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周易上经】第28卦-大过䷛泽风大过(巽下兑上)-[清]牛钮撰《御制日讲易经解义•卷七》

[清]牛钮| 易经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第28卦-大过䷛泽风大过(巽下兑上)

卦以四陽過盛而名大過。處過之時,貴有救過之道。必剛而得中,内巽外說,則可以抑中强之弊,而扶本末之弱,雖過而不過矣。六爻相對而實相反,三四居全卦之中,皆有棟象。上則隆,下則橈也。二近初陰,五近上陰,皆有枯楊之象。上則華,下則稊也。初過於敬慎,而有藉用白茅之安。上過於有為,而有過涉滅頂之凶。一承剛,一乘剛也。就四陽而言,二四以剛居柔,處過而不過者也,故一吉而一利。三五以剛居剛,處過而太過者也,故一凶而一可醜。司馬光云:「大過剛已過矣,止可濟之以柔,不可濟之以剛也。」故大過之陽皆以居陰為吉,不以得位為美。其道主於默運轉移,而不在於輘踔駿厲。蓋過柔固不足以有為,而過剛亦甚足以僨事。自古立非常之大事,興不世之大功,皆時勢所迫,出於萬不得已。起而挽回補救,非小心翼翼者不能。故卦於陽之盛也有危辭,而六爻亦無全吉者。惟初以慎之至乃得无咎,彖辭則言救過之道,而即歎其大。皆聖人之慎言之也。

大過,棟橈,利有攸往,亨。

此卦巽下兌上,卦體四陽居中用事,陽氣過盛,故名大過。卦辭言,時當極盛,非材弱者所能勝其任。惟剛而得中,乃可以濟過而有為也。棟,今謂之檩。橈,弱也。

文王繫大過彖辭曰:卦體四陽居中,棟之象也。上下兩陰柔而無力,不勝其重,則委靡之才不克擔當大事,有棟橈之象。必如卦之剛中而巽悅,善用其剛而不過,以是而往,則以大過人之才,行大過人之事,必能通其時之變,而克勝大過之任者矣。故利有攸往,而得亨也。蓋人君之保邦,猶大匠之作室。大匠必得楩楠杞梓之材,而後可成巨構;人君必得舟楫鹽梅之佐,而後可建大功。否則用違其量,以杖為楹,以蒿代柱,將見棟折榱崩,覆壓是懼,何以享莞簟之安乎?故曰:有非常之人,乃有非常之事。荷重任者,亦勉之而已。

《彖》曰:大過,大者過也。棟橈,本末弱也。剛過而中,巽而說行,利有攸往,乃亨。大過之時大矣哉!

此《彖傳》,是釋大過彖辭,以明大過之時,非有大過人之材,不能濟也。大者過,謂陽過也。本,謂初。末,謂上。弱,謂陰柔。中,謂二五。

孔子釋大過彖辭曰:卦名大過者,易以陽為大,今四陽居中過盛,則世道有盛極將衰之漸,故為大者過也。辭曰棟橈者,何哉?蓋大過之時,以一身任天下之重,猶屋之棟然。必賴陽剛之力,足以維持之,而後無傾敗之患。卦體初上二陰,本末皆弱。既不能自强其德以固其本,又不能力挽其失以扶其末。此其所以橈也。又曰「利有攸往,亨」者,何哉?蓋天下無不可為之事,惟患人無善為之道。卦體四陽雖過,而二五得中,是强毅過人,固足以幹事矣,而又出以時措之宜;卦德内巽外悅,是思慮嚴審,固足以通變矣,而又行以和順之美。卦有大過人之才如此,以是濟時之過,則經綸有方,可以長保其盛而不至於衰,此其所以亨也。夫惟有剛中巽悅之才,然後利往而得亨。可見非常之時,必有非常之人,方能處之而有濟。大過之時,豈不大矣哉!夫大過之時,何時也?正天地平陂之會,帝王升降之關,所謂彌綸經緯古今極大事業,如堯舜之揖讓,湯武之征誅。然亦不過順時而為之,竝未於時外剙造一事,否則寧傳子不傳賢矣,寧守節不達節矣。後世君臣,喜功好大,但見外之有餘,而不量中之不足。罄民財而不惜,竭民力而不止,以至傾敗而不可救。此秦皇漢武之貽悔無窮也。當斯任者,其可漫然處之哉。

