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兌,亨,利貞。
一陰居二陽之上,悦之見乎外者,卦辭與咸同。先儒謂咸取无心之感,兌取无言之悦,悦則亨矣。利貞者,戒辭也。愚竊按:利者,悦之情;貞者,悦之理。兑乃天地間之柔氣,故聖人于少女之卦,多以貞為戒辭。
【原文】彖曰:兌,說也。剛中而柔外,說以利貞,是以順乎天而應乎人。說以先民,民忘其勞,說以犯難,民忘其死,說之大,民勸矣哉。
先儒謂通條是釋利貞之意,《本義》以亨貞分屬剛中柔外。愚竊按兌之為悦,本在三上兩爻,夫子却從卦體看出剛中柔外四字,發卦彖所未盡。盖悦之義偏在柔一邊,悦口既在外,若中外皆柔,則為小人之容悦矣。悦之易涉于不正者,病在柔外,其所以能得正者,實本剛中,故不曰柔外而剛中,而曰剛中而柔外,惟剛中乃可柔外也。今二五在中,則中心誠實,三上在外,則接物和柔,具此卦德,方合乎悦之正道。揆之天理而順,驗諸人心而安,悦之中有天道焉,有人道焉,順天應人,純是一團和氣。王者之民,皥皥與驩虞不同,先民在上之事犯難,在下之事悦之,感人至於忘勞忘死,豈上所能強哉?民自勸也。夫勸民之與民勸也,相去遠矣,此貞之所以利,悦之所以大。
愚又按:二五皆剛中,彼此不相應,和而不同,羣而不黨者也。三之來兌,嫌於同,故二之吉在信志。上之引兌,嫌於黨,故五之厲在剥陽。
【原文】象曰:麗澤,兌。君子以朋友講習。
愚按:六子重卦,大象或曰習,或曰兩,或曰兼,或曰重,於兌則曰麗。離者,麗也,本離卦之義。兌之上澤下澤,有兩相附麗、彼此滋益之象,君子於此得朋友之道焉。人生可悦之事,无如取友讀書。講在人,而習之者在已,内外相資也。坎大象曰:常德行,習教事。此曰朋友講習,一以不厭不倦為工夫,一以精詳紬繹為工夫。論語首篇以朋來繼時習之後,皆取悦樂之義,于兌卦得之。
【原文】初九:和兌吉。
【原文】象曰:和兌之吉,行未疑也。
愚按:兌卦同有和義,獨於初言者,盖六爻剛柔敵應,只取相比。二比三,三比四,五比六,惟初與二以剛遇剛而无私。比在悦體之下,而不援上所悦,得情之正,發而中節者也,故以和之義歸之。内不違心,外不忤物,自然履吉,行復何疑?本卦于巽反對小象,與巽初言疑,於兌初言未疑。巽初以柔居剛,兌初以剛居剛也。不曰无疑,曰未疑者,以初九所處得地,未與陰比,故其行未有可疑。二則疑於三,五則疑於上也。
【原文】九二:孚兌,吉,悔亡。
【原文】象曰:孚兌之吉,信志也。
《易抄》曰:兌剛中而柔外,无柔不成兌,柔亦安可盡去?要在有以孚化之。西溪李氏、雲峯胡氏皆以九二之孚為孚五。愚竊按:二承比陰柔之六三,所以不能无悔,由其陽剛中,實非道不悦,而有感孚之誠,故吉而悔亡。二之孚,似當指三。小象於初曰行未疑,于二曰信志,兩爻互看,為初易,為二難。初去三尚遠,不特志可信,行亦不涉於可疑。二與三最近,行則未免致疑,惟志則可以自信,故同為吉占,較初多悔亡二字。
【原文】六三:來兌,凶。
【原文】象曰:來兌之凶,位不當也。
【當字去聲。
程、朱皆以來兌為下行,就二以求悦。愚又謂當兼指初、二兩爻。内卦之柔,外者三也,與上无應,反而就同體之二陽,來兌之象。春秋鄭詹自齊逃來,公羊傳謂佞人來矣,來兌之謂也。初剛正,二剛中,豈以小人之來為悦者哉?象歸之位,不當言其和不能如初,孚不能如二也。全卦六爻,不中不正,无若三者,所以凶。一說兌本乾體,坤自外來,居三而為兌。乾惕之心,忽變而為兌。悦亦來兌之象。此因彖傳有外字,爻辭有來字,作卦變看,故云然。
