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清]查慎行撰《周易玩辞集解•卷十二》【周易十翼】序卦传

[清]查慎行| 易经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[清]查慎行撰《周易玩辭集解•卷十二》序卦传

韓康伯云:序卦非易之藴也,託象以明義,不取深藴之義。程沙隨直以序卦非聖人之書。朱子與孫季和書亦云:序卦若便以為孔子之筆,恐无是理。其說盖本于沙隨。愚竊按:六十四卦,反者八卦,對者二十八卦,先後之序本定。夫子恐後人紊亂其序,特從取用于人事者起義,先後貫穿之。上下二篇以八卦為終始,中間言然後而後者十九,言不可者十七,言不已者三,言必者二十四,大約不出相反、相因二義,只是發明文王六十四卦所以相次之故耳。

文中子曰:大哉序卦!時之相生也,達者可與幾矣。

張横渠曰:序卦不可謂非聖人之藴。

來矣鮮曰:序卦非為理設,乃為象設,謂為聖人之至精可也。

胡雲峯曰:上經三十卦,一百八十爻,陽爻八十六,隂爻九十四。下經三十四卦,二百四爻,陽爻一百六,隂爻九十八。隂陽多寡參差甚矣。今以反卦計之,則上經以十八卦成三十卦,下經亦以十八卦成三十四卦。上經五十二陽爻,五十六隂爻,下經五十六陽爻,五十二隂爻,共用三十六卦成六十四卦。不齊之中條理精密又如此。

序卦上

有天地,然後萬物生焉。盈天地之間者唯萬物,故受之以屯。屯者,盈也。屯者,物之始生也。物【周易舉正云:物字當作始。】生必蒙,故受之以蒙。蒙者,蒙也,物之穉也。物穉不可不養也,故受之以需。

上、下繫傳以及說卦,言易之為書,多出于乾、坤,既反覆詳盡矣。至此以有天地三字,將乾、坤二卦揭過,從屯卦說起。剛柔始交而萬物生。盈者,充滿也。受者,繼也。後卦與前卦有承受之義。屯者,草木始生之象。沈氏曰:物之初生,必有蒙之者。或胎或卵,或苞或甲,為其穉而謹護之,天地之仁也。人生而蒙,亦天地之仁也。早慧非福,暴長非夀,不養不可也。故漸為之飼食以長其體,漸為之教訓以長其智,不可一日而成,必以需焉

需者,飲食之道也。飲食必有訟,故受之以訟。訟必有衆起,故受之以師。

水在天上為兩,所以潤萬物,乃物所必需者。人之于飲食,亦猶是也。但饑者甘食,渴者甘飲,急不能待,則失其道矣。豈知飲食之中,固有需之道乎?道者,養正之謂也。訟未必盡因飲食,然乾餱以愆,亦其一端。大者爭國,次者爭名爭利。由聖人觀之,皆簞食豆羮之類而已矣。訟必挾衆以爭勝,後世朋黨之禍始于此,兵端亦始于此,故受之以師。

師者,衆也。衆必有所比,故受之以比。比者,比也。比必有所畜,故受之以小畜。物畜然後有禮,故受之以履。

三軍不可无帥,國不可无侯,天下不可无王。人衆而有主,則爭可息,故受之以比。比者,親䁥之意。人各有所依止,非大通之道,僅可小畜而已,故受之以小畜。畜而止之,則上下各循其分,故有禮。

項平甫曰:履不訓禮,人之所履,未有外乎禮者。】

履而泰,【《本義》云:鄭本无而泰二字。】然後安,故受之以泰。泰者,通也。物不可以終通,故受之以否。物不可以終否,故受之以同人。

人有禮則安,无禮則危,故曰:履而泰,然後安。

張南軒曰:治亂相循,如環无端,物安有久通者乎?天下无久泰之理,亦无終否之理。愚竊謂據氣運則不可以終通,論人事則不可以終否。

胡庭芳曰:乾坤十變方泰,何其難?泰一變即否,何其易?韓康伯曰:否則思通,人人同志,故出門同人,不謀而合。

與人同者,物必歸焉,故受之以大有。有大者不可以盈,故受之以謙。有大而能謙必豫,故受之以豫。

同人于野,能通天下之志,故天下歸心。近悦遠來,大者皆為吾所有。所有既大,易至滿盈,故戒在盈。老子曰:功蓋天下,守之以謙。所謂有大而能謙也。虚懷接物,全是一團和氣,如何不豫?

