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清]李光地《御纂周易折中•卷第十八》【周易十翼】杂卦传

[清]李光地| 易经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御纂周易折中卷第十八:杂卦传

集说:孔氏颖达曰:《序卦》依文王上下而次序之,此《杂卦》,孔子更以意错杂而对,辨其次第,不与《序卦》同。

《朱子语类》云:卦有反有对,《乾》、《坤》、《坎》、《离》是反,《艮》、《兑》、《震》、《巽》是对,《乾》、《坤》、《坎》、《离》,倒转也只是四卦,《艮》、《兑》、《震》、《巽》倒转则为《中孚》、《颐》、《小过》、《大过》,其余皆是对卦。

又云:八卦便只是六卦,《乾》、《坤》、《坎》、《离》是四正卦,《兑》便是翻转底《巽》,《震》便是翻转的《艮》,六十四卦,只八卦是正卦,余便只二十四卦,翻转为五十六卦,《中孚》是个双夹底离,《小过》是个双夹的《坎》,《大过》是个厚画底《坎》,《颐》是个厚画底《离》。

又云:三画之卦,只是六卦,即六画之卦,以正卦八,加反卦二十有八,为三十有六,六六三十六也,邵子谓之暗卦,小成之卦八,即大成之卦六十四,八八六十四也,三十六与六十四同。

龙氏仁夫曰:按《春秋传》释《系辞》,所谓“屯固比入”,坤安震杀之属,以一字断卦义,往往古筮书多有之,《杂卦》此类是也,夫子存之为经羽翼,非创作也。

乾刚坤柔,比乐师忧。

集说:苏氏轼曰:有亲刚乐,动众则忧。

朱氏震曰:此得位而众从之,故乐,师犯难而众比之,故忧,忧乐以天下也。

临观之义,或与或求。

本义:以我临物曰“与”,物来观我曰“求”,或曰:二卦耳有与求之义。

集说:郭氏雍曰:《临》与所临,《观》与所观,二卦皆有与求之义,或有与无求,或有求无与,皆非《临》、《观》之道。

屯见而不失其居,蒙杂而著。

本义:《屯》震遇坎,震动故“见”,坎险不行也,《蒙》坎遇艮,坎幽昧,艮光明也。或曰,《屯》以初言,《蒙》以二言。

集说:苏氏轼曰:“君子以经纶”,故曰“见”。“盘桓利居贞”,故曰“不失其居”。蒙以养正,蒙正未分,故曰“杂”。童明,故曰“著”。

龚氏原曰:不见则不足以济众,不居则不足以为主。

柴氏中行曰:在蒙昧之中,虽未有识别,而善理昭著。

震,起也。艮,止也。损益,盛衰之始也。

集说:虞氏翻曰:《震》阳动行,故起。《艮》阳终止,故止。

朱氏震曰:阳起于《坤》而出《震》,则静者动,阳止于《艮》而入《坤》,则动者静。

郭氏雍曰:损已必盛,故为盛之始,益已必衰,故为衰之始,消长相循,在道常如是也。

俞氏琰曰:《损》、《益》盖未至于盛衰,而盛衰自此始也。

钱氏志立曰:《损》、《益》、《否》、《泰》,为盛衰反复之介,《易》所最重者也,《杂卦》于它卦分举,而《损》、《益》、《否》、《泰》则合举之,以明盛衰之无常,反复之甚速也。《周易》自《乾》、《坤》至《否》、《泰》十二卦,自《咸》、《恒》至《损》、《益》十二卦,此除《乾》、《坤》外,自《比》、《师》至《损》、《益》十卦,自《咸》、《恒》至《泰》、《否》十卦。

