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周易下经】第43卦-夬卦䷪泽天夬卦(乾下兑上)-[清]牛钮撰《御制日讲易经解义•卷十》

[清]牛钮| 易经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第43卦-夬卦䷪泽天夬卦(乾下兑上)

夬,取決去之義。五陽長而將極,一陰消而將盡。眾陽上進,決去一陰,故為夬。以五陽決一陰,是君子之勢甚盛,小人之勢甚孤,其決而去之也,似乎甚易。然而,聖人不敢以易心處之也。所為決之之道,必期於盡善焉。蓋陰之勢雖微,蔓或可滋,窮或為敵,君子無時不戒懼,而於小人道衰之時,尤不可忘戒懼也。故彖為危懼警戒之辭不一,而爻於五陽未嘗許之以吉。初以始進之陽,而決居高之陰,則慮其不勝。二以剛中之才,而凛警備之戒,則幸其勿恤。三與上應,而剛壯外見,恐啟中傷之禍,故教之遇雨,以善其決。四與上同體,而居陰不正,恐來黨奸之悔,故教之牽羊,以助其決。五與上比,而狎昵近習,不可無獨斷之能,故敎之中行,以致其決。至於上六,則直絶之曰无號。其為君子防者,至周且備,而所以去小人者,不遺餘力矣。要之,決小人以健為體,以和為用。二之中道,五之中行,皆所謂和也。初壯趾不勝,三壯頄有凶,四聞言不信,非不能和之故哉。

夬,揚于王庭,孚號有厲。告自邑,不利即戎,利有攸往。

此卦乾下兌上,五陽上進,決去一陰,不勞餘力,決之而已,故名為夬。卦辭言,君子去小人,雖有其勢,又必盡其道也。揚者,聲小人之罪也。孚號,集君子之勢也。告自邑,嚴自治也。不利即戎,不逞其力也。

文王繫夬彖辭曰:天下最快意之事,莫如君子去小人;天下最難處之事,亦莫如君子去小人。蓋以小人居高近君,其巧佞足以邀虛譽,奸回足以蔽主知。蠧國殃民之罪,有一國皆知,天下皆知,而人主不悟者。故夬之道,首在揚於王庭,以聲明其罪,使無所逃於天地之間,此決小人最要之道也。然或眾君子議論紛紜,而泄泄從事;或自治功疏,而恃勢憑陵。則反授之以隙,而小人不可決矣。必也呼號迫切,齊心一意,共存憂惕之懷,不可以小人之勢孤而遂安肆也。且嚴自克治,使在我者無過可指,有以服小人之心。不可恃君子之勢盛,而輕攻擊也。如是則防奸之法既嚴,自治之謀又密。以是而往,振風采於朝端,伸正氣於天下。小人盡去,而君子之道沛然大行,利何如哉!

按:君子小人之進退,天下之治亂所由關。歷觀古今,治常少而亂常多。君子常難進,而小人常難退。所以夬卦與剝卦相對,於剝則見五陰剝一陽之易,於夬則見五陽決一陰之難。聖人深知利害之原,不覺望之深,慮之迫,丁寧告誡,不厭其詳。所以為君子計者切矣!所以為天下萬世計者至矣!

《彖》曰:夬,決也,剛決柔也。健而說,決而和,揚于王庭,柔乘五剛也。孚號有厲,其危乃光也。告自邑,不利即戎,所尚乃窮也。利有攸往,剛長乃終也。

此《彖傳》,是釋夬彖辭,而備言去小人之道也。

孔子釋夬彖辭曰:卦名夬者,決而去之之義也。蓋以五陽決一陰,是為剛決柔也。夫委靡固不足以圖功,而過剛又恐其激變。卦德乾健兌說,是内存秉道嫉邪之志,而外有和平樂易之休。故其決小人也,既不以弛慢坐失事機,亦不至躁激致生他變。決而能和,真決之善道也。辭言揚於王庭者,卦以一柔乘五剛,是一狐媚小人用事君側,舉朝受其牢籠,悞國殃民,罪逆大矣。揚於王庭,庶朝野上下共知其奸。小人之罪狀既著,始不能一日安於其位也。所謂孚號有厲者,蓋小人奸謀叵測,視之不可泄泄,必操心危而慮患切,戰兢惕厲,謀出萬全,而後決小人之道乃為光大也。所謂「告自邑,不利即戎」者,蓋正己始能正物,而惟理可以服人。若專尚威武,與小人爭一時之勝負,則君子必為所困,而不能敵,乃自窮也。其云利有攸往者,蓋剛反必長,始於一陽之復,終於六陽之乾。夬時五陽雖盛,猶必再長,決盡一陰,而剛長始為有終。是能俾小人盡去,而朝廷之上,忠良濟濟,正道大行,故往無不利也。然非健而說,決而和,則小人豈可以力勝哉?

