程传:《泰·序卦》;“履而泰然后安,故受之以泰。”履得其所则舒泰,泰则安矣,《泰》所以次《履》也。为卦坤阴在上,乾阳居下,天地阴阳之气,相交而和,则万物生成,故为通泰。
泰,小往大来,吉亨。
本义:”泰”,通也,为卦天地交而二气通,故为《泰》,正月之卦也。“小”,谓阴。“大”,谓阳。言坤往居外,乾来居内。又自《归妹》来,则六往居四,九来居三也。占者有刚阳之德,则“吉”而“亨”矣。
程传:“小”,谓阴。“大”,谓阳。“往”,往之于外也。“来”,来居于内也。阳气下降,阴气上交也。阴阳和畅,则万物生遂,天地之泰也。以人事言之,大则君上,小则臣下,君推诚以任下,臣尽诚以事君,上下之志通,朝廷之泰也。阳为君子,阴为小人,君子来处于内,小人往处于外,是君子得位,小人在下,天下之泰也。泰之道,“吉”而且“亨”也,不云“元吉”、“元亨”者,时有污隆,治有小大,虽泰岂一概哉?言吉亨则可包矣。
集说:刘氏牧曰:往来者,以内外卦言之,由内而之外为往,由外而复内为来。
蔡氏清曰:卦名曰《泰》,以天地交而二气通,就造化之本不可相无上取也。卦辞曰“小往大来”,以内君子外小人而言,就淑慝之分上取也。然则《泰》有二乎?曰:一也。但是天地交而二气通,则决然内阳而外阴矣。
初九,拔茅茹以其汇,征吉。
本义:三阴在下,相连而进,拔茅连茹之象,征行之占也。占者阳刚,则其征吉矣。郭璞《洞林》读至汇字绝句,下卦放此。
程传:初以阳爻居下,是有刚明之才而在下者也。时之否,则君子退而穷处。时既泰,则志在上进也。君子之进,必与其朋类相牵援,如茅之根然,拔其一则牵连而起矣。“茹”,根之相牵连者,故以为象。“汇”,类也。贤者以其类进,同志以行其道,是以“吉”也。君子之进,必以其类,不唯志在相先,乐于与善,实乃相赖以济。故君子小人,未有能独立不赖朋类之助者也。自古君子得位,则天下之贤,萃于朝廷,同志协力,以成天下之泰。小人在位,则不肖者并进,然后其党胜而天下否矣。盖各从其类也。
集说:刘氏向曰;贤人在上位,则引其类,而聚之于朝,在下位则思与其类俱进。在上则引其类,在下则推其类。故汤用伊尹,不仁者远,而众贤至类相致也。
《朱子语类》云:以其汇属上文,尝见郭璞《洞林》,亦如此作句,便是那时人已自恁地读了。盖拔茅连茹者,物象也,以其汇者,人也。
林氏希元曰:《程传》曰:茹,根之相牵者。以《本义》三阳在下,相连而进推之,乃别茅之根,非本茅之根也。盖一阳进而二阳与之相连,犹一茅拔而别茅之根与之相连也。
九二,包荒,用冯河,不遐遗,朋亡,得尚于中行。
本义:九二以刚居柔,在下之中,上有六五之应,主乎《泰》而得中道者也。占者能包容荒秽,而果断刚决,不遗遐远,而不昵朋比,则合乎此爻中行之道矣。
程传:二以阳刚得中,上应于五,五以柔顺得中,下应于二。君臣同德,是以刚中之才,为上所专任,故二虽居臣位,主治泰者也,所谓上下交而其志同也。故治泰之道,主二而言。“包荒,用冯河,不遐遗,朋亡”,四者处泰之道也。人情安肆,则政舒缓而法度废弛,庶事无节,治之之道,必有包含荒秽之量,则其施为宽裕详密,敝革事理,而人安之。若无含弘之度,有贫疾之心,则无深远之虑,有暴扰之患,深敝未去,而近患已生矣,故在“包荒”也。“用冯河”,泰宁之世,人情习于久安,安于守常,惰于固循,惮于更变,非有冯河之勇,不能有为于斯时也。“冯河”谓其刚果足以济深越险也。自古泰治之世,必渐至于衰替,盖由狃习安逸,囚循而然,自非刚断之君,英烈之辅,不能挺特奋发以革其敞也,故曰“用冯河”。或疑上云“包荒”,则是包含宽容,此云“用冯河”。则是奋发改革,似相反也。不知以含容之量,施刚果之用,乃圣贤之为也。“不遐遗”,泰宁之时,人心狃于泰,则苟安逸而已,恶能复深思远虑,及于遐远之事哉?治夫泰者,当周及庶事,虽遐远不可遗,若事之微隐,贤才之在僻陋,皆遐远者也,时泰则固遗之矣。“朋亡”,夫时之既泰,则人习于安,其情肆而失节,将约而正之,非绝去其朋与之私,则不能也,故云“朋亡”。自古立法制事,牵于人情,卒不能行者多矣。若夫禁奢侈则害于近戚,限田产则妨于贵家,如此之类,既不能断以大公而必行,则是牵于朋比也。治泰不能朋亡,则为之难矣。治泰之道,有此四者,则能合于九二之德,故曰“得尚于中行”,言能配合中行之义也。“尚”,配也。
