程传:《遯·序卦》:“恒者久也,物不可以久居其所,故受之以遯。遯者退也。”夫久则有去,相须之理也,遯所以继恒也。遯,退也,避也,去之之谓也。为卦天下有山,天在上之物,阳性上进,山高起之物,形虽高起,体乃止物,有卜陵之象而止不进,天乃上进而去之,下陵而上去,是相违遯,故为遯去之义,二阴生于下,阴长将盛,阳消而退,小人渐盛,君子退而避之,故为遯也。
遯,亨,小利贞。
本义:遯,退避也。为卦二阴浸长,阳当退避,故为《遯》,六月之卦也。阳虽当遯,然九五当位,而下有六二之应,若犹可以有为,但二阴浸长于下,则其势不可以不遯,故其占为君子能遯则身虽退而道亨,小人则利于守正,不可以浸长之故,而遂侵迫于阳也。小谓阴柔小人也,此卦之占,与否之初二两爻相类。
程传:遯者阴长阳消,君子遯藏之时也。君子退藏以伸其道,道不屈则为亨,故遯所以有“亨”也。在事亦有由遯避而亨者,虽小人道长之时,君子知几退避固善也。然事有不齐,与时消息,无必同也,阴柔方长而末至于甚盛,君子尚有迟迟致力之道,不可大贞而尚利小贞也。
集说:朱子《易说》问:《遯》“小利贞”,《本义》谓小人也。案《易》中小字,未有以为小人者,如“小利有攸往”,与小贞吉之类皆大小之小耳。曰:经文固无此例,以《彖传》推之,则是指小人而言,今当且依《经》而存《传》耳。
案:“小利贞”之义,《传》义说各不同,据《易》例则似《传》说为长。盖至于三阴之《否》,则直曰:“不利君子贞”矣。《遯》犹未至于《否》,但当逊避以善处之,不可过甚以激成其势,故曰“小利贞”也。
初六,遯尾厉。勿用有攸往。
本义:遯而在后,尾之象、危之道也。占者不可以有所往,但晦处静俟,可免灾耳。
程传:它卦以下为初,遯者往遯也,在前者先进,故初乃为尾,尾在后之物也。遯而在后,不及者也,是以危也。初以柔处微,既已后矣,不可往也,往则危矣。微者,易于晦藏,往既有危,不若不往之无灾也。
集说:陆氏绩曰:阴气已至于二,而初在其后,故曰“遯尾”也。避难当在前而在后,故“厉”。往则与灾难会,故“勿用有攸往”。
孔氏颖达曰:“遯尾厉”者为遯之尾,最在后遯者也。小人长于内,应出外以避之。而最在卦内,是遯之为后,故曰“遯尾厉”也。危厉既至,则当危行言逊,勿用更有所往。
《朱子语类》:问:“遯尾厉,勿用有攸往”者,言不可有所往,但当晦处静俟耳,此意如何?曰:《程传》作不可往,谓不可去也,言遯已后矣。不可往,往则危。往既危,不若不往之无灾。某窃以为不然,遯而在后,尾也。既已危矣,岂可更不往乎?若作占辞看,尤分明。
王氏申子曰:遯,往遯也,故《遯》以初为后,在前者见几先遯,初柔而不能决,止而不能行,故遯而在后,“危厉”之象也。既已处后,然位居卑下,不往即遯也,若又有所进往,则“危厉”益甚矣。
杨氏启新曰:卦中以二阴为小人,至爻中则均退避之君子,盖皆《遯》爻,则发《遯》义也。
案:《易》例多取初爻为居先,何独《遯》而取在后之义?曰:因卦义而变者也。初于序则先,然于位则内也。遯者,远出之义也,故以外卦为善。初居最内,岂非在后者乎?或曰:《明夷》之初九居内,何以为先几乎?曰:《明夷》则以上卦为内,以上六为主故也,是以六四入左腹,而六五当内难也,如是则初又为最远,与《遯》之义,正相反也。
六二,执之用黄牛之单,莫之胜说。
本义:以中顺自守,人莫能解,必遯之志也,占者固守亦当如是。
程传:二与五为正应,虽在相违遯之时,二以中正顺应于五,五以中正亲合于二,其交自固。“黄”,中色。“牛”,顺物。“革”,坚固之物。二五以中正顺道相与,其固如执系之以牛革也,莫之胜说,谓其交之固,不可胜言也。在《遯》之时,故极言之。
集说:吴氏绮曰:六二居人臣之位,任国家之责,不当遯者也,故六二不言遯。
龚氏焕曰:五爻皆言遯,唯六二不言者,二上与五应,虽当遯时,固结而不可遯者也,故有执用黄牛之革之象。谓其有必遯之志,似未必然。
蔡氏清曰;就隐遯上说,如何见是中顺?盖收敛其德,不形于外,不危言激论,不矫矫申节,唯知自守而已,此之谓中顺。
附录:孔氏颖达曰:处中居内,非遯之人也。既非遯之人,便为所《遯》之主,物皆弃己而遯。何以执固留之?唯有中和厚顺之道,可以固而安之也。能用此道,则无能胜已解脱而去。
案:此爻《传》义说亦不同,吴氏、龚氏则畅程《传》之说。谓六二为五正应如肺腑之臣,义不可去,箕子所谓我不顾行遯是也。蔡氏则申《本义》之说,谓处遯以中顺之道,如所谓危行言逊者,亦与不恶而严之义合。至孔氏则别为一说,谓其能羁縻善类而不使去,“执”,如《雅》诗“执我仇仇”之“执”,于经文“执之”两字语气,亦自恰合也,故并存其说。
九三,系遯,有疾厉,畜臣妾,吉。
本义:下比二阴,当遯而有所系之象,有“疾”而“危”之道也。然以“畜臣妾”则“吉”,盖君子之于小人,唯臣妾则不必其贤而可畜耳,故其占如此。