《象》曰:澤滅木,大過,君子以獨立不懼,遯世无悶。

此《象傳》,是言君子觀大過之象,以自純其無憂懼之心也。澤滅木,謂木在澤下也。

孔子釋大過象曰:澤本可以潤木,乃至浸滅乎木,澤水之大過也,故為大過之象。君子體之,而有大過人之行焉。彼獨立而人不我輔,人多懼心。君子當為則為,雖一國非之而不顧,天下非之而不顧,又何懼焉!不懼則過人矣。遯世而人不我知,人多悶心,君子以道自樂,不以非分之富貴易我不去之貧賤,又何悶焉!无悶則過人矣。此非見之甚真,守之甚定,學術操守,卓絶乎人者不能。君子之異於人若此。昔人謂:「獨立不懼,巽木之象,周公以之。遯世无悶,兌悅之象,顔子以之。」然周公顔子,非强致而然。周公之處常也,夔夔然存恭敬之心;故遇變也,几几然無禍患之慮。惟其知懼,而後能不懼也。顔子之居心也,不以簞瓢改其樂,故處遇也不以屢空動其中。惟其樂天,而後能無悶也。是以君子不治境而治心,不求世而求己。

初六,藉用白茅,无咎。

《象》曰:藉用白茅,柔在下也。

此一爻是言,初能過慎以自全而安,柔下之義也。白茅,物之潔者。

周公繫大過初爻曰:初以陰柔居巽之下,過於畏慎者。凡圖事濟時,處之至安而常懷不安之慮,居之甚全而恒廑不全之心,猶物之錯於地而必藉以白茅者然。夫茅之為質最柔,白之取義至潔。以柔順居其德,而以精白勵其心,慎斯術也以往,可以常保其安而无過,咎何由及之哉?

孔子釋初象曰:初之藉用白茅者,以陰柔在下,上承四剛,勢不得不過於慎。幸其能柔,則無矯率豪縱之氣,在下則有沈潛精入之思。此誠慎而不失於過者也。

按:《象》言獨立遯世,非過亢也,見君子植節之偉。初言藉用白茅,非過謹也,見君子慮事之周。蓋天下莫不敗於輕忽,成於兢業。誠能心存畏慎,一舉一動,必思出於萬全,則何險難之不可平,而紛錯之不可理。可見欲建天下之偉節,未有不極天下之小心者也。

九二,枯楊生稊,老夫得其女妻,无不利。

《象》曰:老夫女妻,過以相與也。

此一爻是言,二能用柔濟剛,而相與以成大過之功也。稊,根也。老夫,即二。女妻,謂初也。

周公繫大過二爻曰:二當陽過之始,其雄心壯氣,常足以僨事而有餘。幸居柔得中,无應於上,而下比初六。資初之柔以濟其剛,自能固本而不撥,補偏而不廢,以圖事於有濟者也。象之物,則為枯楊生稊,而發生之有機;象之人,則為老夫女妻,而生育之有賴。枯而復榮,老而資少,過而不過者也,何不利之有?

孔子釋二象曰:大過之時,患人之不我與耳。今二之於初,如老夫之悅少女,少女之順老夫,陰陽相與,何事不諧,豈復患剛之太過而不能成相濟之功乎!

按:四陽居中用事,力厚勢强,而不知陽太盛則陰竭,陰竭則不能以資陽。九二陽過之始,而初陰承之。相比親切,猶可以濟其偏而補其弊。為治者誠知此義,勿徒專事恢廓,恃其外之揮霍有餘,而虛懷下人,以求助其所不足,則可以集天下之益而收天下之功矣。

九三,棟橈,凶。

《象》曰:棟橈之凶,不可以有輔也。

此一爻是言三過恃其剛,而人莫為之輔也。

周公繫大過三爻曰:九三以剛居剛而不得中,剛之過甚者也。以過甚之剛,而當大過之任,是剛愎自用,而違時拂眾,必至傾敗而一無所濟,故為棟橈之象而凶也。

孔子釋三象曰:所謂棟橈之凶者,以三剛强自用,視天下皆無可輔之人,人亦不樂進而輔之,蓋知其勢之必至於覆壞,而不可以有輔也。

按:卦辭以二陰不能勝重,故曰棟橈。九三過乎陽而仍棟橈之象,且加以凶者,何也?卦之棟,以陰不足而橈;三之棟,以陽太過而橈。不足者猶可輔,故不言凶;太過者難為助,其凶必矣。甯嬴論陽處父曰:「剛而主能,怨之所聚。」夫剛則難親矣,而又主能焉,是訑訑之聲音顔色,拒人千里之外。忠良之士日退,讒諂之人日進,未有不凶於家,害於國者也。是可為深戒矣。