集说:胡氏炳文曰:若有包容而无断制,非刚柔相济之中也。必包容荒秽,而又果断刚决,则合乎中矣。虽不遗遐远,而或自私于吾之党类,则易至偏重,非轻重不偏之中也。唯不遗遐远,而又不昵朋比,是不忘远又不泄迩(近),合乎中矣。《本义》两而字当细玩。
龚氏焕曰:初九“以其汇”,九二则欲其“朋亡”,何也?初九在下之贤,则欲其引类而进,九二大臣,所以进退天下之人才者,故欲亡其朋类。唯亡其朋类则能用天下之贤,若独私其朋,则天下之贤,有不得进用者矣。此其所以不同也。
案:此爻以夫子《象传》观之。须以“包荒”两字为主。盖圣贤之心无弃物,尧舜之道欲并生,非包荒则不足以体天地之心,而尽君师之道矣。然“包荒”,非混而无别之谓,故必断以行之,明以周之,公以处之,然后用舍举措无不合于中道。《鲁论》所谓宽信敏公者,意盖相似也。四者以宽为本,故曰居上不宽,吾何以观之哉!
九三,无平不陂,无往不复,艰贞无咎,勿恤其孚,于食有福。
本义:将过乎中,《泰》将极而《否》欲来之时也。“恤”,忧也。“孚”,所期之信也。戒占者艰难守贞,则“无咎”而“有福”。
程传:三居泰之中,在诸阳之上,泰之盛也。物理如循环,在下者必升,居上者必降。《泰》久而必《否》,故于《泰》之盛,与阳之将进,而为之戒曰:无常安平而不险陂者,谓无常《泰》也。无常往而不返者,谓阴当复也。平者陂,往者复,则为《否》矣。当知天理之必然,方《泰》之时,不敢安逸,常艰危其思虑,正固其施为,如是则可以“无咎”。处《泰》之道,既能“艰贞”,则可常保其泰,不劳忧恤,得其所求也。不失所期为孚。如是,则于其禄食有福益也。禄食,谓福祉。善处《泰》者,其福可长也。盖德善日积,则福禄日臻,德窬于禄,则虽盛而非满。自古隆盛,未有不失道而丧败者也。
集说:项氏安世曰:“无平不陂”,为三阳言之;“无往不复”,为三阴言之。两言“无”“不”者,明此皆天道之必至,而“有孚”者也。人能知此,则当《泰》之极,不可不尽人事以防之,抚极《泰》之运,而操心之危如此,则举动之际,必无过咎。然后彼必至之孚,可以“勿恤”,我固有之福,可以长享矣。
徐氏直方曰:小人所以胜君子者,非乘其怠,则攻其隙,艰则无怠之可乘,贞则无隙之可攻,如此则町以“无咎”,可以勿忧其孚矣。或曰:阴阳交运,《否》《泰》相仍,时势然也,虽“艰贞”,“勿恤”如之何?曰:平陂往复者,天运之不能无;“艰贞”“勿恤”者,人事之所当尽。天人有交胜之理,处其交履其会者,必有变化持守之道,若一诿之天运,以为无预于人事,则圣人之《易》,可无作矣。
六四,翩翩,不富以其邻,不戒以孚。
本义:已过乎中,《泰》已极矣,故三阴翩然而下复,不待富而其类从之,不待戒今而信也。其占为有小人合交以害正道,君子所当戒也。阴虚阳实,故凡言不富者,皆阴爻也。
程传:六四处《泰》之过中,以阴在上,志在下复,上二阴亦志在趋下。“翩翩”,疾飞之貌,四翩翩就下,与其邻同也。“邻”,其类也,谓五与上。夫人富而其类从者,为利也,不富而从者,其志同也。三阴皆在下之物,居上乃失其实,其志皆欲下行,故不富而相从,不待戒告而诚意相合也。夫阴阳之升降,乃时运之《否》、《泰》,或交或散,理之常也。《泰》既过中,则将变矣,圣人于三,尚云“艰贞”则“有福”,盖三为将中,知戒则可何,四已过中矣,理必变也,故专言始终反复之道。五,《泰》之主,则复言处《泰》之义。
集说:沈氏该曰:四处上体,在近君之位。三阳既进,乐与贤者共之,志同愿得,是以不富以邻,不戒而孚也。