【原文】九四:商兌未寧,介疾有喜。
【原文】象曰:九四之喜,有慶也。
《程傳》:四上承中正之五,而下比柔邪之三,雖陽剛而處非正。來矣鮮曰:四上承九五,公也,理也;下比六三,私也,情也。此其所以商度未安。商者四,介者九。
愚按:中爻互巽,進退不果,商之象。四居兩兌之交,天人理欲之際也,故云介疾,指六三悦我之人也。四爻剛而位柔,比三則為男女相悦,承五則為君臣相悦,二者相持,故商度而未定。夫三之媚我以私者,必將中我以疾,左傳所謂季孫之愛我疾疢也。四能割情以理自守,介然疢疾,何由而生?喜其舍三而就五,君臣一德,為社稷蒼生之福也。小象釋喜為慶,以見四之有喜,非一己之私情,乃天下之公理。楊誠齋云:六三者,君心之膏肓也。九四者,膏肓之鋮艾也。故九四者,六三之所甚不喜也。六三不喜,則九四有喜矣。非九四之喜也,天下國家之大慶也。
【原文】九五:孚于剝,有厲。
【原文】象曰:孚于剝,位正當也。
【當字平聲。】
《易簡録》*曰:剥以五陰一陽,而兌之一陰亦謂之剥者,五為陽剛之主,君心一格,則衆正始敗也。
不二注:“《易簡録》”目前查到的资料是由清刘葆真撰《四書易簡錄》共计十二卷(又三十七卷,原书未见)。葆真字眉峰,江西金溪(今江西金溪)人。是书卷首有郑任全、周天祐二序及凡例。书分上下截,上截列经文及朱注,下截列讲义。其讲义则列章旨于前,次列顺文诠叙,又次列剖析义蕴,自谓“逐章逐句疏发文义,循其条理脉络,而汰繁即简去难就易”,此《易简录》之名的由来。是书大旨多本于《朱子或问》、《朱子语类》,采用众说,也不注明姓氏。该书有康熙六十一年(1722)刊本。
愚又按:他爻皆稱兌,五不稱兌而言剥。兌為正秋之卦,九五乃深秋之際,萬物剥落時也,有柔剥剛之象。剥指上爻,陰柔不正,志在剥陽。五為陽剛中正之主,才足勝小人之柔,自以為事權在我,彼何能為,而不覺其孚于剥矣。由五所居之位,適與上比也。大扺小人柔媚而近君,則其言易入,其情易孚。唐德宗曰:人言盧杞奸邪,朕殊不覺。
陸贄曰:此其所以為奸邪也。正合此爻。爻以有厲儆之象,言位正當與履九五同。彼則有夬之厲,此則有剥之厲。易為君子謀,因小人悦體易孚,故設危厲之戒。不然,九五陽剛中正,安得有厲乎?一說孚于剥,與解九五有孚于小人同。孚者,小人信而服之也。九五嚴毅之性,絶不以悦人為念,表裡洞然,雖小人亦心悦誠服,惕然知懼,故曰有厲,亦是一解。
【原文】上六:引兌。
【原文】象曰:上六引兌,未光也。
《程傳》:上六居悦之極,又引而長之。
《本義》謂:引下二陽相與為悦。丘行可曰:三以柔居剛,動而求陽之悦,故曰來兌。上以柔居柔,静而誘陽之悦,故曰引兌。來兌之惡易見,故本爻凶。引兌之情難知,故比爻當戒。
張待軒曰:引兌之機深,有不露聲色,坐收人望之象。爻辭不言吉凶,象傳申言未光,直刺其中扃矣。柔卦以剛為主,故六爻之吉凶,以剛中柔外為定。案:愚又謂柔道以牽為引,萃上卦亦悦體。萃二曰引吉,兌上曰引兌。彼引同類以進,故吉。此引二陽以悦引之,將以剥之未光者,所悦必閽昧迷惑之事。故五有孚,剥之厲,上之凶,不必言矣。
