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周易下经】第45卦-萃卦䷬泽地萃卦(坤下兑上)-[清]陈法撰《易笺•卷三》

[清]陈法| 易经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第45卦-萃卦䷬泽地萃卦(坤下兑上)

萃卦:䷬【坤下兑上】

萃,亨。王假有廟,利見大人,亨,利貞。用大牲吉。利有攸往。

彖曰:萃,聚也。順以說,剛中而應,故聚也。王假有廟,致孝享也;利見大人,亨,聚以正也;用大牲,吉,利有攸往,順天命也。觀其所聚,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。

象曰:澤上於地,萃,君子以除戎器,戒不虞。

初六:有孚不終,乃亂乃萃,若號。一握為笑,勿恤,往无咎。

象曰:乃亂乃萃,其志亂也。

六二:引吉,无咎,孚乃利用禴。

象曰:引吉无咎,中未變也。

六三:萃如嗟如,无攸利。往无咎,小吝。

象曰:往无咎,上巽也。

九四:大吉,无咎。

象曰:大吉无咎,位不當也。

九五:萃有位,无咎,匪孚。元永貞,悔亡。

象曰:萃有位,志未光也。

上六:齎咨涕洟,无咎。

象曰:齎咨涕洟,未安上【辰羊叶】也。

澤,地其象也。順以說,卦德也。剛中而應,九五也。衆之所歸,勢之所集,亨之道也。萃、渙皆言王假有廟,非言萃聚天下之人心也,蓋自盡其誠敬,萃聚一己之精神耳。人心惟誠敬則專一,而誠敬莫篤于祭祀,至誠感神,而况于人乎?此王者出治之原也。利見大人,不專以二應言。凡隂必依乎陽,坤為衆,羣隂之聚于下,若无陽以統之,則烏合之衆耳,坤之所以先迷後得也。故必利見九五陽剛中正之大人,乃為聚以正也。聚必有所養,用大牲吉,所以安萃也。武王之大賚,太王之廼疆廼理,公劉之徹田為糧,皆用大牲也。寧其幹止,非但執豕于牢也,聚非无故也。有攸往,所以用萃也。順而說,往而利矣。凡此皆所以順天命也。天之所助者順也,人之所聚者正也。人心所聚,即天命所歸。用大牲非侈,有攸往非動衆也。萬物之情順之而說,故王者人情以為田。天地之情亦順之而說,故明王奉若天道,諸福之物,可致之祥,无不畢至也。艮為門闕,九五為王,為大人。卦又互觀,坤為大牲,有其象。又卦有事象,幽則來格在千百年之遠,明則廟中有四境之象,萃之大也。

初六,萃之初,同類相合,衆心同而後聚,故為有孚。但羣隂相聚,无克長克君者,倉卒之頃,烏合焉耳。始雖有孚,安能有終?萃之所以必亂也。然初之正應在上,若號而求之,則必相得甚歡,一握手而為笑,勿以如前之不終為憂也,往必无咎矣。兑口上仰為號為笑,六二亦有正應以相引于上者,引而往則進以正吉而无咎矣。當萃之時,九四近君而得衆,二乃越四而上應于五,若君臣之交未固,遽交淺言深,賈生之痛哭流涕,所為見忌于絳、灌也。故必孚而後可輸其誠悃,利用禴,將其誠意也。傳曰中未變也,言其守中以待正應,雖牽引而往,亦必俟其孚而用禴,不苟萃也。萃之虚中,聚其誠以思成也。升之中實,達其誠以昭格也。盡誠而不備物,故皆以禴言。六三以隂柔在下卦之上,衆雖暫聚而无應于上,无陽以為之依歸,則人心不一,勢難強合,所以嗟如。久則必散,无有攸往,必往而上從于四之陽,乃得无咎。但非正應以相比而往,故小吝也。傳曰上巽也,往合于上則成巽體,入之而不拒也。九四爻言大吉无咎,傳曰位不當也,詞意相反,故程傳訓大為周,訓吉為正,謂必得大吉然後无咎。大吉占辭,非戒辭,且與諸卦之言元吉大吉者另作一解,非爻例也。蓋大字乃貞字之誤,爻之九四多言貞,言貞吉,如豫、如咸、如大壯、如未濟,皆曰貞吉。四以剛居柔,處多懼之位,故戒之也。此爻以剛居柔,上逼九五,下之三隂附之,居大臣之位,而為人心所萃聚,必得其正,然後吉而无咎。不然,則為邀結,為植黨,有逼上之嫌,安得吉而无咎乎?故曰位不當也,則爻傳合矣。九五就已萃而言,居尊位而下所萃,乃勢分之當然,自為无咎。然徒以其位,而非心悦誠服,則萃者終散。然則如之何?亦惟懋其長人之德,使實足以副乎衆心之所依附,永守其中正之理,而无所偏狥,如是則德與位稱,衆志允孚,而悔亡矣。餘見比卦。上六處卦之上,亢而寡合,自以為安。夫隂不附陽,終至于危,不安求萃,萃已從時,下无正應,亦同于三。三以下附上,小吝而已。上自外來而獨處,後不安求安,窮而涕洟,亦足悲矣。密比于五,終附于萃,可以无咎。兑為口,三隂下垂,涕洟之狀。此卦六爻皆无咎,仰而笑,俯而號,其常也。又有不同者,萃自下而號上,則仰而號,俯而笑。渙自上而號下,則登高而呼,其聲宏,故曰大號。同人、旅之號為號咷,萃、渙之號為號呼,取象各不同也。

澤上于地,萃。君子以除戎器,戒不虞。

書九澤既陂,水高于地,恃隄防以為固,惟有備乃无患。蟻穴可潰金隄,禍機伏于安逸。勤畚鍾則隄防固,詰戎兵則逆萌銷,封守固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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