大畜,时也。无妄,灾也。

本义:止健者,时有适然,无妄而灾自外至。

集说:郭氏雍曰:“君子藏器于身,待时而动”,然则“多识前言往行以畜其德”亦以待时也,《无妄》之谓灾,其余自作孽而已,故《无妄》“匪正有眚”。

何氏楷曰:《大畜》若上九天衢之亨,可谓得时矣,然无畜而时,不谓时也,《大畜》故谓之“时”耳,《无妄》若六三“或系之牛”,可谓逢灾矣,然有妄而灾,不谓灾也《无妄》故谓之“灾”耳。

萃聚而升不来也,谦轻而豫怠也。

集说:郭氏雍曰:谦轻己,豫怠己也,以乐豫,故心怠,是以君子贵知几。

《朱子语类》云:“轻”是不自尊重,卑少之义,“豫”是悦之极,便放倒了,如上六“冥豫”是也。

项氏安世曰:自以为少,故“谦”。自以为多,故“豫”,小故“轻”,多故“怠”。

柴氏中行曰:谦者视己若甚轻,豫则有满盈之志而怠矣。

张氏振渊曰:《萃》有聚而尚往之义,《升》有庄而不反之义。

噬嗑,食也。贲,无色也。

本义:白受采。

集说:郭氏雍曰:《贲》以白贲无咎,故无色则质全,有天下之至贲存焉。

项氏安世曰:物消曰“食”,噬者合,则强物消矣。

案:此二语之义,即所谓“食”取其充腹,衣取其蔽体者也,若饫于膏梁,则噬之不能合,而失饮食之正,若竞于华美,则目迷五色,而非自然之文。

兑见而巽伏也。

本义:《兑》阴外见,《巽》阴内伏。

集说:何氏楷曰:《巽》本以阴在下为能巽也,《彖传》乃为“刚异乎中正而志行,柔皆顺乎刚”。《兑》本以阴在上为能说也。《彖传》乃谓“刚中而柔外,说以利贞”,盖终主阳也云尔。

随,无故也。蛊,则饬也。

本义:《随》前无故,《蛊》后当饬。

集说:俞氏琰曰:故,谓故旧,与革去故之故同,随人则忘旧,《蛊》则饬而新也。

案:无故,犹庄子言去故,人心有旧见,则不能随人,故尧舜舍己从人者无故也。

剥,烂也。复,反也。

集说:项氏安世曰:剥,烂尽。复,反生也。凡果烂而仁生,物烂而蛊生,木叶烂而根生,粪壤烂而苗生,皆《剥》、《复》之理也。

徐氏几曰:剥烂则阳穷于上,复反则阳生于下,犹果之烂坠于下,则可种而生矣。

晋,昼也。明夷,诛也。

本义:诛,伤也。

集说:虞氏翻曰:离日在上,故“昼”也。明入地中,故“诛”也。

郭氏雍曰:《晋》与《明夷》,朝暮之象也,故言明出地上,明入地中,“诛”亦“伤也。

井通而困相遇也。

本义:刚柔相遇而刚见掩也。

集说:张子曰:泽无水,理势适然,故曰“相遇。

朱氏震曰:往来不穷,故曰“井通”,遇阴则见掩而困,唯其时也。

郭氏雍曰:“往来井井”,则其道通,田遇刚掩,所以为《困》。

项氏安世曰:自《乾》、《坤》至此三十卦,正与上经之数相当,而下经亦以《咸》《恒》为始,以此见卦虽以杂名,而《乾》、《坤》、《咸》、《恒》上下经之首,则未尝杂也。

咸,速也。恒,久也。

本义:咸速,恒久。

集说:蔡氏渊曰:有感则应故速,常故能久。

蔡氏清曰:“咸”非训速也,天下之事,无速于感通者,故曰“咸速”。

涣,离也。节,止也。解,缓也。蹇,难也。睽,外也。家人,内也。否泰,反其类也。

集说:虞氏翻曰:涣散故“离”,节制度数故“止”。

张子曰:天下之难既解,故安于佚乐,每失于缓。《蹇》者“见险而止”,故为“难”。

项氏安世曰:《涣》、《节》正与《井》、《困》相反,《井》以木出水,故居塞而能通,《涣》则以水浮木,故通之极而至于散也。《节》以泽上之水,故居通而能塞,《困》为泽下之水,故塞之极而至于困也。

