䷟【風下雷上】恒
夫婦之始,男女皆少,凡六禮之成,皆男先施之也,故男下女而為咸,不如是不足以見女之貞。既成夫婦,少者皆長,則居室之宜,承祭祀,順父母,家政之操作,俱男令而女從,男貴而女卑,盖男下女其暫,婦隨夫其常也。情根于性,雖有好有惡,不害其為善,及流而為習,善惡每均分矣。男女之情又最易流于非僻者,始而惑暱,繼而遷徙,常久之義安在?夫必整勑興起于上,家无頹墯之氣,則庶事理;婦必巽順奉行于下,家有恭謹之風,則庶事成。然後夫夫婦婦恒久而不厭,所以繼咸而為恒也。二體相合,以雷風取象。雷者,陽氣壓于重隂,閉錮不可出,則?為猛厲之聲,透達而上,其氣縱,盖隂得陽助,始能破裂其沈寒,而呈其和淑。風者,隂氣束于重陽,收斂之至,然收斂者終不可磨滅,乃作為怒號而解散,其氣横,乃陽藉隂之力以盪拂其頑亢,而萬物有宣暢之意。雷在上則已透乎地,風在下則已及乎物,隂陽並作,盡顯其功用矣。人間夫婦亦猶是也。命之為恒者,恒為月之半體,月以不滿為常,滿則蝕矣。人之處世,彛倫日用以至於學問事功,固无有可盈之時,盈即虧,豈可常久?惟其不足,所以可加;惟其不足,所以不厭;可加不厭,所以可久也。或曰:恒者,常也。偏取象于風,雷取義于月。風雷為變幻不常之物,月為盈虧不常之體,其意果安在哉?曰:聖人之所謂恒者,常其理,不常其跡也。天運行而不息,地變化而日新,方能悠久以成物。聖王代作,損益不同,質文異尚,方能勝殘去殺,以成久安長治之天下。苟以跡為常,則恒雨、恒暘、恒燠、恒寒、恒風,天地何能長久于覆載?曰狂、曰僭、曰豫、曰急、曰蒙,帝王何能長久于大寶也?風雷之藏見不時,月之晦朔弦望不定,是以不恒為恒,而後可久。變則通,通則久,恒之謂也。苟窮而不變,執中无權,雖欲久,其可得乎?恒之為德甚美,而爻詞无一美者,執中无權,乏窮變通久之義。易貴變易,不貴拘執也。初偶在下,為木之根,岐而深入,于象為浚。二得中,則下不伏匿,上亦不至于摇盪,可以悔亡。三四當雷風之介,相薄之際,三播揚而不恒,四搏擊而无禽。五當雷衝,雖中无權,不能專制。上處動極,雷已在天,振作之氣巳過,將復何所上進?初既下而更求其下,上既上而益求其上,因其恒而復恒之,俱不知通變者也。故曰:恒者,常其理,不常其跡也。
恒:亨,无咎,利貞,利有攸往。
恒者,一定不易之常道。庸言庸行,何所阻隔?故亨。事理有所更革,則有過不及之端,而咎隨之。恒則純一不改,故无咎。然或恐因循而流于不正,作徹而不能固守,均非恒之道也。必利于貞而後可,然又非堅執不變之謂。乘時則進,任運則行,惟至誠无息,而後悠久无疆,其利在于有攸往。執中用中,千變萬化而不離其極,斯可謂之恒爾。
亘月,上弦也。從月從二,指天中也。初生之月,其
光甚微,不能及物。既盈之月,光輝雖盛,而即就消食。均非月之常德,至下弦不足語矣。惟上弦之時,舉頭即見,麗乎中天,光明刻刻增益而不止。故天保之詩曰:如月之恒。恒之從月,更何疑乎?小篆從舟而混于舟,豈善說詩者哉?假借為恒常之用,故加心示德,而仙凡判然矣。魏子才取古文仁字,強謂之恒,不但昧于詩人之旨,并于孟子仁,人心也之義,亦莫之解矣。
彖曰:恒,久也。剛上而柔下,雷風相與,巽而動,剛柔相應,恒。恒亨无咎利貞,久于其道也。天地之道,恒久而不已也。利有攸往,終則有始也。日月得天而能久照,四時變化而能久成,聖人久于其道而天下化成。觀其所恒,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。
