剝卦以上九一爻為主,當五陰盛長,一陽消落之時,君子豈可有所往?《彖傳》釋卦辭而繫以順止,非終不往,靜以觀時,有待而往也,為君子謀也。六爻初猶未害君子,二則漸害君子,聖人皆慮及蔑貞而惕之以凶。四則蔑貞已肆,陰禍切身,不復言蔑貞而直言凶,皆所以戒小人也。至於三之應上,五之從上,一繫之以无咎,一繫之以无不利,其於小人之改邪為正者,又未嘗不許之。蓋聖人於柔變剛之際,重惕小人之害君子,而必欲其受制於君子。是則撥亂為治,轉危為安之深心也。夫事起於微,禍伏於忽。自一柔變剛而為姤,再變為遯,三變為否,四變為觀,以至於五變則為剝。是其始也,不過一陰生於下,其勢甚微,初若可忽。而其後卒至黨羽已成,兇惡日肆,為君子害,彼小人亦知己之欲去君子,為名不正言不順,而乃浸潤侵蝕,使之日消月鑠,而不自知。然則小人之為計,狡而為禍深矣。為君子者可不防之於早,以杜其惡於未形也哉?
剝,不利有攸往。
此卦坤下艮上,是羣陰盛長而孤陽頽落之日也,故名為剝。卦辭言,當此之時,妄行躁進,必為小人所害,而無所利益也。剝,剝落也。
文王繫剝彖辭曰:五陰盛長於下,一陽將盡於上。是小人之勢燄處於極盛,而君子之氣機幾於將絶。此時而再往,必至一陽盡消,而變為純坤矣。君子於此,宜惕然思吾之出處甚重,豈可輕於一往以蹈禍機。惟宜晦迹退處,以養其才於不試,故不利有攸往。且卦德内坤順而外艮止,亦宜順時而止,不可違時而往也。
按:漢唐之世,黨錮之禍毒徧海内。然必有一二君子,沈幾觀變,超然於塵壒之外,而不攖其患。所謂得處剝之道也。然君子進退,係世道之興衰。為人君者,不能審於是非,而使小人肆虐,致仁人志士,不敢一日安於其朝。此豈國家之利,蒼生之福哉?
《彖》曰:剝,剝也,柔變剛也。不利有攸往,小人長也。順而止之,觀象也。君子尚消息盈虛,天行也。
此《彖傳》,是釋剝彖辭,言柔盛變剛之日,惟當順以俟天,止以待時也。柔變剛,言柔進於陽,變剛為柔也。
孔子釋剝彖辭曰:卦之名為剝者,卦體一陽在上而將盡,由五陰剝落之也。柔變剛初而為姤,二而為遯,三而為否,四而為觀,五而為剝。蓋小人之去君子,原於名義不順,必陰謀深固,使之日漸消鑠,潛移不覺,然後可以肆其排沮之力,而盡變為小人之黨也。辭謂「不利有攸往」,以小人之勢,如莠之方長而不可遏之時也。卦德坤順艮止,有順而止之之象。君子觀其象而悟其理,則不輕攸往,政所以處剝之道也。然君子所以毅然不往者,豈冥冥無所決擇於中,而徒委之無可如何之勢乎?蓋陽息而盈則天運復,陽消而虛則天運剝。順之則吉,逆之則凶。君子隨時敦尚,運處極剝,知其後之將必至於復,而沈謹自守,以求合乎天行之數而已。大抵平陂倚伏,一定之理。觀變不審,徒欲與小人角一日之勝負,既非保身之哲,又重天下之禍。且使維持補救者,反無以施其具也。從來挽回世運,非深心大力,遵時養晦之士不能。平勃之重安漢室,仁傑之復興唐祚,斯其人矣。
《象》曰: 山附于地,剝,上以厚下安宅。
此《象傳》,是言人君當思剝之可危,宜急於固本安邦,以盡治剝之道也。附,連屬也。
