惟斷乃成,退怯如此,曷克有濟?若以武人之貞處之,振其懦而作其氣,出其果斷以濟巽之所不及,則自不安於退而能遂其進矣,何利如之。
孔子釋初象曰:天下事之行止,皆由於志。初六之志,有所疑而不決,故欲進而不果於進也。又曰「利武人之貞」者,蓋人之志,治則決,亂則疑,苟能先治其志,而有一定之主,尚何進退不果之足患哉。
按:人之氣質,必有所偏,惟能力矯其偏,斯為善變化夫氣質。《洪範》三德,正直而外,高明者則用柔克,沈潛者則用剛克。初之柔弱不振,所謂當以剛克治之者也。聖賢敎人之法,帝王治世之權,皆不外乎此矣。
九二,巽在牀下,用史巫紛若,吉,无咎。
《象》曰:紛若之吉,得中也。
此一爻是言,二能卑巽以達其誠也。床下,謂卑者所處。古者尊者坐於床,卑者拜於床下也。史職卜筮,巫主禱祠,皆通誠意於神明者。
周公繫巽二爻曰:二以陽處陰,既不敢自安,而居下得中,又不為已甚,故能順以自持,行過乎恭矣。然由實意以達外,初非流於諂也。卑以自牧,事過乎謙矣。然本孚誠以發越,又非失之媚也。猶巽在床下,而用史巫丁寧,煩悉其辭,以道達於神明之前,此為善用其巽者也。如是,則克盡事上之道,而收格君之功。吉而无咎,又何疑焉。
孔子釋二象曰:二之用史巫紛若,而乃得吉者,何哉?以二居下體之中,為得中道,小心而不失於卑諂,巽順而不同於取容,此所以為吉也。
按:下之事上,固貴乎柔巽,然必有至誠以將之,所謂敬發乎中,不以迹而以心也。勿欺矢於靖獻之先,納牖出於積中之素,則將順其美固,見夫恪恭而匡救其失,彌形夫忠愛。唐太宗謂魏徵,人皆言其疏慢,朕獨覺其嫵媚,誠有以也夫。
九三,頻巽,吝。
《象》曰:頻巽之吝,志窮也。
此一爻是言,不恒其巽者,有取辱之道也。
周公繫巽三爻曰:九三過剛不中,既非下人之資,居下之上,又挾上人之勢,本非能巽者也。其巽也,特勉為之耳。夫勉為之者,雖可强飾於一時,而不能堅持於永久,為頻巽而頻失之象。如是則終歸於不巽,而以滿招損,不亦吝乎。
孔子釋三象曰:巽本不可以偽,為九三之巽,非出於中心,雖强以欺人,而故態復發,自不可掩,則終不足以欺之矣。其志不已窮哉。
按:天下之理,誠則可久,不誠則不可久。若勉為巽,而不出於誠,是欲以聲音笑貌襲而取之者也。自以為其術甚工,而其患卒不免於窮。作偽心勞日拙,亦何益之有哉。
六四,悔亡,田獲三品。
《象》曰:田獲三品,有功也。
此一爻是言,能下人者,來多助之益也。田,謂田獵。三品,一為乾豆,一為賓客,一以充庖。
周公繫巽四爻曰:六四陰柔無應,是既不得在己之力,而復不得在人之力者。況上之所承為五,下之所乘為三,又皆陽剛,而非陰柔所能處,似不免於悔矣。然其用柔能下,秉謙恭以接物,本和易以近人,故所承與乘之陽剛,非獨不之侵,反為之助,而悔可亡,且不獨僅有所獲而已。賢才彙集,共効協贊之功;群策畢收,咸獻匡襄之益,殆如田獵所獲之多,足以備三品之用也。
孔子釋四象曰:田獲三品則所獲者為已多矣。四謙以下人,而人為我助,則凡事無不得其所求者,故不但無悔,而實有功也。
按:人之不肯下賢,總欲功必自己出耳。不知能虛懷下人,收天下之賢豪以為國用,則天下之功皆其功也。此其理尤為人臣者所當知,故曰:「中臣事君以身,上臣事君以人5。」事君以身者勞而寡效,事君以人者逸而多獲。此之謂矣。
九五,貞吉悔亡,无不利。无初有終。先庚三日,後庚三日,吉。
《象》曰:九五之吉,位正中也。
此一爻是言貴更新以善治也。庚,更也。先庚三日,謂丁;後庚三日,謂癸。丁所以丁寧於其變之前,癸所以揆度於其變之後。
周公繫巽五爻曰:五居巽體,恐其承前人之積弊,未免有苟且偷安之意,宜有悔矣。然幸有陽剛中正之德,終能奮勵改圖,則有貞而吉,可無巽懦之失,是得亡其悔,而无不利也。夫始之有悔,是无初也。亡其悔,則有終矣。此皆改圖之善也。然當其時,必丁寧於未變之前,而熟思審處,務為先事之防,使吾之所為者,果皆盡善之規,然後從而變之,又必揆度於既變之後,而遠慮深謀,求為善後之策,使吾之所為者,果皆經久之圖,然後從而安之,如是則所革皆當,人皆信從,世為法則,而得吉矣。
孔子釋五象曰:五之所以得吉者,以其所居得陽位之正,而居卦之中,有此中正之德,則意見不偏,施為允協,所以丁寧而揆度者,莫非本此德以行之,故貞而吉也。苟無其德,安能善變而得吉乎?
按:蠱言先甲後甲,巽言先庚後庚。蓋甲者十干之首,事之造端也。蠱之敗壞已極,故以造事言之,而取諸甲;庚者十干之過中,事之當更者也。巽之積弊漸萌,故以更事言之,而取諸庚。此聖人謹其始終之意也。
上九,巽在牀下,喪其資斧,貞凶。
《象》曰:巽在牀下,上窮也;喪其資斧,正乎凶也。
此一爻是為過巽而無斷者警也。喪其資斧,失剛斷之象。正,必也。
周公繫巽上爻曰:上九處巽之極,巽不以正,而失其陽剛之德,象為巽在床下,而過於卑巽,以至懦而不立,威斷絶無,如喪其資斧者然。縱使施於當巽之地,而柔弱無以自振,遂致取人之侮,雖得其貞,安能免於凶乎?
孔子釋上象曰:巽在牀下者,言上居巽之極,專以巽順為心,其巽至於已甚而窮也。喪其資斧者,過巽則失其剛斷,自然取辱而招侮,有可必其凶者矣。
按:上九巽在牀下,與九二之取象同,而有吉凶之異者,蓋九二巽在牀下而用史巫紛若,則為過而不過,所謂不至已甚者也,故達其孚誠而得吉。此爻巽在牀下,而喪其資斧,則為巽之太過,而失其陽剛之德矣,故流於卑諂而獲凶。學易者其可不知所以自處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