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周易下经】第32卦-恒卦䷟雷风恒卦(巽下震上)-[清]牛钮撰《御制日讲易经解义•卷八》

[清]牛钮| 易经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第32卦-恒卦䷟雷风恒卦(巽下震上)

恒與咸相次。咸卦上少女而下少男,以男下女,為夫婦相感之始。恒卦上長男而下長女,男尊女卑,乃夫婦居室之正也。《彖傳》則推其象而極言之,本諸天地,擴之於四時日月,驗之於聖人,無非貞也,無非恒也。恒固以貞久為義,然必極其變化,乃可以久。蓋天地間之氣運循環,古今來之,隨時制宜,惟有變化無窮之用,故能垂為萬古經常之道。如膠執一定,而以為可久,幾何不至窒而不可行哉!初爻執其常而不審其變,則持守未定,正而不恒。四則久非其道,恒而不正。五順從而寡斷,六過動而紛更。要皆不免於凶也。惟二以陽居下體之中,似當有悔,而克内自省察。上應於五,故成久中之德,而悔不終悔,其即所為久於其道者歟。蓋恒之中,有不易、不已二義。自其不易者論之,則窮天地,亘萬古,而不可變也;自其不已者論之,則寒暑錯行,日月代明,而其變未嘗已。君子體其不易,則確焉有以自守,而厲其介石之心;體其不已,則奮焉有以日新,而懋其遷善之益。斯恒道之所由立歟!

恒,亨,无咎,利貞。利有攸往。

此卦巽下震上,是剛上柔下,有分之常;雷風相與,有氣之常;以巽而動,有事之常;剛柔相應,有情之常。皆有恒久之義,故名為恒。卦辭言,道貴有恒,而恒又貴以正也。

文王繫恒彖辭曰:天下之理,惟積久則能貫通,若或作或輟,見異而遷,則事多扞格矣。人能守其恒心,篤信力行,則功之純者理必得,居之安者動必臧,亨而无咎,固其宜也。然所謂恒者,非徒苟焉以守之而已,又必擇其是非,辨其邪正,使其所久者,皆天命人心之公,聖賢中正之道,而偏端曲學,不得參其間焉。然後以天下之正理,成天下之正功。本體既端,發用自裕。經綸參贊,無往而不利矣。

按:「維皇降衷,若有恒性」即所謂貞也。自氣質拘之於前,物欲蔽之於後,於是失其貞性而誤用夫心,恒非所恒者有之矣!如楊墨佛老,守為我、兼愛、清淨、寂滅之說,以終其身,可謂之貞乎?不可謂之貞,豈可謂之恒乎?是以君子為學,必恒以致其功,尤必貞以立其體。未有不貞而能恒者,先擇善而後固執焉可矣。

《彖》曰:恒,久也。剛上而柔下,雷風相與,巽而動,剛柔皆應,恒。恒亨,无咎,利貞,久於其道也。天地之道,恒久而不已也。利有攸往,終則有始也。日月得天而能久照,四時變化而能久成。聖人久於其道,而天下化成。觀其所恒,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。

此《彖傳》,是釋恒彖辭,而以恒道盡天地萬物之情也。終,謂充積之久。始,謂發用之端。得天,謂附麗於天也。

孔子釋恒彖辭曰:卦之為恒者,以有常道而可久也。蓋卦體剛上柔下,高卑已定,名分之常也。卦象震雷巽風,動散相承,氣化之常也。卦德巽順震動,各極其用,人事之常也。又卦體六畫剛柔相應,彼此相資,人情之常也。此恒之所以名也。夫曰恒,固知其亨无咎矣。而又曰利貞者,言必利於正乃為久於其道,離正不可以言道也。不觀諸天地乎於穆不已,覆載无私,天地亦惟此經常不易之道,故恒久而不已,而況於人乎?以此見恒之必利於貞也。夫能貞固,知其久道矣!而又曰利有攸往者,何哉?蓋天下未有有體而不足以利用者,又不觀諸天地乎造化之理,動靜妙於相生,而會聚之極者,必禪之以發散之用,豈有終焉而不始者哉?夫天地之運,終則有始如此,況人道之貞而安有弗利乎?此貞之後,而必繼以利往也。是可見,恒者道之常,而貞者恒之道。夫固具於卦而顯於辭者也,然豈止於是而已哉?以恒之道而極言之:秉陰陽之精者,日月也。麗天以垂象,運行代明而不失其照之常,非恒之見於日月乎!分陰陽之氣者,四時也。循序以錯行,寒暑往來而不失其歲之常,非恒之見於四時乎!若夫聖人至誠無息,而治功悠久,天下化於其道而成俗,雖經權互用,而總不失其道之常,非恒之見於聖人乎!即是恒久之道而觀諸天地,則生成化育,常理不愆,而天地之情可見矣。即是恒久之道而觀諸萬物,則飛潛動植,常性不易,而萬物之情可見矣。然則日月也,四時也,聖人也,其功不同而同歸於恒;天地也,萬物也,其情不同而同見夫恒。恒道其大矣哉!