孔子釋剝象曰:卦象山高于地,而反附著于地,頽剝之象也。為人上者,思剝之所來,必自下起。故防剝之道,必先厚固其下,以安其居也。蓋上何所宅?唯民所止以為宅。宅苟不安,則上何以寧?下苟不厚,則宅何以安?故必予以安全,以厚民生,則下之宅自厚,而上之宅亦安矣。
按:卦爻皆著剝陽之義,惟大象獨言治剝之道。卦體坤為地,厚下以象坤也;艮為土,安宅以象艮也。唐太宗曰:「君依於國,國依於民。尅民以奉君,猶割肉以充腹。」是明於厚下安宅之理者。人君法此以治剝,其亦危者使平之道也歟。
初六,剝牀以足,蔑貞凶。
《象》曰: 剝牀以足,以滅下也。
此一爻是言小人有害正之漸,而深懼君子之將危也。蔑,無也,謂消無正道也。
周公繫剝初爻曰:陰之剝陽,必自下起。初在卦始,其力雖未能去君子而奪其位,然中懷疾害,已岌岌乎縶其進而侵其權,猶剝牀而先及其足之象。夫初之敢於發難者,彼其心,蕩然無名敎之足畏,而疾正如仇,勢必欲消蔑無餘而後已。殊不知,以邪侵正,以小人消君子,雖君子蒙其禍,而小人亦鮮有倖全者。祗自取其凶而已。
孔子釋初象曰:初之剝,取牀足為象者,以陰侵陽而陽滅沒於下也。禍起自下,惡稔在初。覩其幾之微,而知其勢之必至於危矣。
按:剝之一陰,即姤之一陰。姤之初,受制於九二,若羸豕之繫於金柅,故吉而无咎。剝之初,自二三以上,無切近之陽,莫或制之。故其為害,始似甚微,而後必至於不可勝窮。可見朝廷之上,一日無端人正士,而憸邪遂漫無顧忌,得以恣其所欲。為宜乎小人之汲汲求去君子也哉。
六二,剝牀以辨,蔑貞凶。
《象》曰: 剝牀以辨,未有與也。
此一爻是言小人之勢漸長,而害正之機浸成也。辨,所以分隔上下,牀之幹也。與,黨也。
周公繫剝二爻曰:二居坤體之中,又進乎初,是小人之權勢得行於中,而由下可以害上者,象剝牀而及其辨者也。又以陰居柔,則其心甘為小人,而樹君子之敵,勢必至於蔑貞而自取葘害,故再儆之以凶焉。
孔子釋二象曰:剝牀至辨,較之於初,為惡滋甚。幸居卦之下,黨與未盛,君子尚可預自為圖,以免害正之嫌。若失此不圖,將去辨即膚,而禍難逭矣。蓋小人欲為不善以害君子,未有不藉黨援以相濟者。然穽深而機巧,在人主之前,多為謹身自媚,以使其不覺。及至布置既定,羽翼已成,外廷耳目皆其朋黨,肘腋近倖悉彼私人。忠良蒙禍,世道阽危。人主縱覺之,無可如何矣。初二連進,勢已不孤,而象以「未有與」為言,猶欲及其未盛而為防之之道。夫羣邪得志,在君子不過遠引以避之而已。而人主孤立於上,可晏然而不早加省乎。
六三,剝之,无咎。
《象》曰: 剝之无咎,失上下也。
此一爻是言小人去其黨邪之失,而獨能從正以避咎也。上下,指四陰。
周公繫剝三爻曰:眾陰方剝陽之時,而三獨居剛以應上之剛,是其心深知君子之不可絶,而去其黨以從之,則不惑於朋比之私,而無染於陰邪之禍。在剝之時,其義為无咎矣。
孔子釋三象曰:剝之所由旡咎者,以三居四陰之中,上下皆陰,而獨與一陽相應,則所失者陰。是其失,乃所以為得也。於處剝之道,又何咎之可及乎!