按:《春秋傳》言,見無禮於君者,如鷹鸇之逐鳥雀也。人臣為國除奸,豈顧利害,但不審時度勢,而冒昧一決,則有奸未除而禍先叢者矣。而其要尤在不予小人以口實,使以君子自命,而立心有一毫未光明,處事有一毫未中正,不能無諸己而徒欲非諸人,人主豈能亮之,天下豈能信之,而惟所欲為乎?然而,難言之矣。君子之自治即甚嚴,而小人之中傷乃愈巧。求全之毁既難防於一時,浸潤之言又恒積於平日。讒謗既多,主心安能無惑?此審賢奸以為取舍,察情偽以定是非,全在乎知人則哲之聖主也。

《象》曰:澤上於天,夬,君子以施祿及下,居德則忌。

此《象傳》,是言君子體夬之義,以布德行惠也。居德,積而不施之謂。

孔子釋夬象曰:澤水之氣,上通於天,勢必沛然下決而成雨露,夬之象也。君子體之,知下之待祿於君,猶萬物之待澤於天也。於是施祿及下,錫予厚於君子,樂利遍於小人,而無一毫留滯吝惜之意焉,此王者如天之仁也。若居其德惠,積於上而不下究,是外本内末,以身發財而犯不仁之戒矣,豈大君之宜哉!

按:夬為三月之卦,正人主施恩布德之會,而眾正滿朝,又小民翹首望澤之時,所貴行之以勇,出之以斷耳。居德則忌,殆所謂仁心仁聞,而功不下逮者。故曰:有不忍人之心,繼之以不忍人之政,而仁覆天下矣。

初九,壯于前趾,往不勝為咎。

《象》曰:不勝而往,咎也。

此一爻是言,居下位者不宜恃壯輕進也。初居下,象趾。往,謂往決上六。

周公繫夬初爻曰:君子決小人,必事出萬全,而功收一舉,方為有利而無害。初九剛而在下,無決小人之權,乃獨先眾陽,恃壯輕進,欲決在上之陰柔,有壯於前趾之象。彼自謂理所當決,無可咎者。然小人竊據高位,人皆畏之,不敢輕擊,而我獨逞一時之意氣,與之鬭力,其不能免反噬之咎宜矣,豈時勢之不利哉。

孔子釋初象曰:君子決小人,慎之又慎,操必勝之道以往,猶恐有意外之憂。今不審己量力,而欲一擊以快其憤,是明知不勝,而銳志輕往也,豈善於決小人者乎。

按:君子去小人,事成則以為功,不成則禍及身,而國亦隨之,適足為害而已。若李固、杜喬之於漢,李訓、鄭注之於唐,莫不皆然。初之不勝而往,聖人直斷之以咎,非以哀其志之不就,而深惜其謀之不臧也。可弗懼乎?

九二,惕號,莫夜有戎,勿恤。

《象》曰:有戎勿恤,得中道也。

此一爻是示君子以有備無患之道也。

周公繫夬二爻曰:九二當決之時,剛而居柔,又得中道,不過乎剛,而審事之宜者也。故能憂惕以深其謀,呼號以集其眾。戒備如是,小人雖陰謀不測,變生意外,如莫夜之有戎。而自治既嚴,無隙可乘,亦可勿用憂恤矣。豈有決而不勝者哉!

孔子釋二象曰:莫夜有戎,事起倉卒,可懼之甚也。而能勿恤者,以九二得中,自處盡善。既不至躁動以滋變,又不至坐守以後時,故能憂惕呼號,以自警備,而無他虞也。

按:小人立志甚奸深,而行事甚暧昧。其搆禍機也,常伏於暗。伏於暗者,伺人之不覺而中之也。故其賊害則為戎,而幽晦不明則為暮夜。二以惕號處之,正所謂其危乃光者。我有光則彼之暗不足憂矣。

九三,壯于頄,有凶。君子夬夬,獨行遇雨,若濡有愠。无咎。

《象》曰:君子夬夬,終无咎也。

此一爻是言,君子決小人之道,貴於盡善也。頄,面顴也。夬夬,決於決也。遇雨,謂暫與小人相合也。若濡,謂迹似為小人所染也。有愠,謂見怒於同類也。

周公繫夬三爻曰:九三過剛不中,而當決時,是欲決去小人,不勝其忿,而逞於一發者,有壯於頄之象。如此則謀露機泄,勢必召意外之變,而有中傷之凶矣。然三在諸陽之中,獨應上六,其義不可不決,顧其決之何如耳。若果深知小人之害,而存必決之心,則當密其謀,老其識,而藏其迹。雖暫與上六相合,如獨行遇雨,跡似濡染於小人,而見愠於眾君子者。然卒之伺瑕乘釁,推其墜而絶其根,清君側之惡,以收廓清之效者,必此人也。夫何咎乎!