程传:阳志说阴,三与二切比系乎二者也。遯贵速而远,有所系累,则安能速且远也?害于遯矣,故为“有疾”也。遯而不速,是以“危”也。“臣妾”,小人女子,怀恩而不知义,亲爱之则忠其上,系恋之私恩,怀小人女子之道也,故以畜养臣妾,则得其心为吉也。然君子之待小人,亦不如是也。三与二非正应,以暱比相亲,非待君子之道。若以正,则虽系不得为有疾,蜀先主之不忍弃士民是也,虽危为无咎矣。
集说:孔氏颖达曰:九三无应于上,与二相比,处遯之世而意有所系,故曰“系遯”。《遯》之为义宜远小人,既系于阴,即是有疾惫而致危厉也。亲于所近,系在于下,施之于人,畜养臣妾则可矣,大事则凶,故曰“畜臣妾吉”。
胡氏瑗曰:为《遯》之道,在乎远去。九三居内卦之上,切比六二之阴,不能超然远遯,是有疾病而危厉者也。“畜臣妾吉”者,言九三既不能远遯,然畜群小以臣妾之道,即得其吉。盖臣妾至贱者也,可以远则远之,可以近则近之,如此则吉可获也。
苏氏濬曰:“畜臣妾吉”,示之以待小人之道,见其不可系也。盖小人之《易》亲,如臣妾之《易》以惑人,畜之法,止有不恶而严,严以杜其狎侮之奸,而不恶以柔其忿戾之气。用畜臣妾之法以畜之,庶可以免疾惫而吉耳。
案:孔子曰:“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,近之则不逊,远之则怨,”然则不远不近之间,岂非不恶而严之义乎?故当《遯》之时,有所系而未得去者,待小人以畜臣妾之道则可矣。胡氏、苏氏说明白。
九四,好遯,君子吉,小人否。
本义:下应初六,而乾体刚健,有所好而能绝之以遯之象也。唯自克之君子能之,而小人不能。故占者君子则吉,而小人否也。
程传:四与初为正应,是所好爱者也。君子虽有所好爱。义苟当遯,则去而不疑,所谓克已复礼,以道制欲,是以“吉”也。小人则不能以义处,昵于所好,牵子所私,至于陷辱其身而不能已,故在小人则“否”也。“否”,不善也。四乾体能刚断者,圣人以其处阴而有系,故设小人之戒,恐其失于正也。
集说:张子曰:有应于阴,不恶而严,故曰“好遯”。小人暗于事几,不忿怒成仇,则私溺为虑矣。
朱氏震曰:“好”者情之所好也,君子刚决,以义断之,舍所好而去,故“吉”。“否”者,不能然也。此爻与初六相应,处阴而有所系,故陈小人之戒,以佐君子之决。
案:“好”者,恶之反也。“好遯”,言其不恶也。从容以遯,而不为忿戾之行。孟子曰:予岂若是小丈夫然哉?怒悻悻然见于其面。正好遯之义也。“小人否”者,即孟子所谓“小丈夫”者也。
又案:“君子吉,小人否”,若以小人与君子相敌者言之,则否字解如《泰》、《否》之义,谓“好遯”者身退道亨,在君子固吉矣。然岂小人之福哉?自古君子退避,则小人亦不旋踵而履败,是君子之遯者,非君子之凶,乃君子之吉。而致君子之遯者,非小人之《泰》,乃小人之《否》也。此义与《剥》上“小人剥庐”之指正同,盖《易》虽不为小人谋,而未尝不为小人戒也。《本义》以“小利贞”为戒小人之辞,似与此意亦合。
九五,嘉遯,贞吉。
本义:刚阳中正,下应六二,亦柔顺而中正,遯之嘉美者也,占者如是而正则“吉”矣。
程传:九五中正,遯之嘉美者也。处得中正之道,时止时行,乃所谓嘉美也,故为贞正而“吉”。九五非无系应,然与二皆以中正自处,是其心志及乎动止,莫非中正,而无私系之失,所以为“嘉”也。在《彖》则概言遯时,故云“与时行”“小利贞”,尚有济遯之意。于爻至五,遯将极矣,故唯以中正处遯言之。遯非人君之事,故不主君位言。然人君之所避远乃遯也,亦在中正而已。
集说:龚氏焕曰:“嘉遯贞吉”,即《彖传》所谓“遯而亨也”。五当位而应,与时偕行者也。
案:此爻虽不主君位,然居尊则亦臣之位高者也。凡功成身退者,人臣之道,故伊尹曰:臣罔以宠利居成功,岂非遯之嘉美者乎!嘉之义,比好又优矣。
上九,肥遯。无不利。
本义:以刚阳居卦外,下无系应,遯之远而处之裕者也,故其象占如此。“肥”者,宽裕自得之意。
程传:“肥”者,充大宽裕之意。“遯”者,唯飘然远逝。无所系滞之为善。上九乾体刚断,在卦之外矣。又下无所系,是遯之远而无累,可谓宽绰有余裕也。遯者,穷困之时也。善处则为肥矣。其遯如此,何所不利?
集说:王氏弼曰:最处外极,无应于内,超然绝去,心无疑顾,忧患不能累,矰缴不能及,是以“肥遯无不利”也。
姜氏宝曰:四之“好”,不如五之”嘉”。五之“嘉”,不如上之“肥”。上与二阴无应无系,故“肥”。“肥”者,疾惫之反也。
总论:项氏安世曰:下三爻艮也,主于止,故为不往,为执革,为“系遯”。上三爻乾也,主于行,故为“好遯”,为“嘉遯”。为“肥遯”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