豫必有隨,故受之以隨。以喜隨人者必有事,故受之以蠱。

【隨生于豫,和樂之應也;蠱生于隨,宴溺之漸也。肯做事者在喜字,做壞事亦在此喜字。史記:齊救趙擊魏,魏太子申為上將軍,過外黄,

徐子謂太子曰:太子自將攻齊,大勝,不過有魏,貴不益為王;若不勝,則萬世无魏矣。太子曰:諾。請必從公之言而還。客曰:彼勸太子攻戰,欲啜汁者衆,太子雖欲還,恐不得矣。此所謂以喜隨人而好有事者也。啜汁之衆,如羣蠱蝕心,蠱之所由致也。

蠱者,事也。有事而後可大,故受之以臨。

蠱字,乃蟲食器之象,非事也。事因壞而起,故以蠱為事。功崇惟志,業廣惟勤,有事而後可大也。

臨者,大也。物大然後可觀,故受之以觀。可觀而後有所合,故受之以噬嗑。嗑者,合也。物不可以苟合而已,故受之以賁。

蘇子瞻曰:大不足以盡臨之義。

項平甫曰:凡以上臨下,以大臨小,皆大者之亊,故以大釋之。

張南軒曰:天下皆山也,惟泰山可觀;天下皆水也,惟海可觀。大觀在上,下觀而化,上下相合也。

朱漢上曰:上无可觀,斯下引而去矣。

愚按曰:无辭不相接,无禮不相見。凡朋友之合,必先執贄;男女之合,必先受幣。无䞇无幣,苟合而已。

蘇子瞻曰:直情徑行謂之苟,禮以飾情謂之賁。苟則易合,易合則相凟,凟則易離。賁則難合,合則敬,敬則久矣。

賁者,飾也。致飾然後亨則盡矣,故受之以剝。剝者,剝也。物不可以終盡,剝窮上反下,故受之以復。

飾者,文飾也。專亊文飾之謂,致竭力于虚文,全无實意。所云彼此相亨者,亦索然无餘味,故曰亨則盡矣。剝者,剝落殆盡也。聖人常欲留有餘以還造化,故曰物不可以終盡。花落則果生,果爛則仁生。數已盡而氣存,時已極而物反。窮于上者反于下,隂陽之恒性,天地之常道,復所以次剝也。徐魯齋曰:自賁而剝,以人事言;自剝而復,以天道言。

復則不妄矣,故受之以无妄。有无妄然後可畜,故受之以大畜。物畜然後可養,故受之以頤。

此三段皆學問之亊。

張待軒曰:比而畜,其畜也小;无妄而畜,其畜也大;復則不妄。何等直捷!无妄然後可畜,何等鄭重!畜與養有辨。

乾文言曰:學以聚之,寛以居之。畜是學聚工夫,養是寛居工夫,故曰物畜然後可養。愚又謂養者,優游涵泳之意,是畜德以後工夫,故受之以頤。

頤者,養也。不養則不可動,故受之以大過。物不可以終過,故受之以坎。坎者,陷也。陷必有所麗,故受之以離。離者,麗也。

閭彦升曰:養者,君子所以成已;動者,君子所以成物。君子處則中立,動則中行,豈求勝于物哉?及其應變,則有時而過,故受之以大過。

愚按:頤養之義,與需不同。需當生物之初,如兒之待乳于母;頤當畜聚之後,萬物交致其養。

蔡虚齋曰:物不可以終通、終否、終盡、終過,以理之自然言也。有大者不可以盈,不養則不可動,以理之當然言也。

來矣鮮曰:大過者,以大過人之才,為大過人之事,非有養者不能。然過而不已,則䧟溺于過矣,故受之以坎。坎一陽䧟于二隂之間,䧟之義也。䧟于險則必有所附麗,庶可資其才力而出險,故受之以離。離一隂麗于二陽之間,附麗之義也。