孔子釋三象曰:九三獨與上六為應,自其迹觀之,未為无咎。今能果決其決,則向之委婉曲折,正見通權達變之妙用。始雖若濡有愠,終必解悖除奸,而見信於同志矣,安有致咎之理歟?

按:古來建立事功者,必有深心大力,但求其謀之克濟。而形迹之間,一時有所不及顧。如王允謬譽董卓,温嶠偽事王敦,初皆辱身降志,卒能剪除元惡,皆有合於夬夬无咎之義者也。然苟非真能舍經用權,磨不磷,涅不緇,可以轉移一世,而不為一世轉移者,則寧介然皭然,危言危行,守其不亂羣之戒。雖或無補於天下,而亦不至自失其身矣。

九四,臀无膚,其行次且,牽羊悔亡,聞言不信。

《象》曰:其行次且,位不當也。聞言不信,聰不明也。

此一爻是言,處難進之時,當思所以善處之道也。臀无膚,謂居不能安。行次且,謂行不能進。羊者羣行之物,牽者挽拽之義,言挽拽以隨其後也。

周公繫夬四爻曰:九四亦君子之類,志在決小人者也。然以陽居陰,無剛果之才,又不中正,無養重之德,故居則不安。欲與諸陽竝進,而行又多疑,不能決以成功,為「臀无膚,其行次且」之象。夫四之進退維艱如此,宜不免於悔矣。為四計者,但當讓諸陽前進,而己隨其後。眾方揚庭以聲其罪,我則從而和之;眾方呼號以集其羣,我則從而應之,如牽羊者然。庶幾因人成事,而悔可亡也。然聞善而能用,克己以從義,惟明決者能之。惜乎四之陰柔才弱,志在競進,而力復不能。聞此牽羊之術,而不信也。悔其能免耶?

孔子釋四象曰:四當決之時,君子道長,乃次且而不能進者。由其處位不當,才德不足故也。聞言不信者,以好進之念,橫於胸中,本來之聰,障隔不明。故猶豫狐疑,雖聽之而不能翻然信從也。

按:四當大臣之位,以其居陰不正,而與上同說體,恐其去邪而不能決,惟能牽引羣陽以自助,斯足仰成九五夬夬之光,而自免黨奸之悔矣。聖人欲長五之剛,必藉四一剛,聯合羣剛之力,故其辭之激切開導如此。夫小人日在君側,為大臣者,與其排一小人而有觸忌人主之患,不若進眾君子以輔導人主,而有潛消匪類之功。誠能萃眾正於朝廷,俾吾君朝夕與處。是非既明,好惡自正,君子有不日進,小人有不日退者哉。

九五,莧陸夬夬,中行无咎。

《象》曰:中行无咎,中未光也。

此一爻是言,人主決小人,貴於斷而去私也。莧,野菜也,感陰氣之多者,故以比小人,上六象。陸,高平之地,九五象。

周公繫夬五爻曰:上六陰柔而切比九五,如莧之生於陸然。其柔媚奸佞,最易蠱惑君心,故必毅然獨斷,不牽於内嬖之私,而決於去之焉。然小人近在肘腋,除之太速恐生意外之憂。其決之之道,既不可優柔寡斷,亦不可過激失宜。從容詳慎,中以行之,則有合於健而說、決而和之道,始可去小人而无咎矣。

孔子釋五象曰:九五以陽剛之主,而又不為過暴,合於中行,固不為小人所累而无咎矣。然究極其心事而言,則猶未得為光也。蓋人心惟無欲,方為光明。五之於小人,特屈於義之不可而後去之,則其牽係之私,猶有潛伏於中而未能脫然無累也。自古小人,每以小忠小信自結於上,而使不覺其奸。人主一為所惑,雖迫於公義,勉强去之,而中懷眷戀,反若出於不得已者。故忠言讜論,君子未及伸其謀,而潛滋默長,小人復得乘其間。夬未終而姤已萌,皆由於此。宜聖人之惓惓以為戒也夫。

上六,无號,終有凶。

《象》曰:无號之凶,終不可長也。

此一爻是言,小人終當決去,而深慶君子之得志也。

周公繫夬上爻曰:上六以陰柔小人,居窮極之時。黨類剪除已盡,一時之人皆識其奸。而志在必決,情窮勢孤,无可呼號,終致殄滅。凶其所必然矣。

孔子釋上象曰:小人比周為惡,流毒四海,自謂終身無患。孰意黨滅援絶,无所號呼,終當決去。即欲長居其位,不可得也。為小人者,盍早從事於正,以免无號之凶乎。

按:聖人釋剝上爻曰:「小人剝廬,終不可用也。」見剝盡則為純坤,天下從此大亂矣。故云「終不可用」,戒之也。於夬上爻曰:「无號之凶,終不可長也。」見夬盡則為純乾,天下從此大治矣,故云終不可長,慶之也。一治一亂,雖由天數,而進君子,退小人,使天下有治而無亂,其權全在乎人君,豈可忽哉。

×关闭
微信二维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