恒以常為義,而其為德業則久也。剛性健而上行,今震剛居上;柔性順而下伏,今巽順居下。剛柔各安其所,而可以久居。雷之陽氣必欲?,風之隂氣必欲散,當其遏抑束縛時,其勢若不能頃刻。今既?矣,既散矣,兩湊泊以相與,各得和暢而可久通。苟或出之猛烈,行之奮迅,則疾雷狂風不可以終朝。今乃巽順而徐動,且剛得柔濟,柔得剛助,皆有正應而相得,高明沈潛,无有偏舉,所以謂之恒也。恒之能亨且无咎利貞者,為能久于其道,无所更改,无所襍亂也。斯道也,即天覆地載之道,所以能恒久者,不過運行无息,於穆不已爾。彖詞言利有攸往,正為是矣。物有終始,生物无終始;事有終始,行事无終始。彼方終,則此又始也。日晝夜一周天,月朔晦一周天,旋轉不停,故能久照。四時錯行,寒暑變化,故能春生秋肅,久成其歲功。聖人百年畢世,久于其道,而後能化民成俗,致天下于上治。惟是始而終,終而始,終終始始,无或間斷,所以能恒。觀乎此,則知天地萬物俱以不常為常,而後可久,其情可見矣。
久象人形,而指其後。有隨之者,人生在世。儵忽
逝矣。莊生云:吾生也有涯,而死也无涯。惟立德、立功、立言,庶可垂之身後,以為長遠,而人如不死。久之為文,有身後垂名之意。說文解釋蒙蘢,以為炙病之炙,是因借而忘其本也。照,明也,從火從昭。昭之明,義取其本;明照之明,義取其以明及物。
象曰:雷風,恒;君子以立不易方。
雷?无定所,然皆自下以達上;風行亦无定所,然皆由近以及遠。萬物已動則雷在上,萬物已撓則風在下,俱極不常而有常性,故謂之恒。君子體乎此象,其經綸天下,極盡夫變化之神,小而一事一物,亦各裁制得宜,初无適莫之可指。但天君不動,退藏于密者,淵深而自如,確然立乎其位而不易方所,是人心之恒也。恒之為德,即是中庸子臣弟友人之常位。事父、事君、事兄、施友,未可執定一法以為常道。事父以孝,事君以忠,事兄以敬,施友以信,是不可易之方也。用中得宜,天地聖人之恒也。惻隱、羞惡、辭讓、是非,當其乍感,人皆有之,所謂咸者是也。擴而充之,存存而不失,乃所謂恒也。咸者,良知良能,赤子與大人无異,不能保任,則雷息風馳,儵就寂滅。恒者,此心此理,近而一呼一吸,遠而億萬斯年,莫可更易之極,則雷動草木皆春,風行萬民必偃,亘天地長新者也。雷風連位東南,當萬物之出齊,兩木相並,自甲拆而至,暢茂之象,故云立不易方。
初六,浚恒,貞凶,无攸利。
凡物之善入者必鋭,惟木根之入,地偏用岐,而深莫甚焉。初為巽主,偶畫而木象居下,而務入于庸常之事理,必欲刻核而求之,乃浚其恒,而常者反成怪矣。如雷動風行,天地本无心也,固恒事也,浚之則雷之暴怒不可息,風之鬱翳不可消。天下之常理常事,往往有艱難變動于其中,自恃為可守可執之經,膠固而不知通方,其為害于恒者尚多,况欲浚之而剔抉其隱伏乎?如此之人,方謂智過等夷,確不可拔,貞而益凶,斷无小慧之獲而有所利也。
浚從水,從夋。浚水而益其深,掘地不能驟致其。
力必徐徐以從事,夋有徐行之義。
象曰:浚恒之凶,始求深也。
木植根之深,而後不畏于疾風之震拔,此大木安固之常道。初乃萌芽之始,即求深入乎地底,務為幽隱而不就顯榮,適足以自杜其生機而已。
深從水從罙下入為深,掘地成穴,必持火自照。
而後手可用功,古但作罙,以穴深必及泉,故又加水作深,深實水名。
九二,悔亡。
在巽體之中而居下卦,象木則初之植根已深,其為幹甚固;象風則播盪在三,而已不受其顛越,所以悔亡。觀于卦象爻位,可以自得其理,不必再參他詞也。
象曰:九二悔亡,能久中也。
中无方无體,惟義所在,雖為槁木死灰而不嫌其寂滅,當烈風迅雷而不覺其騷擾,君子之至德也。然非久于其道不能。二往來于咸、恒兩卦,咸居五而无悔,恒居二而悔亡,非久中乎?
