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蒙,亨。匪我求童蒙,童蒙求我。初筮告,再三瀆,瀆則不告。利貞。
【告,入聲,下同。】
【序卦傳:蒙,昧也,不明之義。愚按,凡物之被掩蔽者謂之蒙,如鏡之蒙垢,目之蒙瞖,而其本體之明自在。亨乃蒙之本體下,是養蒙之道。先儒謂屯、蒙二卦反對。屯取建侯之義,作之君也;蒙取求我之義,作之師也。
愚又按:震變艮為少男,童蒙象。蒙而曰童,天性未漓,為教易入,故亨。
《本義》謂:亨以下皆占辭。筮者明,則人當求我,而亨在人;筮者暗,則我當求人,而亨在我。愚竊謂匪我求童蒙,即不憤不啟、不悱不發之謂。此其義如筮者之揲蓍,初筮必告,由其一念之誠求也;至再至三,則煩凟矣。不告者,問此而答彼之謂。筮字借作求字影子,不必主卜筮言。兩我字皆指九二,童蒙指六五。五來求二,二為卦主,故曰我利貞者,教之以正也。
【原文】彖曰:蒙,山下有險,險而止,蒙。蒙,亨,以亨行,時中也。匪我求童蒙,童蒙求我,志應也。初筮告,以剛中也。再三瀆,瀆則不告,瀆蒙也。蒙以養正,聖功也。
蒙之所以不終蒙者,自有可亨之道。以險而止,必以亨而行。行則亨,不行則止。行對且說,時止則止,時行則行,便是時中。兼指二五兩爻,五為蒙童,二則養蒙者,非亨行必不能以正養,非時中必不能及其蒙而養。下文多是以亨行時中處,時中二字,乃聖功張本。
京氏傳云:蒙自觀來,志應者二。五蓋往來之爻,故有相求之象。
呂伯恭云:教者雖不先求,學者自有樂育精神,感發來學處。此无以感之,彼安得而應之?應生于感也。
愚按:此諸卦言應之始,剛中專指二,告字從應字來。洪鐘在懸,隨叩隨應,初筮所以告也。再三之凟,似是蒙來。凟發蒙者,何以云凟蒙?
呂伯恭曰:至理不容擬議,一言之下,便當領會。苟未領解,吾置而不告。彼雖未達,其胷中天理,固完然不動。若再三告之,則彼將入于擬議測度,反凟其天真矣。凟童之義如此。然所云不告者,非棄之也,乃養之耳。即孟子養不中、養不才之義。蒙自有其良知良能,所謂正也。從渾沌立根基,不使鑿竅,入聖之功由此。不曰正以養蒙,而曰蒙以養正,張子所云使蒙不失其正,教者之功也。
【原文】象曰:山下出泉,蒙。君子以果行育德。
【行,去聲。】
真西山曰:艮之象山,其德止也。山惟靜止,故泉之出者无窮,冇止而後冇行也。
吳艸廬曰:童蒙猶山麓初出之泉,汩之則清者渾,閼之則通者塞,養之導之而後可。果行者,導之之方;育德者,養之之方。
愚按:蒙養在初,猶泉之始達,故不曰水而曰泉。周子所云靜而清也,蓋坎為流水,泉者其源也。泉之流或濁,其源未有不清者,猶物欲乃後來之蔽性,未有不善者。蓄其源使常清,所貴果行育德之功。果行者,體坎之剛中,以果決其行;育德者,體艮之靜止,以涵育其德也。
【原文】初六:發蒙。利用刑人,用說桎梏,以往吝。
【原文】象曰:利用刑人,以正法也。【說與脫同】
《程傳》謂:謂去昏蒙之桎梏,
《本義》謂:痛懲而暫捨,楊龜山謂脫桎梏而聽之往,似皆非爻辭正解。愚竊謂蒙在初,不可无以發之,如昆蟲伏地,遇蟄則出,有開豁警動之意。初、近二中爻互震,凡易言用刑者,必有震象。刑即書之朴作教刑,禮之夏楚收威是已。漢書刑法志:械在手曰梏,在足曰桎。立教之始,利用刑人,然以為蒙童而發之,非以為罪人而桎梏之也。其或束縛過嚴,學者將苦難而不知,益如刑人而加以桎梏矣。所貴敷教在寛,藏修遊息,使其手足冇所措,則心思當日開,故又取用說桎梏之象。若一味任嚴以往,則有吝矣,以見立教當寛嚴相濟之意。
朱子嘗云:教導後進,須是嚴毅,然須有以開發之方得。此正解也。
楊敬仲曰:知有陷開心,亦有桎梏,或錮于聞見,或拘于私意,真明不得出矣。此心之桎梏也,故利用以說其桎梏也。
湛甘泉曰:治蒙之初,非用教刑,則无以儆其惰,破其愚。所以然者,使蒙不至于終蒙,終蒙則過惡之甚,至受桎梏之刑矣。故初之用刑,用以脫其桎梏之罪也。兩用字有著落,此解亦得。
愚又按:鍾維新讀《易抄》曰:蒙,初有師道焉,非用刑者也。當如詩之刑于且法,正之以身法也。以正為法,桎梏自脫,所謂名教中有樂地也。此解更深一層。項平甫云:發之于初者,正法示之而有餘;擊之于終者,干戈禦之而不足。合初、上兩爻看,教蒙之義盡矣。
【原文】九二:包蒙,吉。納婦吉,子克家。
【原文】象曰:子克家,剛柔接也。
