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渙,亨。王假有廟,利涉大川,利貞。
【假音格。】
《本義》以渙為離披解散之象,為占者之深戒。
楊誠齋曰:濟難者才也,散難者德也。巽之才木也,其德風也。才以濟之,德以散之,天下之大難,一朝散而不復聚,所以亨。
季彭山曰:渙者,仁恩洋溢,如氷融釋而水充滿也,非以離散言。
張待軒曰:坎為正北方之水,嚴冬寒沍,凝氷深厚之時。巽居東南,温和解凍之風。老子云:渙兮若春冰之釋。以此言渙,庶幾得之。
愚又按:本卦與節反對,渙離而節止,離乃流之義。本卦巽上坎下,水凝結則冰合,遇風則冰釋,而水流何處不通,故亨。王指九五,中爻互艮為門闕,廟之象。假,至也。三、四、五互艮為宗廟,九五當互艮之上,象王者祭祀而至廟中也。巽為木,水上有木,舟楫也。涉,川象。坎在内卦者凡七,惟于渙言利涉大川,好處全在外卦。第四爻乃成卦之主,卦之所由取名,似不得說壞渙義。有德以散坎體之險,有才以成利涉之功。成功者四也,而受其成者則五也,故曰王假有廟,利涉大川。卦體四、五兩爻得正位,所以利貞。《本義》先將卦名說壞,故以利貞為戒辭。
【原文】彖曰:渙亨,剛來而不窮,柔得位乎外而上同。王假有廟,王乃在中也。利涉大川,乘木有功也。
愚按:本卦剛柔來往,不在反對,與噬嗑、賁同。以卦變言,乃自否來,二四互易而成渙。九自外卦之四,來居内卦之二,故曰剛來。二陷于重陰,四以風散之而出險,故曰不窮。柔自内卦之二,往居外卦之四,四乃巽之正位,故曰柔得位乎外。四得陰柔之正位,五得陽剛之正位,故曰上同。《程傳》謂渙自九來居二,六上居四,只少得否卦字様耳,其義固在。
吳草廬云:否之三陽聚處于上,四之一陽降而居二,乃成坎。即其義也。凡三陰之卦,皆自否來,即朱子卦變圖之說也。不知于此卦何以自變其說,謂渙自漸卦九來居二而得中,六往居三得九之位,而上同于四,則是以漸内卦艮體之二三爻,彼此互易矣。三在内卦,似不可謂之外。既云六往居三,復云得九之位,三以柔居剛,似不可謂得位。只因三四兩爻皆陰,要取合上同二字之文,而于柔得位乎外五字,遂欠分明。且六四之柔,必有所自來,何竟置而不釋?所以胡雲峯云:渙之柔得位者,二往居外卦之四,故曰得位乎外。所謂上同者,上同于五也。《本義》以二爻相比者為變,朱子雖有是疑,而不及改正也。
【按:假廟、涉川,俱以象言。王乃在中者,如在廟中,洞洞屬屬,聚精會神,此恭已无為之象。乘木有功者,如木為舟楫,而人乘之,五用四以有功,此得賢圖治之象。又按:彖傳末周易舉正有利貞二字。
【原文】象曰:風行水上,渙,先王以享于帝,立廟。
朱與三曰:風无形也,水上有風,則為淪為漪。鬼神亦无形也,郊廟有禮,則如在其上,如在其左右。无形而无不形者,風之象,享帝立廟之義也。
胡雲峯曰:享帝與天神接,立廟與祖禰交,皆聚己之精神,以合其渙者也。
錢國瑞曰:上帝生物,散而為萬,久則愈散,不測其源之出于天矣。祖宗生子孫,亦散而為萬,久則愈散,不知其源之出于祖宗矣。非聖人,孰能推其水木本源而聨屬之哉?
愚按:卦體又有剛來文柔之象,大象不曰風在水上,而云風行水上,即伐檀詩疏風行吹水而成文章之義。先王既聚人心于享帝立廟,則偃武修文,禮明而樂備。七世之廟,可以觀德。德者,文德也。爾雅以之釋水,郭璞木華得之為江海賦,蘇明允得之為文甫字說。象有大小,于義皆通。
【原文】初六:用拯句/馬壯,吉。
【原文】象曰:初六之吉,順也。
《程傳》:馬指二,二有剛中之才,初陰柔无應,託于剛中以拯其渙,如得壯馬以致遠,則以二拯初矣。
愚按:九二一陽陷於坎中,初與四无應,而與二同體相比,能拯二者,初也。坎為美脊亟心之馬,馬少則壯,老則弱,初之馬所以為壯也。凡爻自上而下曰逆,自下而上曰順。初爻柔而位剛,不用以陷二,而用以拯二,吉由於順也。若以二拯初,則逆而非順,且九二之吉,不當云初六之吉矣。
【原文】九二:渙奔其机,悔亡。
【原文】象曰:渙奔其机,得願也。
杌,石經作机,與几同。《程傳》:杌者,憑以為安者也。凡剛在上者,必有所託以為安。
吳艸廬曰:坎為輿,二在坎輿中,如車中有杌,凡乘安車者用杌。
愚按:杌當指初,二在險中,上无正應,宜有悔矣。比初則得所安,奔字從馬壯來,初用壯馬拯二,二憑以為安,故悔亡。盖當渙之時,又居險中,必安其身而後動,身安而後可以安天下。二之願得初而遂,所謂近相取者也。
《本義》謂:九奔而二杌,大難理會。一說九二一爻,所謂剛來而不窮者也。剛自外來,故曰奔,得其杌則不窮。本爻自有此象,非關无應有比也。
【原文】六三:渙其躬,无悔。