九四,棟隆,吉,有它吝。

《象》曰:棟隆之吉,不撓乎下也。

此一爻是言,四能勝大過之任,而不可昵於私應也。隆,隆起也。下,謂初。

周公繫大過四爻曰:九四居近君之地,當大過之任,以陽居陰,剛柔合德,而又處兌下,是能和悅君心,柔懷億兆,何事不可為?何功不可建?如棟之隆起而得吉也。但濟大過,以剛為主,過剛而濟以柔則可。今九四非過剛者,而下與初應,復以柔濟之,則反過乎柔,不足以成天下之事,而為有它之吝矣。

孔子釋四象曰:四之棟隆吉者,蓋太剛則折,斯不足以任重而橈乎下者有之。今四以剛居柔,過而不過,所以能勝重任,不至橈敗而吉也。

按:九二比初,則無不利。九四應初,戒之以吝者,蓋剛固不能不資柔以相濟,而亦不可牽係於柔以害其剛。故於二既明其相濟之利,而於四復著其牽係之害也。夫所貴大臣者,以其正色立朝,不可攀援,而後能仔肩天下之重。苟悅小人之柔媚而親比之,其不為所連累,而自損功名者,罕矣。可不戒歟。

九五,枯楊生華,老婦得其士夫,无咎无譽。

《象》曰:枯楊生華,何可久也?老婦士夫,亦可醜也。

此一爻是言,五當大過之時,比於陰柔之小人,而無足與有為也。老婦,謂上六。士夫,即九五。五在上六之下,少於上六,故曰士夫。

周公繫大過五爻曰:五以陽剛中正,而居尊位,宜足以勝大過之任矣。然下無正應,無與共成大過之功。而上比過極之陰,其所近者皆庸懦之臣,柔弱之士。其不能相濟以有為可知。象如枯楊生華,上雖華秀,無益於枯也。老婦士夫,非其匹偶,終不能育也。雖一時無橈敗之咎,而當大過之時,君亢於上,臣靡於下,以是為濟過之道,寧有譽乎?

孔子釋五象曰:枯楊不生稊而生華,旋復枯矣,安能久乎?是不能實心任事,而國本先摇也。老婦而得士夫,生育無基,寧不可醜。是將見讇諛成風,而終於可羞也。

按:君之有賢臣,如車之有輪,鳥之有翼。車無輪不可行遠,鳥無翼不可高飛。君無賢臣,何以建不拔之基,流無窮之譽乎?大過九五專為有君無臣而言,然自古為治,未有借才異代者,亦顧用之何如耳。知之極其明,位之極其當。循名責實以考其成,信賞必罰以鼓其氣。則人人興事赴功,賢者以奮,不肖者以勉,苟有一長,莫不樂為朝廷之用,而何至有乏材之嘆哉。

上六,過涉滅頂,凶,无咎。

《象》曰:過涉之凶,不可咎也。

此一爻是言,天人交困之日,惟當盡力之所能為,而不可以成敗論也。過涉,勇於涉也。滅頂,水没其頂也。

周公繫大過上爻曰:上以陰柔而處過極之地,是當國事艱難之秋,既不敢委於時勢之不可為,又不敢量其才力之不能濟,真所謂竭忠盡智以死繼之者也。象如勇於涉水,至滅頂而不悔焉。此殆以身殉天下之事,而有凶矣。然其心存効節,志在成仁,無媿於見危授命之義,又何咎焉!

孔子釋上象曰:君子幸而成天下之事,當論其功。不幸而殉天下之事,當諒其心。上六過涉之凶,事雖不濟,而其心則已盡矣。後之尚論者,寧可以其不能濟而追咎之乎?蓋大過之極,非有大過人之才不克濟。上以柔正之德而遇極否之時,任過其力,至鞠躬盡瘁,之死而靡悔。於事則凶,於義則无咎也。夫大過本行權之事,而聖人特發守經之義,於上六此義明而孔光。馮道之徒,不得借明哲保身之說,以文其偷生賣國之奸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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