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睽,小事吉。
《本義》:睽,乖異也。
邱行可曰:小事吉,柔為卦主也。
程沙隨曰:水火相逮,山澤通氣,而火澤无相用之理,故相遇則革,不相遇則睽。愚竊謂睽之卦義,本非美名,故全卦取合睽為義,亦猶蠱卦取治蠱也。中女少女,上下皆柔,合睽之主又柔,故僅可小事吉,悅累之也。其始易悅者,其繼必睽,賴二五三上相應,且得不睽為吉耳,烏能濟大事哉?說文:睽,目不相視。字從目,目主見,故爻辭多取見象。
【原文】《彖》曰:睽,火動而上,澤動而下,二女同居,其志不同行。說而麗乎明,柔進而上行,得中而應乎剛,是以小事吉。天地睽而其事同也,男女睽而其志通也,萬物睽而其事類也,睽之時用大矣哉。
趙汝楳曰:火澤之睽因乎動,二女之睽見于行。
愚按:火動而上,澤動而下,物性本然之睽也。中女配坎,少女配艮,人情必然之睽也。夫人情或交相好,或交相惡,恩怨皆可為用。惟同居而異志,外若不相礙,中實不相謀者,乃真正乖離之象。二女志不同行,只同居之日便然,不待女子有行,方為睽也。
吳因之曰:睽之一卦,聖人非言睽,乃善言合也。愚竊從彖、爻統論之。動而相睽者,卦體也。睽而必合者,卦德也。兌悅之,麗離明,是合睽也。柔進而上行,是合睽也。得中而應乎剛,是合睽也。睽而不合,天地萬物幾乎息矣。所以卦、彖言小事吉,而夫子特贊其時用之大。天高地下,其象則睽,而化育之事同。男外女内,其位則睽,而交感之志通。萬物散殊,其羣則睽,而聲氣之求,其事相類。兩者之合,原于兩者之睽。處睽之時,合睽之用,推之六爻,无一凶象。初與四合,曰見曰遇。二與五合,曰遇曰往。三與上合,亦曰見曰遇。皆因睽而得合者也。
本卦與家人反對。家人下卦之六二來,為睽上卦之六五,故曰柔進而上行。得五之中而下應九二,故曰得中而應乎剛。卦體昭然,只是反對之象,亦不必作卦變。《本義》以卦變言,雜引離、中孚、家人三卦,其說與隨、蠱畧同,愚于前卦辨之詳矣。
【原文】《象》曰:上火下澤,睽,君子以同而異。
【離、兌二隂,同分坤體,而炎上潤下,其性異趨。先儒謂君子以同而異,于同之中審其異也。
愚按:大象不曰以異而同,而曰以同而異。大凡處睽貴乎合,然必得其所以為同者,而後可合。如以異為異,終于睽而已。
楊誠齋曰:禹、顔同道而異趨,夷、惠同聖而異行,未足為同之異也。孔子于齊、魯之去異遲速,孟子于今昔之饋異辭受,此同而異也。乃一人自為火澤矣,君子何必好同而惡異哉?
張待軒曰:同一君臣父子而忠孝異,同一飲食男女而貪亷異,所謂堯、舜與人同,而堯、舜與人異也。
【原文】初九:悔亡,喪馬勿逐,自復。見惡人,无咎。
【原文】《象》曰:見惡人,以辟咎也。
《本義》謂::上无正應,故有悔。而居睽之時,同德相應,故悔亡。又云:見惡人可以辟咎,如孔子之于陽貨。愚竊謂初九以剛德居兌體,剛則動而正,兌則悅而和,與四敵應而不立異,所以悔亡。中爻互坎,馬象,即指四。在外卦,喪馬象,惡人,亦指四。喪馬而勿逐,去者不追也。待其自復而見之,來者不拒也。此初之善于馭四處。惡人非小人之謂,乃與我不相好者。人情于我不相好者,謂之交惡,往往拒絶而不見,所以終睽。一見則睽情釋矣。初泯同異之迹,忘四之為惡人,四遂以初為元夫,卒成交孚之好。辟咎者,辟九四之見咎也。初能辟咎,四因而无咎,不以避為避,而以見為避,合異為同之妙用如此,此聖人合初四之睽也。先儒多看惡人為小人,把九四太說壞了,與合睽之義有礙。若是真正小人君子,豈肯與之合異為同哉?張幼于曰:彖傳言睽,物性之定分。六爻言睽,物我之相嫌。
愚又按:内卦三爻在下則睽,上行則合。外卦三爻在上則睽,下行則合。
【原文】九二:遇主于巷,无咎。
【原文】《象》曰:遇主于巷,未失道也。
《本義》,二五正應,居睽之時,乖戾不合,必委曲相求而得會遇,乃為无咎。愚竊按爻象辭,未嘗有乖戾不合之象。二與五正應,故曰主。但二以剛居柔,五以柔居剛,皆失正位,故為遇主于巷之象。初四、三上皆睽中之睽,惟二五為睽中之合。巷者,委曲之途,與坎四納約自牖同。當睽之時,彼此皆失正位,必委曲相求,乃可无咎也。小象恐人疑其詭遇,故申之曰未失道。言跡雖涉于委曲,而彼此相應,仍不詭于正道,此聖人合二五之睽也。
【原文】六三:見輿曳,其牛掣,其人天且劓,无初有終。
【原文】《象》曰:見輿曳,位不當也,无初有終,遇剛也。