赵氏彦肃曰:从六五下贤,其心休休焉者也。
李氏简曰:阴气上升,阳气下降,乃天地之交《泰》也。上以谦虚接乎下,下以刚直事乎上,上下相孚,乃君臣之交泰也,君臣交泰,则天下泰矣。故下三爻皆以刚直事其上,上三爻皆以谦虚接乎下,四当二卦之交,故发此义。
俞氏琰曰:“翩翩”,降以相从之貌。《易》以阴虚为不富,六四阴爻,故曰“不富”。
何氏楷曰:此正阴阳交《泰》之爻也。“翩翩”,群飞而下貌。阴虚阳实,凡言不富者皆阴爻。“邻”,指五上,四能挟其并居之邻,相从而下者,以三阴皆欲求阳,故不待教戒,而能以之下孚乎阳也。
案:《传》义皆以此爻为小人复来,然以《彖传》“上下交而其志同”观之,则四五正当君相之位,下交之主,两爻《象传》所谓“中心愿也”,中以行愿也,则正所谓“志同”者也。爻辞“不富”,与《谦》六五同,皆言其谦虚而不自满足尔。沈氏赵氏以下诸说,义皆可从。
六五,帝乙归妹,以祉元吉。
本义:以阴居尊,为《泰》之主,柔中虚已,下应九二,吉之道也。而“帝乙归妹”之时,亦尝占得此爻,占者如是,则有祉而“元吉”矣。凡经以古人为言,如高宗、箕子之类者,皆放此。
程传:史谓汤为天乙,厥后有帝祖乙,亦贤王也。后又有帝乙。《多士》曰:自成汤至于帝乙,罔不明德恤祀。称“帝乙”者,未知谁是。以爻义观之,帝乙制王姬下嫁之礼法者也。自古帝女虽皆下嫁,至帝乙然后制为礼法,使降其尊贵,以顺从其夫也。六五以阴柔居君位,下应于九二刚明之贤,五能倚任其贤臣而顺从之,如帝乙之归妹然,降其尊而顺从于阳,则以之受祉,且元古也。“元吉”,大吉而尽善者也,谓成治《泰》之功也。
集说:项氏安世曰:帝女,下嫁之札,至汤而备。汤嫁妹之辞曰:无以天子之富而骄诸侯。阴之从阳,女之顺夫,天下之义也。往事尔夫,必以礼义。汤称天乙。或者亦称帝乙乎?
上六,城复于隍,勿用师,自邑告命,贞吝。
本义:《泰》极而《否》,“城复于隍”之象。戒占者不可力争,但可自守,虽得其贞,亦不免于羞吝也。
程传:掘隍土积累以成城,如治道积累以《泰》。及《泰》之终,将反于《否》,如城土颓圯,复反于隍也。上,泰之终,六以小人处之,行将否矣。“勿用师”,君之所以能用其众者,上下之情通心从也。今《泰》之将终,失《泰》之道,上下之情不通矣。民心离散,不从其上,岂可用也?用之则乱。众既不可用,方自其亲近而告命之,虽使所告命者得其正,亦可羞吝。“邑”,所居,谓亲近,大率告命必自近始。凡“贞凶”“贞吝”有二义,有贞固守此则凶吝者,有虽得正亦凶吝者,此不云贞凶而云“贞吝”者,将否而方告命,为可羞吝,否不由于告命也。
集说:《朱子语类》:问:《泰》卦“无平不陂,无往不复”,与“城复于隍”。曰:此亦事势之必然,冶久必乱,乱久必治,天下无久而不变之理。子善遂言天下治乱,皆生于人心,治久则人心放肆,故乱因此生。乱极则人心恐惧,故治由此起。曰:固是生于人心,履其运者,必有变化持守之道可也。
案:“贞”者,常也。爻义言当此之时,只可告邑,未可用师。若守常而用师则吝,非以告邑为可吝也。
总论:刘氏定之曰;《泰》取天地交而万物通,上下交而其志同、故六爻之中,相交之义重。初与四相交,《泰》之始也。故初言“以其汇”,如茅之连茹。四言“以其邻”,如鸟之连翩,二与五相交,《泰》之中也,故五言人君降其尊贵以任夫臣,二言大臣尽其职任以答夫君。三与上相交,《泰》之终也,故三言平变而为陂,上言城复而于隍。盖君子进而小人退,所以致《泰》也。君委任而臣效忠,所以致《泰》也。抑天运之循环,《泰》极而《否》,有必然者,而保泰之意,隐然有不容不恐惧焉,则平陂城隍,其旨严哉!
吴氏曰慎曰:初四以气类言,二体之始也。三上以时运言,二体之终也。二五以主《泰》言,二体之中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