【原文】象曰:渙其躬,志在外也。
【吳艸廬以躬指四,愚竊謂當指本爻。三居坎上,而與上九應,陷陽之力,三為多,陰柔是其本體,自私自利,所謂躬也。前遇巽風,渙然吹散,渙其躬之象。三之躬,四渙之也。不有其躬,安得有悔?志在外,當指四。二隂相比,在三曰渙躬,在四曰渙羣。此失位,彼得位,兩爻合看自明。
【原文】六四:渙其群,元吉,渙有丘,匪夷所思。
【原文】象曰:渙其群,元吉,光大也。
愚按:此成卦之主爻,所謂柔得位乎外而上同者,故以元吉歸之。卦内三陰,四為長,得位之正,下无應與,渙其羣之象。三方引四為己之羣,豈意四散其私黨而上同于五,乃成大羣乎?中爻互艮,丘之象。渙有丘,大羣也。夷者,等也,當指三。三之志在外,初不料四之及此也,故曰匪夷所思。小象專釋上截而贊其光大,盖六四下絶黨與,表正羣辟,心无曖昧曰光,无偏黨曰大,此正匪夷所思處也。
李衷一曰:渙之卦,凡隂皆從陽,五之有渙,實四之渙為之。下三爻為坎羣,然受渙者,四居坎上,五又居四,上四之有渙,下三爻正其所渙者。散則成羣,聚則成丘,皆為五用,此五之所以得成其渙也。諸爻之中,陽均宗五,无非四、上同之力,聖人所以深嘉之。
張待軒曰:最切莫如身,自私自利,蠱膈之胚胎也。至害莫如黨,分立門戶,肝膽之楚、越也。渙其躬則无悔,渙其羣則元吉,作用全在此兩爻。
【原文】九五:渙汗句/其大號,渙句/王居,无咎。
【原文】象曰:王居无咎,正位也。
《本義》以汗為出而不反之象。《易纂》言:曰:大號者,風也。五者心之位,汗者心之液。風中于心,以汗而散。
張待軒曰:醫家謂陰陽表裡關隔不通者,得汗而解,解則二氣和暢,四肢百骸无不調攝。以汗象渙,極形容之妙。若以不反為汗,涕唾何嘗反哉?愚又竊按:三渙躬,四渙羣,五則渙道成矣。以成效言,故曰渙汗,謂渙至此而汗也。大號與莊子萬竅怒號同。叫譹于喁,所以舒天地鬰結之氣。在人君則為誅大奸、賞大功,凡大詔令、大赦宥皆是。必如此,鬰結始開,精神始暢,散積貯特其一事耳。爻辭若曰汗何以得散,因其大號而散也,故復加一渙字。玩象辭言王居无咎,而不言渙,則渙字似當屬上句讀。
黄氏日:抄云:程以九五能渙大號、居王位為稱,朱以為散其積聚。觀小象,合從程說。
愚又按:王居是根本處,汗自汗,號自號。王惟中心无為,以守至正,如北辰之居其所,何咎之有?五陽剛中正,故爻曰王居,象曰正位,與彖傳王乃在中相應。若作散積貯解,于正位之義似難合。
【原文】上九:渙其血句/,去逖出,无咎。
【原文】象曰:渙其血,遠害也。
下卦。坎為血卦,九居巽上,渙其血之象。逖取遠義,小象所謂遠害也。上九下與三應,三坎體之隂,血也。血以養榮衛,本非有害。鬰結而不散,則有害矣。上居渙終,去三遠,為涣其血之象。
《本義》謂:逖當作惕,與小畜六四同。言渙其血則去,渙其惕則出也,二語殊難理會。今依《易纂》言:,上下各以三字為句。又取瞿塘來氏之說,補注之曰:上以陽剛當渙之極,方其始渙之時,或傷害,或遠去,二者皆所不免。今在渙號正位之後,則傷害者得渙散,遠去者得復出矣,何咎之有?五取象于汗,上取象于血,可見渙之為義,只是氣脉流通而已。先儒有云:君臣上下,扞格不入,如寒證之不汗,瘀血之不消,死亡可立而待。渙卦乃疎風散氣、發汗行血之劑也。
朱子嘗云:渙卦不可曉,只以大意看。故《本義》于彖、爻詮釋,俱不甚明晰。愚又以象數論推之,渙之時,内坎外巽,風波叠起,有王者作,必先收衆望。事莫有大于享帝立廟者,如武王之立柴,望祀周廟,羣情之渙,于是乎聚。初之用拯,志在救溺也。二之奔杌,出險就安也。三之渙躬,以身扞患也。當是時,不知幾人稱王,幾人稱帝。四之渙羣、渙丘,小德役大德,小賢役大賢之象。上之渙血,逖出百姓,遠離湯火,滌蕩腥穢,咸與維新之象。舊注以渙為離披解散之象。愚竊謂巽之在渙,與巽之在蠱相反。蠱之風為山所止,渙之風遇水而行,天地間釋滯宣鬰,賴有此風。卦彖所以云渙亨,六爻所以有吉而无凶悔咎,多是說渙之好處。夫子于繫傳只說渙,離也。今添出許多字作注脚,似乎將渙之義說壞。聖人設卦,乃以救渙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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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四库书目】:第47册•经部第四十一•易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