季彭山曰:處險久,則困心衡慮而能生明,故離次坎。】

右上篇

序卦下

有天地然後有萬物,有萬物然後有男女,有男女然後有夫婦,有夫婦然後有父子,有父子然後有君臣,有君臣然後有上下,有上下然後禮義有所錯。

先儒謂上經首乾、坤,天道、地道之始;下經首咸、恒,人道之始。

愚又按:上經首天地而不言乾、坤,下經首夫婦而不言卦名。夫婦,一小天地也。先言男女者,有夫婦之所由;後言父子、君臣、上下者,有夫婦之所致也。先儒又謂咸、恒以配乾、坤二卦,愚謂咸一卦足以配乾、坤矣。此節連延說下,明下經所以首咸之義,重在有夫婦三字,下文夫婦之道即咸也。

夫婦之道,不可以不久也,故受之以恒。

夫婦,人之終始也,故恒久之義歸焉。但以情合者,或色衰而愛弛,道則不可不久,所以制其情使不變也。

恒者,久也。物不可以久居其所,故受之以遯。遯者,退也。物不可以終遯,故受之以大壯。

男女居室,人之大倫,如何不可久居其所?

鄭孩如曰:夫婦之終為父母,父母既老,乾退西北,坤退西南矣。此不久居其所之義。愚又謂此句不專指夫婦,乃是泛論物理,所謂盛名之下勿久居也,故受之以遯。遯者,時可以退也。有退必有進,故不可以終遯。壯者,尚往也。

鄭孩如曰:父母退遯,長子壯而用亊。大壯者,震承乾之卦。

物不可以終壯,故受之以晉。晉者,進也。進必有所傷,故受之以明夷。

崔憬曰:陽盛自取,觸藩宜柔,進而上行,受兹錫馬。

姜廷善曰:大壯在遯後晉前,介乎進退之間,退而方止,止而未進者也。故雜卦曰:大壯則止。識止之義,則識進之機。或問:壯與晉何别?

朱子曰:不但如此壯而已,必更須進一步也。

愚又按:晉與漸同為進義,此恃壯以進,故必有傷;彼漸次以進,故得所歸。

夷者,傷也。傷于外者,必反其家,故受之以家人。家道窮必乖,故受之以睽。睽者,乖也。乖必有難,故受之以蹇。

閻彦升曰:以利合者迫,窮禍患害相棄也。以天屬者廹,窮禍患害相保也。明夷之傷,豈得不反于家人乎?愚又謂疾痛則呼父母,亦反于家之一義。家道窮,非家貧之謂也,由治家无法來。身不行道,則家法蕩然,雖有敎,亦窮于无所施。婦人為政,父子兄弟必致乖離。周子所云家人離,必起于婦人,故睽次家人是已。積不善之家,必有餘殃,難自内作,豈但乖睽而已乎?

蹇者,難也。物不可以終難,故受之以解。解者,緩也。緩必有所失,故受之以損。

屯者,始生之難;蹇者,所遇之難。君子有終身之憂,无一朝之患。蹇難外來,不可急求,出險居易,俟命終有解散之時。緩乃解難之良法,但用于未解之先,是謂和緩之緩,可釋煩擾之害;用于既解之後,是謂待緩之緩,又開叢脞之端矣。故必有所失。

損而不已必益,故受之以益。益而不已必决,故受之以夬。夬者,决也。决必有所遇,故受之以姤。

損益為盛衰之始,損不已必益,益不已必决。淺而言之,與財散則民聚,財聚則民散之義畧同。以國亊言,漢文帝日用減省,而國家富庶,此損之必益也。唐德宗瓊林大盈,日充日積,而有奉天之難,此益之必夬也。損欲其不已,益懼其不已,其幾在我,不可以不决。

郭鵬海曰:夬者,以君子决小人也。小人既去,則君子之朋必至而相遇。韓康伯所云以正决邪,必有善遇是也。

姤者,遇也。物相遇而後聚,故受之以萃。萃者,聚也。聚而上者謂之升,故受之以升。升而不已必困,故受之以困。困乎上者必反下,故受之以井。井道不可不革,故受之以革。革物者莫若鼎,故受之以鼎。