一說,兌之卦惟三上為陰。三曰來兌,來就于上也;上曰引兌,下引乎三也,乃小人比周之象。謂來就二陽,引下二陽者,非也。又是一解。
《象數論》*曰:說卦傳:兌,正秋也,萬物之所說也。總六爻觀之,皆有秋象。下二爻火流暑退,温風扇和,孚乳未散,七月之象。中二爻凉風徐來,商聲應律,陰陽分界,八月之象。上二爻寒氣總至,陰將剥陽,陽當引避,直是九月之象矣。從此至戰乎乾,勞乎坎,不過極其兌之用,而萬物以成,皆悦以勸之也。
不二注:《象數論》应为《易学象数论》,前三卷为《外篇》,皆论“象”;后三卷为《内篇》,皆论“数”。其论说大旨,谓古圣人以象示人,有八卦之象、六爻之象、象形之象、爻位之象、反对之象、方位之象、互体之象,七象备而象穷;后儒之说,有纳甲、动爻、卦变、先天,四者杂而七者晦。于是取古法而斥伪说,以辨象学之讹。又取郑玄“太乙行九宫法”、《吴越春秋》之占法、《国语》伶州鸠之对,以证太乙、六壬、遁甲,以辨数学之失。宏纲巨目,辩论精详。诚为象数易学之精典,学《易》者不可不读。
黄宗羲(1610~1695),明末清初史学家,思想家。浙江余姚人。字太冲,号南雷,学者尊为梨洲先生。其为学领域极广,涉及史学、经学、地理、律历、数学、诗文等,成就宏富。黄宗羲于象数易学有独到的造诣,精于历法、地理、数学以及版本目录之学,多有卓见,影响及于整个清代。他一生著述多至50余种,近千卷。研《易》专著,今存《易学象数论》六卷。
《困學記》*曰:秋氣肅殺,草枯木落,而萬物悦之,何也?天之于物,聖人之于人,欲其長養成就,非嚴凝堅實之氣,不能使物各得其所。故萬物之悦,在秋而不在春。固知沾沾之愛,煦煦之思,非聖人所以治天下也。
不二注:《困學記》应指《周易困學記》,明张次仲撰。次仲字元岵,海宁人。天启辛酉举人。是书前有《自序》,谓赋性颛愚,不敢侈谈象数,又雅不信谶纬之说。惟於语言文字间求其谛当有益身心者,辄便疏录。岁久成帙。经二十馀年,凡六七易稿而后成,持论最为笃实。於《乾卦》遵用王弼本,以便解诂,而仍列郑康成本於简端。前集诸儒之论及己论数十条为《读易大意》。其所论辨,如谓八卦因重之法,自十六、三十二以至六十四,卦变某卦自某卦而来,皆夫子所不言。《河图》、《洛书》之外,别无他图,后人依托夫子之言而支离蔓衍。又谓一卦六爻如主伯亚旅,无此以为君子,彼以为小人,反背错综之理。盖扫除轇轕之说,独以义理为宗者。虽尽废诸家义例,未免开臆断之门。然其尽废诸图,则实有劖削榛芜之力。且大旨切於人事,於学者较为有裨。视绘画连篇,徒类算经、奕谱,而《易》理转置不讲者,胜之远矣。
愚又按:諸爻皆取一字為義,辭亦簡嚴,與他卦異。盖兌為口舌,聖人不欲繁稱文辭也。
【点校底本】:欽定四庫全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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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四库书目】:第47册•经部第四十一•易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