涣卦:䷺【坎下巽上】
渙,亨。王假有廟,利涉大川,利貞。
彖曰:渙亨,剛來而不窮,柔得位乎外而上同。王假有廟,王乃在中也。利涉大川,乘木有功也。
象曰:風行水上,渙,先王以享于帝,立廟。
初六:用拯馬壯,吉。
象曰:初六之吉,順也。
九二:渙奔其机,悔亡。
象曰:渙奔其机,得願也。
六三:渙其躬,无悔。
象曰:渙其躬,志在外也。
六四:渙其群,元吉,渙有丘,匪夷所思。
象曰:渙其群,元吉,光大也。
九五:渙汗其大號,渙王居,无咎。
象曰:王居无咎,正位也。
上九:渙其血,去逖出,无咎。
象曰:渙其血,遠害也。
風,水象也,渙之至也。然所以處渙之道,即寓于是卦之中。渙无可言,言渙之可以致萃也。天下之至渙者,莫過于人心,惟誠敬則專一,而誠敬莫篤于承祭,故萃、渙皆言王假有廟。和靖以人入神祠形容敬字,亦是意也,非假是以收拾人心也。渙之時似不宜涉險,然非涉險亦不能濟渙,同舟共濟,則胡越一心矣。處渙之時,非得其正,則邀結籠絡,終不能聚,聚亦必散,故曰利貞。卦本否卦,以二四兩爻相易而成渙,故傳以此二爻釋之。賁、噬嗑、節皆言分渙,不言分者,渙已分而言其合,故曰來曰同。否剛在外,今自外來而為二隂之主,得所附而不散,故曰不窮。否則上下之志不同,二往居四,上順乎剛,同為入體,則亦不渙也,渙之所以聚而亨也。王乃在中,所謂王心无為而守至正也。當渙之時,而逐逐焉駕馭籠絡于外,亦淪胥于渙矣。聖人惟守其中正之德,篤恭无為,其誠敬之至,知无不明,處无不當,慶賞刑威,自有以攝服乎天下之人心,而生其歸往。王乃在中,居其所而衆星拱之,无事要結,而天下之人心聚矣。乘木有功,以象而言,解見益卦。風水相遭,亦利涉之象,則又非清静无為也。互艮為廟,九五為王,
初六當渙之時,位卑才弱,豈能拯天下之渙,蓋自求濟焉耳。險在内,故自内而潰于外,宜用拯而後不陷。初才弱不能自拯,上附于二而往,庶可出險,傳曰順也。當渙之時,勢難孤立,又得馬壯而往,為順時而吉。坎為美脊,互震為動,有其象,馬所以行也,机所以安也。渙之初乘馬而奔,既奔則宜有所附麗以為安,故二即承初而言。二以陽剛中正處渙,則能審于所往而得其所安者也,得其所安則悔亡矣。彖傳以爻之上下言,則二為來,爻主渙義言,則為奔。二與初有机之象,此二爻當渙之時,其位在下,皆自全其躬者也,分也,義也。若三則在下之上而有應于上,若亦為苟且自全之計,即獲保其身家,揆之以義,其悔大矣。故當渙其躬而以身殉國,與上同心共濟,不敢為身家之計,夫然後可以自靖而无悔,此亦分也,義也。傳故曰志在外也。六四居下卦之上,有濟渙之任,而下比于三、初之隂,皆其類也。當渙之時而與羣隂相聚,則人心解體,惟渙其羣而上比于五之陽剛中正,乃為得所依歸而元吉。所以元吉者,何也?夫既自渙其羣,則人鮮不以為自棄其所有矣。夫瑣瑣姻婭,洽比其鄰。朋從爾思,比而不周。人誰與我,惟渙其羣。開誠布公,絶无黨援之私,如是則人心无不歸附,成都成邑所聚者益衆。夫人知渙之宜聚其羣,而不知渙其羣之為聚也,豈世俗之見所能及乎?四在上卦,柔而得位,又无應與,居風水之交,有渙羣之象,公而无私,故傳曰光大。互艮為山,有丘象。蘇氏混一之說,此兼并之術,是渙人之羣使歸已,亦私也,豈為光大乎?爻言渙其羣,謂自渙其羣耳。九五當渙之時,發號施令,如湯武之誓誥、漢高之約法三章、陸敬輿河北詔書是也。其出之已也,至誠懇到,凡前此之夙弊隱害、伏匿固結而不可解者,无不宣露廓清,敷其心腹腎腸,表裏洞達,而絶无纖毫矯飾。人之聽之也,亦洽其隱微,宣其堙鬱,无不感激思奮,如寒疾之汗作,薰蒸透徹,積困一蘇,此亦收拾人心之一大機也。下卦陽陷隂,巽入而散汗之象。巽為命令,為覆兑,中互頤口,大開之象。五位尊,自上而號有其象。當渙之時,衆志惶惑,皇極稍移,則人心无所繋屬,故他可渙而王,宜居而不可渙也。周之失策,未有甚于東遷者也。唐之季也,人主動即出幸,終至危亡,傳曰正位,是以九五之尊位而言也。渙王居,渙字一讀,爻例如此者甚多,故傳只曰王居无咎,不連渙字,言當渙之時,而王乃正位以凝命也。上九當渙之時,處无位之地,可以遠害全身者也,與六三相應。坎為險,為血卦,涣其血,謂不涉險而見傷,去而遠出以避之,如是則无咎也。六爻皆各以位言,然易變動不居者也,隨其所值,无不各得其用。五,渙之主也,若主五而言,其初亦用拯而有濟世安民之志,得賢才之輔繼,必圖所安而有植基立業之所,然後可以集天下之勢,如高祖之關中,光武之河内是也。其扶義而行,志在為天下除殘去暴,而不貪其子女玉帛,如三之渙其躬。其驅策羣力,亦必惟賢才是用,而不偏任其親暱,如四之渙其羣。然後令出而人信之,正位而人歸之。卦中凡爻義相承者多類此,故曰爻之序。上九處卦之外,故另發一義。
風行水上,渙。先王以享于帝,立廟。
天命之流行也不已,人之死也,遊魂為變,若風水然。先王報本反始,于郊焉,于廟焉,所以聚精會神以感格之,忽忽乎其欲享之也,仁孝之思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