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周易上经】第17卦-随卦䷐泽雷随卦(震下兑上)-[清]陈法撰《易笺•卷二》

[清]陈法| 易经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第17卦-随卦䷐泽雷随卦(震下兑上)

欽定四庫全書 《易箋》卷二

直隷大名道陳法撰

上經

随卦:䷐【震下兑上】

隨,元亨利貞,无咎。

彖曰:隨,剛來而下柔,動而說,隨。大亨,貞,无咎,而天下隨時,隨時之義大矣哉。

象曰:澤中有雷,隨。君子以嚮晦入宴息。

初九:官有渝,貞吉。出門交有功。

象曰:官有渝,從正吉也;出門交有功,不失也。

六二:係小子,失丈夫。

象曰:係小子,弗兼與也。

六三:係丈夫,失小子。隨有求得,利居貞。

象曰:係丈夫,志舍下【後五叶】也。

九四:隨有獲,貞凶。有孚,在道以明,何咎?

象曰:隨有獲,其義凶也;有孚在道,明功也。

九五:孚于嘉,吉。

象曰:孚于嘉吉,位正中也。

上六:拘係之,乃從維之,王用亨于西山【亨與享同】。

象曰:拘係之。上窮也。

隨亦否卦,上下二爻之交易也。初上為上,則成說體;上來為初,則成震體。動而合乎人情,則人皆說從,是以元亨。然或違道干譽,邀結人心,則其咎大矣。卦之二五,正而且中,則貞而无咎矣。否泰言往來,往者消也。故惟隂陽消長之卦,言往言來,餘卦只言上下,或言來而不言往。此卦又須與歸妹對看,此動而說,故其辭吉;彼說而動,故其辭凶。當其可之謂時,動而說,則合乎時之宜矣。本義從王肅本,隨時作隨之隨,時之義作隨之時義。

卦以動而說為隨,我動而彼說,是以人隨我而言,爻則以我隨人而言。彖合二體而言,故元亨无咎。爻以各爻之位言,故有吉有凶。内卦坤静剛下而為震,震,動也,動則變渝而有所隨。官如心官之官,耳目之官,亦曰官,然在外者也。惟人心在内為身之主,隨則心之動也,隨之始也。隨而誘於勢利,䧟於邪僻,則凶矣。惟自守以正則吉,此以所隨之事言。其出門而交,則必事賢友仁,乃有切磋之益,不然則比匪之傷矣,此以所隨之人言。同人之出門,同人貴无私也。此卦出門只作隨字看,出門而隨獨居,又何隨乎?艮為門,初在門内,故戒之。二應五而近比初,應正而比之情私,應遠而比之情親,故係初則失五,大傳所謂或害之也。自古聼細人之言,而違老成之謀,以及於敗者多矣。初在下位卑,為童僕,為小子,三雖與初同體,而密比於四,則舍初從之矣。以隂隨陽,亦不為失,陽實隂虚,其隨也,有所求也。隂陽之情合,則求而得矣。然三不中不正,以相比之私而隨,隨而有求,己失其正,即有所得,能保其永好乎?惟居貞而不妄有所求則吉,不然則凶,故君子正己而不求於人也。四居大臣之位,在上下之間,承上之命,從民之欲,或以容說而邀寵榮,或以模稜而干衆譽,即不求而獲,如上之賜下,下之獻上,名雖近正,亦凶道也。蓋大臣當以道事君,正己格物,隨而有獲,其義凶矣。然又非必執抝也,惟有獲而隨,則不可耳。若其上下交孚,以誠相信,於上非曲從,於下非干譽,而皆在於道,而吾之所以决其從違者,又皆深明乎利害得失之數而不敢苟,如是而隨,則將順其美,好惡同民,又何咎乎?有獲,泛言,非專指獲三也。蓋人情易動於利,則詭隨而失正,四以剛居柔,故戒之。九五與二以中正相應,志同道合,相得益彰,非苟同也,何吉如之?上六辭雖擊上,而義原於五,上處隨終,别无應與,惟九五之是從。九五陽剛中正,非有邀結之術,蓋其德澤入人之深,而人心說誠服依之如父母,於其所往,追隨不舍,反若九五拘繋之而不能離,乃於其所至之地,相從而維之,不忍去也,此隨之至也。昔者太王之遷岐,當患難之時,而民之從者如歸市,王乃因人心之說,從定居於岐下,而祭享於西山,所謂明德以薦馨香,民和而神降之福,遂以開八百年之基,隨之時義,豈不大哉!互艮為山,而兌在西卦,又互益,益之辭曰利用為依,遷國亦有其象。

澤中有雷,隨。君子以嚮晦入宴息。

雷,動也,而在澤中,時之静也,而澤又有虚明之象。君子嚮晦入宴息静虚之中,而動之理亦自在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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