張彦陵曰:决主開,遇主合,開則必合,决則必遇,物相遇合,然後聚而成羣。愚又謂相遇而非順以悦,則遇猶不遇,旋即散矣。遇之所以能聚者,由坤順而兑悦也,故受之以萃。說文:萃,草貌。草木在土中,无不上升者,故受之以升。以人亊言,凡升者必自下而上,不能不用其力,升而不已,則力竭矣,故受之以困。团者,窮也。一陽窮上而反下則為復,一隂决于上而反下則為姤。受之以井者,專取下為義,至下者莫如井也。管子曰:鑽燧改火,抒井易水。漢書儀禮志引古禮曰:立秋浚井改水。

淮南子曰:八方風至,浚井取新泉。蓋井以日新為功,久則穢濁,所謂井道不可不革也。革物之器,變生為熟,去故取新莫若鼎,故受之以鼎。以世道言,則為變法。鼎取更新之義,亦取調和之義,明變法者不宜過于矯激也。

主器者莫若長子,故受之以震。震者,動也。物不可以終動,止之,故受之以艮。

鼎,重器也,宗廟用之。主器莫若長子,繼世主祭者也。震者,動也。物不可以終動,動則宜止之以靜,故受之以艮。别傳曰:聖學以知止為歸宿。此段明動止相因之理,正示人以善動之方。于方動之時,即寓知止之義,止不在既動以後也。

張待軒曰:止之二字,有摧撞折牙,永息機用,如收奔馬,如息烈焰,萬鈞之力。

艮者,止也。物不可以終止,故受之以漸。漸者,進也。進必有所歸,故受之以歸妹。得其所歸者必大,故受之以豐。豐者,大也。窮大者必失其居,故受之以旅。

别傳曰:艮後繼之以漸者,處動欲其善止,處止又不欲其遽動,此止至善之學。

愚按:艮之義,原取時止時行。其初能止者,其進必以漸。學問之道,最忌躐等。漸進不已,必有義理。歸宿之地,受之以歸妹者,夫子特借卦名歸字以論其序,非明卦旨也。進必有傷,以壯而進也;進必有歸,以漸而進也。

朱漢上曰:大有,次同人,曰與人同者,物必歸焉,言處大之道。豐次歸妹,曰得其所歸者必大,言致大之由。

諸子相曰:窮大而失居,親寡旅也。如唐明皇、宋徽宗,一入蜀,一入燕,亦旅人之象。

旅而无所容,故受之以巽。巽者,入也。入而後說之,故受之以兑。

不善處旅者,與人相拒而不相入。相拒則无所容,相入則兩相悦。悦心之境,非深入其中者不知。

兑者,說也。說而後散之,故受之以涣。渙者,離也。物不可以終離,故受之以節。

以人情言,憂則鬰結,悦則發舒。散者,舒其鬱結之氣也,故曰悦而後散之。以人事言,渙則離,離則不可无以防閑聨絡之,故受之以節。

節而信之,故受之以中孚。有其信者必行之,故受之以小過。

說文:節,竹約也。節之取義不一,此以符節言。古者用以守國,半在内,半在外,有事則合之。荀子云:合符節,所以示信也。中孚卦體似之。節而信之者,言无節則无信也。有其信者,以此自負而有之也。自恃其信,其行必果,而過于中,其能免于小過乎?

有過物者必濟,故受之以既濟。物不可窮也,故受之以未濟終焉。

過物,猶云有過人之才也。只就卦名過字取義。窮字,即卦象終止則亂,其道窮也之義。不可窮一句,括盡全易之旨。終者,六十四卦之序,至未濟而畢也。

鄭申甫曰:物不可以終窮句,括盡全經之旨。

項平甫曰:坎離之交謂之既濟,此生生不窮所由出也。聖人猶以為有窮,又終之以木濟,此即咸感之後,繼以恒久之義也。蓋情之交者,不能久而无弊,必以分之正者終之。人之心腎何嘗不交,而心必在上,腎必在下,不可易也。觀此可以知既濟、未濟之道矣。呂氏要指云:上經:乾坤,天地也;坎離,水火也。以體言。下經:咸恒,夫婦也;既未濟,水火之交不交也。以用言。三才之間,坎離最為切用,故上下經皆以坎離終焉。

右下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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