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周易下经】第53卦-渐卦䷴风山渐卦(艮下巽上)-[清]陈法撰《易笺•卷四》

[清]陈法| 易经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第53卦-渐卦䷴风山渐卦(艮下巽上)

渐卦:䷴【艮下巽上】

漸,女歸吉,利貞。

彖曰:漸之進也,女歸吉也。進得位,往有功也,進以正,可以正邦也。其位剛得中也。止而巽,動不窮也。

象曰:山上有木,漸,君子以居賢德善俗。

初六:鴻漸于干,小子厲,有言,无咎。

象曰:小子之厲,義无咎也。

六二:鴻漸于磐,飲食衎衎,吉。

象曰:飲食衎衎,不素飽【補苟叶】也。

九三:鴻漸于陸,夫征不復,婦孕不育,凶,利禦寇。

象曰:夫征不復,離群醜也;婦孕不育,失其道也;利用禦寇,順相保【同上】也。

六四:鴻漸于木,或得其桷,无咎。

象曰:或得其桷,順以巽也。

九五:鴻漸于陵,婦三歲不孕,終莫之勝,吉。

象曰:終莫之勝,吉,得所願也。

上九:鴻漸于陸,其羽可用為儀,吉。

象曰:其羽可用為儀,吉,不可亂也。

卦本否卦,三四兩爻之交,隂自下而上,一隂上進,其進不驟,故曰漸。廉恥之大防,莫過于男女之際。六禮不備,則貞女不行。内止而外巽,漸也。女長而歸,亦漸也。凡君臣朋友之不可苟合,皆是也。利貞,戒躁進也。隂進而至于四,則得位。得位則有為而有功,得位則正。始進以正,則可以正邦。未有已不正而能正人者也,未有始不正而終能正者也。傳泛言進道,凡進者,如女之歸,自納采以至親迎而後進,則吉也。進而躁進,則所往窮矣。止而巽則不窮,以卦德言也。漸之進也,女歸吉也,之字、也字衍。止而巽二句,宜在漸進也下,其位剛得中。後人誤釋傳文,非傳義,誤增入于傳例,无自釋者。

彖言女歸婚禮,執雁雝雝,鳴雁又其時也。鴻之飛也有序,以漸而高,舒緩不迫,有漸義焉。卦亦有其象,上首也,中三爻腹也,身也,下二爻立則為足,飛則為翼。互離,陽鳥也。互坎,水鳥也。上一陽引而伸之,昂首而高足,鴻也。初六隂柔止體,如鴻之漸于干,方戢其羽,不遽進也。初位卑為小子,見識淺陋,隂柔躁進,上无應與,欲進不能,厲而有言,夫進不宜驟,不遽進者,于義為无咎矣。互坎為干,二柔得中正,進而得其所安者也。如鴻之漸于磐,而无所驚懼,安其飲食之常。艮石近水為磐,坎有飲食之道,賢人君子之進也,隨其所處,皆有自盡之義,不自暇逸也。傳故曰不素飽也,發爻外之義也。九三重剛而不中,進之不以其漸者也。鴻止在水,飛則在陸,水鳥而漸于陸,則不得其所安,飄蕩而无所歸宿,无應于上也。其進也,求其有得,然苟合而不以道終,亦必亡而已。如婦之孕而不育,進而比于隂也,非正應也。人之躁進詭隨,徒失其身而无益,不亦凶乎?漸本否卦,三四兩爻之交,故于此爻言夫婦。三為夫,四為婦,非正應以相比而交,失道也。失道在三,故于三言之。卦互坎有飛鳥之象,鴻羣居而鳥孤飛,離羣醜也。以互卦言之,互家人而又互渙互旅,有其象。又互離為空腹,坎為血,卦為陷,皆孕而不育之象。夫既進而有凶矣,宜思患豫防,如禦寇者之見險而止,不敢輕進,庶乎有以相保而无失。彖所謂止而巽,動不窮也,此救敗之術。利用禦寇,如利用恒,利用禴,利用享祀,皆言處此爻者宜用此道也。是用禦寇與禦寇有異,爻遺用字,卦互有蹇象。六四鴻乘風而飛,故為漸于木,木非鴻之所安也,得其桷可以暫棲矣。四以隂柔居多懼之地,未獲所安,然柔而得正,能以巽順之道處之,則高而不危矣。下乘陽實,坎為株木,有桷象。水鳥棲木,其偶也。木之有桷,亦偶也。偶而相遭,故或之,非正應適相比也。五位高,鴻之乘風而漸于陵也。漸、歸妹皆言女歸,歸則有夫婦之義,故九三兼言夫婦,而此爻婦指二。又此卦為否卦三、四兩爻之交,歸妹九四以陽居隂,待年之女,故亦以女言。漸三、五以陽而居陽,義得為夫也。二、五相應,中間三、四兩爻,大傳所謂或害之也。然以中正相應,久而必合,三、四之相間者,終莫之勝也,士亦何患于不遇乎?五位高于震,震互艮曰九陵,而漸下卦艮但曰陵,何也?盖以漸言也。于干、于磐、于陸、于木、于陵,以漸而進,陵已高于木矣,不再言高也。三互坎為陽陷,為孕而不育,五、上互離,但空腹未孕耳。上九:鴻漸于陸。胡文定改陸為逹,古韻儀讀如儺,不與逵叶,當作霄,古韻讀如梭,正叶儀韻。鴻之飛自陵而進,則翔于霄漢之間矣。進于最高而不失其序,可以為漸進者之儀則矣。傳故曰不可亂也,非以其文也。三隂爻,鴻之止也,于干、于磐、于木是也。三陽爻,鴻之飛也,故三言征,五、上皆飛之高也。

山上有木,漸。君子以居賢德善俗。

山木之長也以漸,居德善俗,皆不可驟。賢字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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