按:諸爻皆陰,惟上九一陽。近陽者最善,六五是也,故可以治剝。能應陽者次之,六三是也,故不為剝。聖人於陰之從陽者,未嘗不幸之許之,所以堅其從正之心,而開其補過之路。化小人而為君子,尚賴此潛移默轉之微權乎。
六四,剝牀以膚,凶。
《象》曰: 剝牀以膚,切近災也。
此一爻是言小人之播惡既深,而君子之受禍為已酷也。膚,肌膚也。
周公繫剝四爻曰:四以陰居陰,是邪黨密布於朝廷,流毒遍加於海内。凡忠臣義士之在位者,靡不親受慘酷,身攖戮辱,為剝牀以膚之象。剝而及膚,小人之為蔑貞計者,蓋已至矣。然時雖極剝,而正氣未嘗不留於天地之間。故不許其蔑貞,而直示之以凶,以明君子雖危,彼小人者安能獨全乎哉?
孔子釋四象曰:剝牀以膚,則非以足以辨僅至不安其身而已,直以危亡已至而切近災禍也。縱欲遠而去之,已無及矣。自古小人傾害君子,無所不至,而毒螫未極,人恒不知其禍之烈。四居上體,在牀之上,為膚。剝而至膚,則君子之貞幾為所盡蔑矣。故聖人特危言悚之曰:何不早為之所,而使至此極也?此非張小人之勢,正深咎為君子者制禦無方,而釀成其惡,在己不得辭其責也。
六五,貫魚,以宮人寵。无不利。
《象》曰: 以宮人寵,終无尤也。
此一爻是言六五為羣陰之長,能率其類以順聽乎陽也。魚,陰物。貫魚,如魚之連貫而進也。宮人,嬪御也。
周公繫剝五爻曰:五居羣陰之上,又近上之一陽,是其力足以統攝羣陰,而又心知害陽之非義,故能率其黨類,而受命於陽,使一切朝政國柄皆歸之君子,而受成焉。如貫魚順序,以宮人承寵於其君之象。夫國有君子,不特善類膺福,而亦足以庇蔭小人。五能如是,寧有不蒙其利者哉?
孔子釋五象曰:五之以宮人寵者,羣陰剝陽已極,五能翻然悔悟,統率儔類,順序聽命,君子方嘉與維新,必不苛繩前愆。始雖有尤,終則无尤。廓然而涵濡於君子度量中矣。
按:五為君位,不言君而取象於后妃者,蓋此卦陰盛。五為眾陰之長,又有一陽在上,故别立一義。欲其率先眾類,俛首以聽君子之命也。聖人貴陽賤陰,夬之時決陰之權在陽,則教陽以制陰之道;剝之時剝陽之權在陰,則教陰以從陽之道。所以贊化育而參天地者,固在於此。而夫夫婦婦,男正外,女正内者,亦在乎此矣。
上九,碩果不食,君子得輿,小人剝廬。
《象》曰: 君子得輿,民所載也。小人剝廬,終不可用也。
此一爻是言剝盡將復之時,君子以一身為民情所歸附也。碩果,碩大之果也。輿,所以載也。剝廬,自剝其廬舍也。
周公繫剝上爻曰:上九以一陽在上,不為眾陰所剝,而勵節彌堅,立品彌高,小人自不得而傷之。如碩果不為人所食,將見復生之象。夫當剝極之時,人心思治,尚留此一君子,以為邦家之慶。用能保國庇民,民皆載之,如得輿者然。是知唯君子能覆蓋小人,而小人亦藉君子以庇其身。若小人必欲剝盡君子而後快,則君子亡而家國破,小人亦無所容其身。象如自剝其廬已耳。
孔子釋上象曰:君子何以得輿?蓋以一陽獨留,此天意也。天意攸存,即民心所屬。君子雖勢處甚孤,而繫結於民心者更切,相與承事而共載之,誰能剝焉?若小人用盡機謀詭詐,以剝君子,終於自剝其廬,夫亦安所用之也?
按:此卦以上九為主,曰碩果不食,幸一陽之存也。其五陰則順乎陽者吉,不順乎陽者凶。初二四取象於牀,見君子在下,小人可藉以安身。上爻取象於廬,見君子在上,小人可藉以庇身。君子在上在下,皆有益於小人如此。而小人必欲去之,君子去而危亡立至。載胥及溺,小人亦未嘗獨免。則害君子,正以自害耳。故天下之惡,無有甚於小人;天下之愚,亦無有甚於小人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