九三,不恒其德,或承之羞,貞吝。
當上下之介,雷風相薄之交會,摇盪震撼,无有寧居,身且不能靜矣,安能恒其德哉?倚徙?惶,變遷儵忽,有非所當來之羞恥,亦或承受之矣。或者疑而未定,不知來自何方,是本卦,是外卦,皆所不免也。雖陽剛得中,何救于吝哉?隂柔之性沈,初入而不出;陽剛之性浮,三躁而不馴,俱巽體故也。入者不當恒而恒,躁者當恒而不恒。
象曰:不恒其德,无所容也。
三託體于巽初之巽,主浚而務入,以深而益求其深。仰承乎震上之正,應振而拔起,以上而更奮于上。介夫上下之間,載不得其載,覆不得其覆,惟有風飄雷驚,无所自容矣。
九四,田无禽。
聖人之制為田獵,盖以衛禾稼、恤農事也,非僅為籩豆之實爾。雷風既興,農事始矣。凡害我黍稷之鳥獸,已驅除于疇昔,斯時而欲為遊田,是病民也,亦烏能有所禽獲乎?巽雖為雞,而下應初六,入而不出,无禽之象也。
象曰:久非其位,安得禽也?
雷伏于下,則有陽氣之潛藏。既?而在上,其氣散矣,乃欲久居之。盖位非其位,安得有禽以供祭祀燕享乎?古者蒐、苗、獮、狩有其時,王、侯、卿、大夫有其等,以為射獵之禮,即所謂位也。雷風則時乖,震動則等殺多變,故非位而无禽。
六五,恒其德,貞,婦人吉,夫子凶。
中德在五,可謂恒其德矣。往來不變,可謂貞矣。然以柔弱之才居位,而僅能固守其常道,不能通權以用中。巽長女,婦人也,而二反剛。震長男,夫子也,而五反柔。相與為應,剛柔倒置。以為婦人,則恒于柔而吉。以為夫子,則恒非所當恒而凶。
象曰:婦人貞吉,從一而終也。夫子制義,從婦凶也。隂陽之道不同,其用中亦各有異。婦人以順承為貞,順承而不變,乃其恒德。從一堅守,以至于終,至死矢靡他者,夫子則風雷在手,變化隨心,應事接物,創制為作用,通方而合于義,不恒之恒也。豈可婦言是聽,而反從之?故剛柔易位,而吉凶迥判矣。
上六,振恒,凶。
雷?而極于上,其動亦至矣。更欲從而振作之,以為常道,則陽氣洩越无餘,純隂用事,未有不凶者也。君子之立身,動植相生,既有雷行之猛厲,不務退藏安養,而復以動繼動,豈能長久?王者之事業,震驚巽命,聲施于天下,當與民休息,使之樂利而自得。既創立經綸,損益制度,而復求誅裔土之不廷,擾亂澤梁之苛細,以更張威武為常事,生人其能乂安乎?
象曰:振恒在上,大无功也。
振作興起,為人生之始事。既已奮迅在上,而復振作之,是以動為恒也。欲以此求功,必至有災。大无功者,不止无功而已。初在始,原已深潛,當振作為恒,則庶事可舉;偏浚以求深,則幽翳益甚。終在上,原已高峻,當退藏以為恒,則神明不竭;偏振以上往,則輕狂尤不可制矣。故一曰始求,一曰在上,以著其位之所不宜也。位所不宜然而然,泥于恒故也。
在八象之中,澤山最為凝滯,偏以感受屬之;雷風極其无定,而恒久反以取象。此聖人推見隱微,所謂窮理盡性以至于命也。君子宅心必虚,虚無不受;守道必常,庸言庸行。及其至也,即精義入神矣。感之為害至于物,交物而喪失其本心,則救之者莫如恒其德。恒而不知變通,則六言六蔽自以為是,賊仁賊義,反有甚于百姓日用而不知者。咸、恒卦名,可云至善,爻詞无一全盛,其斯之謂與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