按:天地得一以清寧,聖人得一以為天下貞。一者,恒也,即貞也。天地一而不貳,則悠久無疆,化育萬物。聖人一而不貳,則純亦不已,配合天地。然聖人者,又三才之主也。故陰陽愆伏,民物夭扎,天地偶失其常,而聖人皆引為一身之咎。其必極中和之量,盡參贊之功,而後為久道化成之極致乎。

《象》曰:雷風,恒,君子以立不易方。

此《象傳》,言君子能盡悠久之功,守定理以為恒也。立,謂植立不移。不易,謂不背。方者理之定向也。

孔子釋恒象曰:雷風至變也,而相與,萬古不易。至變而有不變者存焉,恒之象也。君子體之,而有確然不易之道,即所謂方也。但常人,始則柔懦不振,知之未必能立。繼則持守不固,立之未必能久。惟君子擇之極其精,而執之極其篤。雖日用化裁之宜,非拘守者可比。而中有定見,任萬物之遷移,不能奪其所主宰,與雷風之變而不變者一矣。

按:天下之至靜者莫如山,以山受澤而為咸。可見寂然不動者,正其感而遂通者也。天下之至變者莫如風雷,而以為恒。可見變化無端者,正其常久不已者也。君子立此不易方之理,以化裁利用,恒非膠執,方為通方。人主誠能法雷風之象,雖酬酢萬變,隨時變易以從道,而中之所立,毅然有以自主,則剛柔協應,何難久道化成乎。

初六,浚恒。貞凶,无攸利。

《象》曰:浚恒之凶,始求深也。

此一爻是言求望乎上者過深,非惟無益,而反有害也。浚,如浚井之浚,謂深求之也。

周公繫恒初爻曰:天下有理本正而勢不可行者,當審勢以自止。如初與四為正應,固理之常。然自初言之,情分間隔,未可深有所求。自四言之,好高不下,難以遽有所合。今初六陰居巽下,柔暗不自度量,而過以常理望人,不顧禍害,祗求深入,有浚恒之象焉。是雖所求者正,而疏遠莫信,嫌隙易生,其凶宜矣,又何利之有?

孔子釋初象曰:浚恒之凶者,蓋初四相與之始,交淺不可以言深,而乃遽以深相求,必欲其諫從計聽,祗以取辱而已,此所以為凶也。蓋凡人既以正道自居,尤貴相時度勢以行之。故必相與既孚,同心一德,然後徐進吾言,則言者不覺迂疏,聽者自能虛受。倘疏逖初進,位卑言高,即使辭義剴切,非惟無益,而祗以取咎。雖一身之榮辱得喪不足恤,亦非君子信而後諫之道也。人亦鑒於浚恒之凶,而以至誠動之可矣。

九二,悔亡。

《象》曰:九二悔亡,能久中也。

此一爻是言,善反於恒者,終能因中以得正也。悔亡,謂失之於初,改之於終。

周公繫恒二爻曰:九二以陽居陰,本不正而有悔者。然幸其所居得中,是存心有常,本體不虧,即偶不出於正,特一時一事之過耳。終能善反以為功,因中以求正,自然内省不疚,無惡於志,悔不終悔而亡也。

孔子釋二象曰:九二宜悔而亡者,何哉?以其中而能久,是恒性常在,而本體之明有未嘗息者。故能覺悟其非,而一反之於正。小疚不足以累其心矣,何悔之不亡乎!

按:貞者恒之道也。此爻不言貞,而言中者,蓋恒之所貴者貞,貞之所貴者中。恒而非貞則失其恒,故四以久非其位而失禽,上以振恒而大無功。貞而非中則失其貞,故初之浚恒以貞而凶,三之承羞以貞而吝,五之恒其德以貞而有從婦之凶。惟九二能久中,則無過不及之弊。中之所在,即正之所在也。程頤亦曰:「中重於正,中則正矣,正不必中。」欲求悔亡之道,其可不勉於此哉。

九三,不恒其德,或承之羞,貞吝。

《象》曰:不恒其德,无所容也。

此一爻言有德而無守者,深明不恒之咎也。不恒其德,謂有德而變其守也。

周公繫恒三爻曰:九三居得其正,固本有其德者。然有德而能有恒,則所存者正,所操者純矣。乃過剛不中,志從於上,見富貴功名而變易其守,是固執之功未深,不能久於其道。一節或虧,盡喪其生平,人皆賤惡羞之者眾。貞而不恒,可吝莫甚於此矣!