徐氏几曰:《睽》者疏而外也,《家人》者亲而内也。

俞氏琰曰:《涣》、《节》皆有坎水,风以散之则离,泽以潴之则止。

徐氏在汉曰:外,犹言外之也,非内外之外,以情之亲疏为内外也。

大壮则止,遯则退也。

本义:止,谓不进。

集说:郭氏雍曰:壮不知止,小人之壮也。君子之壮,则有止。《遯》之退,《大壮》之止,则克己之道。

赵氏玉泉曰:《大壮》以“壮趾”为“凶”,“用壮”为“厉”,欲阳之知所止也,《遯》以“嘉遯”为“吉”,“肥遯”为“利”,欲阳之知所处也。

何氏楷曰:壮不可用,宜止不宜躁,遯与时行,应退不应进,止者难进,退者,易退也。

大有,众也。同人,亲也。革,去故也。鼎,取新也。小过,过也。中孚,信也。丰,多故。亲寡,旅也。

本义:既明且动,其故多矣。

集说:朱氏震曰:《大有》六五,柔得尊位而有其众,有其众则众亦归之,故曰大有众也。《同人》六二,得中得位而同乎人,同乎人则人亦亲之,故曰“同人亲也”。

潘氏梦旂曰:物盛则多故,旅寓则少亲。

离上而坎下也。

本义:火炎上,水润下。

小畜,寡也。履,不处也。

本义:不处行进之义。

集说:龚氏原曰:柔为君,故《大有》则众,柔为臣,故《小畜》则寡。

案:寡者,一阴虽得位而畜众阳,其力寡也,不处者,一阴不得位而行乎众阳之中,不敢宁处也。

需,不进也。讼,不亲也。

集说:李氏舜臣曰:乾上离下为《同人》,火性炎上而趋乾,故曰“同人亲也”。乾上坎下为《讼》,水性就下,与乾违行,故“不亲也”。

大过,颠也。姤,遇也,柔遇刚也。渐,女归待男行也。颐,养正也。既济,定也。归妹,女之终也。未济,男之穷也。夬,决也。刚决柔也。君子道长,小人道忧也。

本义:自《大过》以下,卦不反对,或疑其错简,今以韵协之,又似非误,未详何义。

集说:韩氏伯曰:刚柔失位,其道未济,故曰”穷也”。

《朱子语类》云:女待男而行,所以为渐。

又云:《杂卦》以《乾》为首,不终之以它卦,而必终之以夬者,盖《夬》以五阳决一阴,决去一阴,则《复》为纯《乾》矣。

项氏安世曰:《大过》之象,本未俱弱,而在杂卦之终,圣人作《易》,示天下以无终穷之理,教人以拨乱反正之法,是故原其乱之始生于《姤》,而极其势之上穷于《夬》。以示微之当防,盛之不足畏。自《夬》而《乾》,有终而《复》始之义也。

又曰:自《大过》以下,特皆以“男女”为言,至《夬》而明言之曰:“君子”“小人”,然则圣人之意,断可识矣。

胡氏炳文曰:本义谓自《大过》以下,或疑其错简,以韵协之,又似非误。愚窃以为“杂物撰德,非其中爻不备”,此盖指中四爻互体而言也。先天图之左,互《复》、《颐》《既济》、《家人》、《归妹》、《睽》、《夬》、《乾》八卦。右互《姤》、《大过》、《未济》、《解》《渐》、《蹇》、《剥》、《坤》八卦。此则于右取《姤》、《大过》、《未济》、《渐》四卦,于左取《颐》、《既济》、《归妹》、《夬》四卦。各举其半,可兼其余矣。始于《乾》,终于《夬》。《夬》之一阴,决尽则为《乾》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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