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周易上经】第14卦-大有䷍火天大有(乾下离上)-[清]陈法撰《易笺•卷一》

[清]陈法| 易经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第14卦-大有䷍火天大有(乾下离上)

大有:䷍【乾下离上】

大有,元亨。

彖曰:大有,柔得尊位大中,而上下應之,曰大有。其德剛健而文明,應乎天而時行,是以元亨。

象曰:火在天上,大有。君子以遏惡揚善,順天休命。

初九:无交害,匪咎,艱則无咎。

象曰:大有初九,无交害也。

九二:大車以載,有攸往,无咎。

象曰:大車以載,積中不敗也。

九三:公用亨于天子,小人弗克。

象曰:公用亨于天子,小人害也。

九四:匪其彭,无咎。

象曰:匪其彭,无咎,明辨皙也。

六五:厥孚交如,威如,吉。

象曰:厥孚交如,信以發志也;威如之吉,易而无備也。

上九:自天祐之,吉,无不利。

象曰:大有上吉,自天祐【亨,與享同】也。

五陽一隂之卦,在上下者為姤為夬,在三者取履,在四者曰柔得位而上下應之,在二者曰柔得位得中而應乎乾,在五者則曰柔得尊位大中而上下應之。明乎一隂之卦,其最善者莫過於大有也。比雖剛中而上下應,然所有者羣隂也,大有所有者陽也,故曰大有應。天時行,則天日之象也。日麗天而寒暑晝夜順天時行,聖人之上律天時,亦猶是也。釋所以元亨之故。

初九,无交害。

傳曰:大有初九,无交害也。語意與比之初六同。惟其初也,未曾交涉世事,所以无害。凡有之初,有得其正,原非其咎。若滿而溢,若驕而奢,則有咎耳。惟小心敬慎,庶可守而勿失,故曰艱則无咎,戒之於其始也。大車以載,能任其所有也。乾與坤,相配之卦也。乾為艮馬,坤為牝馬,坤為車,則乾為大車矣。坤之為車,虚中之象。乾之為車,積中之象。離為牛,任載而行,有攸往也。有攸往,積而能散也。所有者,不於室而於車,不畜於内而往於外,所以无咎也,所以不敗也。二中實,故於二言之。九三處下卦之上,積其所有,不可自私。凡人臣之輸其所有於上,非懼其盈也,分也,義也,禮也。九三以其位言,在下卦之上,公也。當大有之時,輸所有於上,乃其位之當然。以其爻之德而言,則重剛而不中。當大有之時,自恃其所有,為貪戻之小人矣。如是則愆於禮義,而不循其分,其能免於不庭之罰乎?故傳曰小人害也。離為王,五在尊位,二應之,上與四比之。三在下卦之上,處應比之外,故又有此象。彭、程傳引詩訓為盛大,是也。

九四近君,剛而居柔,有明體,故不敢自居其有。夫人臣之高爵厚糈,何一非天家之賜?而乃以為己有,擁之以自私,利令智昏,豈能終保其所有乎?傳故曰明辯晳也。六五柔得尊位,虚中而上下應之,故曰厥孚交如。柔順中正,至虚至明,故能兼得羣賢之輔,契合无間。傳曰信以發志,中虚信之本,信存於中,則誠意所孚,自交合而志同。上開誠布公以待下,則下亦精白一心以奉上,上發下之志也。豐之六二積誠感孚,下發上之志也。五離明得中,其非一於柔而不足於威可知矣。居尊位而明,不必用威,而人自畏之,故威其所自有也。凡曰如者,皆形容之詞,夫子恐人誤以為作威也,故曰易而无備。易如易簡之易,蓋虚明柔中之德,中懷洞徹,毫无城府,坦率平易,推心置腹,无所疑忌,而人自畏服,非慮人之欺慢,而故為威以惕之也。有意為威,則流於猛矣。天下有文明之主,而人有不畏之者乎?不然,雖威亦慢矣。凡卦之上爻多變,如大有之極,恐不能終其有,然如此者多屬隂爻,而卦德有未善。大有至上九而離體,全以人心之虚明,合乎天理之公,則自天祐之,乃能終保其有,豈人之智力所能強據者乎?合全卦以取象也,諸卦上爻統一卦之全象而言者甚多,不獨大有也。大有一卦皆不私其有,初即思其艱,三則享於上,四則匪其彭,二之大車以載,雖積中而有攸往,非積之以自封也,聖人之意可知矣。

火在天上,大有。君子以遏惡揚善,順天休命。

火在天上,无微不燭。惟天聰明,福善禍淫。天命弗僭,君子德明。惟明天命天討,凡以順天休命而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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