黄氏日:抄云:六三居二陽之間,與上九應,故古注與晦菴皆以見輿曳為二牽于後,以其牛掣為四阻于前,以人天且劓為上九猜狠而重加之刑。惟《程傳》并歸九四,而不及上之正應。愚竊按:六三爻象俱從上九疑字生出,因疑而生見,其象如此,皆妄見也。三與上本正應,而下與二比,上為四所乘,爻柔位剛,不中不正,所居乃疑地,故來正應之疑。中爻互坎,輿象,曳象;互離,牛象。其人即六三。孔疏:剠額為天。《程傳》云:髠首也。《本義》以為去須之刑。劓,割去鼻也。總是面目可憎之狀。爻辭大意言車前有牛,六三在車中,為二陽所制,曳其輿、掣其牛者,二與四也。見之者,上九也。上初疑三與二、四兩陽合,故生種種妄見,所謂无初也。幸而上是離體,識見高明,久之則三之心跡明,終與上合,所以有終。小象言位,不當推原妄見之由,以兌非三之正位也。言遇剛,發明有終之義,以三與上本正應也。
張彦陵曰:大凡剛的人性最躁急,稍見形迹可疑,便不惜情面。然實无他腸,心迹一明,渙然氷釋,此聖人合三、上之睽也。
【原文】九四:睽孤,遇元夫。交孚,厲无咎。
【原文】《象》曰:交孚无咎,志行也。
《說統》曰:初四之德,敵而致孤。初四之位,應而有遇。合看兩爻曰睽,單論一爻曰孤,遇字與睽字相對。愚又謂四處二隂之間,隂偶而陽奇,孤象卦體。四陽分居内外,初二不云睽孤者,兌為悅體,不立異也。四交離體,未免好用聰明,其勢孤矣。元夫指初,四與初本不相應,初以四為惡人,四則以初為元夫者,居二隂之間,勢孤而獨立,不可以无輔。遇同德之初九,與之交孚,則雖厲而无咎。厲者,危其心以固其交也。象申之以志行,可見中少之志不同,而未嘗不通于男女。交孚无咎,則睽者合,孤者有朋矣。
【原文】六五:悔亡。厥宗噬膚,往何咎。
【原文】《象》曰:厥宗噬膚,往有慶也。
《本義》:以隂居陽,悔也。居中得應,故能亡之。
愚又按:五為卦主,與二本正應,所謂柔進而上行,得中而應乎剛者也。柔中則為文明之主,應剛則非偏係之私,此而有悔,以九四一剛間之也。四既與初交孚,則无復有間之者,亦如噬嗑之去間矣,故悔亡。初與五並言悔亡,初之悔以无應,五之悔以有應,初之悔以人之同德而亡,五之悔以己之得中而亡。二以五為主,尊之也;五以二為宗,親之也。二方委曲求遇,得五之往,其合如噬膚之易,何咎之有?勸五往從二也。爻止云何咎,象許以有慶者,求賢而得賢,君臣相合,人情可以大同,非來章之慶譽乎?凡爻上行者謂之往,此則以下行為往,澤動而在下也。
【原文】上九:睽孤,見豕負塗,載鬼一車,先張之弧,後說之弧,匪寇婚媾。往,遇雨則吉。
【原文】《象》曰:遇雨之吉,群疑亡也。
說與脫音義同。《本義》以剛處明極,睽極之地,又猜狠而乖離也。
愚按:上九之睽孤,與九四同而義不同。四即指本爻,上則指六三,兩爻當合看。三居二陽之間,自上視之為孤象。中爻互坎,豕象。坎為弓輪,離為戈兵,皆弧象。上以剛居離上,過察過疑者也。三本其正應,而妄見横生,始則訛以為寇,乘車服牛者猶是人也。疑之不已,復生變相,忽而見豕負塗,則人變為畜矣。忽而載鬼一車,人又變為鬼矣。先張之弧,以為有鬼而欲射之也。後脫之弧,則并鬼車而无之。然後妄見消而羣疑頓釋,不但匪寇也,且婚媾也。迨往而與三相遇,見三之真面目,從前之睽合矣,故曰吉。下卦兌澤,往而相遇,則隂陽和雨之象也。聖人從既遇之後,摹寫未遇之前,窮形極相,以解人心之蔽。見上與三之始睽終合如此,全虧夫子道破一個疑字,兩爻奇奇怪怪之象,劃然以解。朱子有云:孔子不說象,如見豕等類,說羣疑亡,便見得上面許多皆是狐惑可疑之事而已。
《困學記》曰:曰羣疑,不特謂上與三,并四與初、二與五之疑皆亡。一疑則无所不疑,一亡則无所不亡,一睽則无所不睽,一合則无所不合,故諸爻止云无咎,上獨言吉。
薛畏齋曰:理本无疑,心疑則萬境參差,心和則物我一體。睽乃人自為之,三有終,柔遇剛也。上遇雨,剛遇柔也。
唐凝菴曰:凡睽皆起于隂,遇皆先于陽。初、四兩剛,則孤于失位,而得于得位,故二、五、三、上僅稱相遇,而兩陽遂至交孚。三、上失位而難合,二、五得中而易合。大抵易之道,貴陽貴中也。夫睽違之世,雖得其主,猶未遽應,雖遇其配,猶未遽合,况非其主與配乎?
錢國端曰:家人中有坎,其爻位正,初得之而為閑,如水有防,盡成上下交流之愛。睽中有坎,其爻位不正,上非化之而為雨,如雲蔽日,盡成上下間隔之疑。家人之離,必起于婦人。睽之合,必上有明主。家上而无反身之令儀,无以必之于子婦。睽初而棄同德之惡人,何能得之于友朋。此二卦互發之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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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四库书目】:第47册•经部第四十一•易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