孔子釋三象曰:三有其德而不能有恒,則内愧於己,外愧於人。既為君子所必棄,又為眾議所難逃,亦何所容於世乎。蓋理欲之辨易淆,而義利之防貴定。要必以貞固不移者勵其志,純一無間者致其功,而後取舍以明,存養以密,不至見異而或遷。故無歆羨畔援之心*,而道岸可登也。有聖敬日躋之學,而昭假能久也*。若夫内多慾,而外施仁義,亦未體於有德有恒之義者乎。

九四,田无禽。

《象》曰:久非其位,安得禽也。

此一爻是言,恒非其道者,終無所益也。

周公繫恒四爻曰:凡人必久於正道,斯内可以成己,外可以成物,恒而有益於得也。九四以陽居陰,是所久者皆異端曲學之私,非聖賢中正之道。反之身心而無益,推之事物而無功,猶田於无禽之地,其所得者蓋鮮矣。

孔子釋四象曰:九四所以取象於无禽,何也?蓋為期於成功,猶田期於得禽也。今四久非其位,是不知所擇,而恒非所當恒。於无禽之地,而田獵欲有所獲,安可得乎?夫三當恒而不恒,是以可用之心不用於宜用之地,則移於外誘,遂失吾心之正,此所以鮮有終也。四不當恒而恒,是以有用之心,竟用於無用之地,則偏於意見,究踰大道之閑,尤為重可惜也。故學術之要,必以中正為歸,而久於其道。聖人之恒與天地配,良有以夫。

六五,恒其德貞,婦人吉,夫子凶。

《象》曰:婦人貞吉,從一而終也。夫子制義,從婦凶也。

此一爻是言,徒以順從為恒者,失其剛斷之宜也。德,謂順從之德。貞,即恒其德也。

周公繫恒五爻曰:六五以柔中應九二之剛中,知上以任下為德。一於傾信其下,守之不易,是恒其順從之德而貞固不變者也。不知順者乃婦人之道,故在婦人猶可獲吉。至於夫子,正位乎外,當以果決行之。若徒以順從為恒,則志阻於逡巡,而事敗於巽懦,凶莫甚於此矣。

孔子釋五象曰:五言婦人貞吉者,蓋婦人無專制之義,從夫子以終身,故以順從為正而吉。若夫子,則舉宇宙四方之事,皆吾分内之事,而確然以義為斷制。始無委靡不振之譏,使亦如婦人之從人,是以丈夫而從妾婦之道也,其凶不亦宜乎。蓋臣道猶婦道也,忠順以事一人,可也;君道猶夫道也,自當乾綱獨攬,而不可下移者也。苟徒以任臣為德,則偏信生奸,必致大害。如漢元之委任王鳳兄弟,明皇之聽信林甫國忠是也。夫自古英君誼辟,非不勇於任人,而必有獨斷之德,以神其不測之權。其待庶僚也,既不可失於過嚴,使臣下無靖獻之路。其御貴臣也,又不可失於太寬,使國枋有廢弛之憂,則剛柔合宜而貞恒之道得矣。

上六,振恒,凶。

《象》曰:振恒在上,大无功也。

此一爻是言,過動失恒之害也。振恒,謂以振動為恒。凶,謂物欲盛而天性亡也。

周公繫恒上爻曰:上六居恒之極,極則不常。又處震之終,終則過動。且陰柔不能固守,居上非其所安。忘貞正之德,而易生外欲之累。好為變遷,以振動為恒,則紛更反常,凶可知矣。

孔子釋上象曰:上六以振恒而在上,則情以妄動而擾,性以逐物而亡。既不能有裨於身心,又不能有益於家國。不止無功,而且大无功矣。夫天下時至而業起,物來而己應,豈有無故而自滋紛擾,以為常行之道乎。振而不恒,猶為一時之失。振恒而不在上,不過一身之害。惟振恒而在上,則喜功好大,輕躁妄動,不肯與天下相安於無事,而病國擾民,所關甚鉅。豈止學問之際,有見異而遷,得半而怠之患也歟。如宋之王安石,借經術之名,改易舊章,專事變更,以誤天下,殆其人矣。此用人者所當深察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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