【一陽居中,乃治蒙之主。中以上則過,中以下則不及。童蒙之質,精神未完,血氣未定,治之稍過不及,俱失其時。故周子說蒙之義曰:慎哉!惟時中。二之能包蒙,以剛中也。凡易之道,以陽包陰,以君子包小人。蒙曰包蒙,泰曰包荒,姤曰包魚,皆在九二。包蒙有家庭容納之義,故取象于婦子。自初至此,童年已長,可以授室矣,故曰納婦;可以總家政矣,故曰子克家。剛者九也,子也;柔者二也,婦也,故曰剛柔接。以一室言,為夫唱婦隨,父作子述。推之朝廷,則周禮嬪御、膳夫、庖人,統于冢宰,皆是也。《本義》以剛柔接為二五之應,細看來,本爻已具此義。
【原文】六三:勿用取女,見金夫,不有躬,无攸利。
【原文】象曰:勿用取女,行不順也。【取,去聲。】
三與上本正應,但以陰居陽而不中,又近比于九二女子之柔而多欲者也。二雖以納婦為吉,此則戒其勿取,嫌其遠正應而近相比也。不有躬,由于見金夫,病在見字,見利則忘身矣。二剛中,金夫之象。凡剛居二爻者多稱金,姤初之金柅,用四之金車,皆指二,此金夫亦當指九二无疑。孔疏謂指上九,似非。三往從上,于行為順,今舍上而下比于二,小象所以云行不順。《本義》順字當作慎,與坤文言畧同,又引荀子順墨作慎墨。按:術順墨而精雜汙,語出修身篇,其義本難曉,不知朱子何以援此為證?愚竊謂經文未必屢訛也。
蘇紫溪曰:蒙卦凡三言順,五之順在從人,上之順在禦寇,若為利欲所誘,則本性之拂逆多矣。赤子之心,順乎性者也;利欲之誘,逆乎性者也。只就順字作解為得。
【原文】六四:困蒙,吝。
【原文】象曰:困蒙之吝,獨遠實也。
《本義》以遠于陽而无正應為困象,是己愚。又按六四以陰居隂,質既昏闇,又无賢父兄師友之助者,内有九二為父兄而隔于三,則包之所不及;外有上九為師友而隔于五,則擊之所不加。孑然處于晦昧之地,困而不學,終于下愚而已,可羞孰甚焉!陽實隂虚,木卦陰爻多比陽,惟四比應皆陰,故曰獨遠實。非實之遠四,四自遠實也。
【原文】六五:童蒙,吉。
【原文】象曰:童蒙之吉,順以巽也。
此求我之童蒙也。艮為少男,童象。五居尊而下順于二。惕誠齋以高宗學于傅說,武王訪于箕子證之。愚謂五之受教于二,能以童蒙自居,如太甲之于伊尹,成王之于周公,不啻子承父命者。然書曰:復子明辟。直謂之子可也。以子承父,而何不順以巽乎?順者善受,巽者善入,皆童蒙之德也。若順而不巽,則悦而不繹,從而不改矣。夫子補爻辭所未言。
愚又按:六十四卦中,六居五、九居二者,凡卜六卦,而十五卦皆吉。謂人君柔中虚已,而任剛中之臣,其臣亦以剛中之德應之也。于蒙卦首發其例。
陸君啟曰:蒙之君願為賢者童,泰之君願為賢者婦,尊賢之義隆矣。
【原文】上九:擊蒙,不利為寇,利禦寇。
【原文】象曰:利用禦寇,上下順也。
《本義》:治蒙過剛為擊象,攻治太深,則必反為之害,與小象上下順,其義難合。愚竊謂上之所擊者,三也。三雖與上正應,而陰柔不中不正,又居艮止坎陷之交,三既以二為夫,自上視之,則為寇矣,故曰擊。此遠不相得者也。坎為盜,寇之象。擊蒙有二義,治之太過,則激而為寇;因其來而禦之,則可以止寇。為寇者不利,則利在禦寇者矣。艮為閽寺,守禦之象。禦寇者,上也。
胡雲峯曰:上之剛不為寇而止寇,是上能順下;三之蒙因其禦而不為寇,是下能順上。得其解已。
愚又謂:本卦陰爻皆蒙,二剛而居中,包蒙所以養其善;上剛而過中,擊蒙所以懲其惡。初之用刑,防宼于早也;上之用擊,持法于終也。
《象數論》曰:初六乃立教之方。九二陽爻,師象。三、四、五爻皆陰,弟子象。六三以陰居陽,坎性趨下,見金夫,不有躬蒙之見,誘于利欲者,勿用取女,有不屑教誨之意焉。六四困而不學者也。六五與二正應,順以受教,故以童蒙之吉與之。上九陽剛居終,有衛道之力者也。凡異端曲學,足以惑蒙童之聞見者,皆寇也。不利為寇,而利用禦,往者不追,來者不拒,歸斯受之而已矣。
蘇君禹曰:乾坤初闢,即有屯蒙。屯則未舒,蒙則未覺,其洪荒時乎?唐虞以後,智識漸開,私欲之誘,甚于金夫;意見之障,甚于桎梏。名利之竊,引寇而攻其外;道德之竊,引寇而攻其中,有如水之潰決而莫之止也。夫水之源,澄之也易;水之流,塞之也難。故初言發,不過開關啓鑰之功;二言包,猶有含垢匿瑕之度;上曰擊,則有移山壓卯之勢矣。要學者求其在我,得其初心,則夜氣之動,即為仁義;孩提之知,即為堯舜。困可通,婦可納,又何桎梏寇盜之足慮哉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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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四库书目】:第47册•经部第四十一•易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