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周易上经】第13卦-同人䷌天火同人(离下乾上)-[清]陈法撰《易笺•卷一》

[清]陈法| 易经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第13卦-同人䷌天火同人(离下乾上)

同人:䷌【离下乾上】

同人于野,亨。利涉大川,利君子貞。

彖曰:同人,柔得位得中而應乎乾,曰同人。同人曰,同人于野,亨,利涉大川,乾行也。文明以健,中正而應,君子正【征】也,唯君子為能通天下之志。

象曰:天與火,同人。君子以類族辨物。

初九:同人于門,无咎。

象曰:出門同人,又誰咎也。

六二:同人于宗,吝。

象曰:同人于宗,吝道【叶透】也。

九三:伏戎于莽,升其高陵,三歲不興。

象曰:伏戎于莽,敵剛也;三歲不興,安行也。

九四:乘其墉,弗克攻,吉。

象曰:乘其墉,義弗克也。其吉,則困而反則也。

九五:同人,先號咷而後笑,大師克,相遇。

象曰:同人之先,以中直也;大師相遇,言相克也。

上九:同人于郊,无悔。

象曰:同人于郊,志未得也。

同人之義,傳以柔得位得中釋之,非謂五陽争同一隂也。如是則淫濫之媒,争奪之禍,而亦豈所以為訓乎?傳不曰上下應,而曰應乎乾,蓋同人不取私應六二,得中得正上應九五。乾爻如人心之虚明,具大中至正之理,而合乎天理之公者也。南海北海之異,此心此理之同,公則一,私則萬殊,舍理而言同,未見其能同也。或情好意見之相合,同於一二人,不能同於千萬人。若夫天理之公,蕩蕩平平正直,毫无委曲蔽匿之私,如天日之光明洞徹,萬物皆相見,所謂同人於野也。如是則開誠布公,人誰不樂?與我相同,豈不亨乎?以此而濟險難,同心共濟,又何不利之有?蓋得道者多助也。

傳曰:乾,行也。乾,健也。義理人心所同具,亦人心所同然,惟其蔽於有我之私,便分畛域,行多阻滯。若天理之公,亦安往而不亨不利乎?易以知險,流行无滯。天日之行,一日一周,天行之健,而利涉之象也。同人之時,公道昭明,君子之道,見信於天下也。否受之以同人,否則不利君子貞。同人則天下之志通矣,故利君子貞。傳以卦德釋之。文明則不蔽於私,人情物理,无不洞悉。健則不累於欲,欲立欲達,取懷而予。中正則无過,不及而人,易知易從。備是德者,其惟君子乎?夫人己之間,有間隔則不通,不通則不同。君子无我,君子之志,即天下之志,天下之志,即君子之志。如夫子之老安、友信、少懷,豈不謂之大同乎?此君子之貞,所以利也,非小人之苟同也。惟君子為能通天下之志,忠之所以能恕也。同人曰衍文。同人於野亨下有闕文。

卦名同人,而爻言於門於宗,伏莽乘墉,大師相克,相矛操戈,黨同伐異,若是其不同者,何也?蓋此心此理无有不同,而人多蔽於一己之私,或執意見而不化,或好勝而不能自克,相傾相軋而未有己人,世之所以多故也。聖人出而整齊化道之,則亦非易易也,故極其不同而卒歸於同,理之所以无二也。初陽剛得正,然不可溺於卑近,惟出門同人,則合乎人心之公,而非一人一家之私見,又誰得而咎之?六二同人於宗,而初密比之,離中虚,於豐為家,在困為宫,於暌為巷,初在内卦之下,故教之以出門同人。二與五為正應,而下繋於初,上比於三,不能出門,而上同於九五之中正,吝道也。以其同體,故曰宗。睽取其合,故噬膚而无咎。同人貴无私,故於宗而有吝也。三重剛不中,剛愎自用,而不樂與人同者也。二之同人於宗者,私也。密比之而與上為敵,而欲攻之,以下傲上,不敢顯攻,而戎心伏於隱微,未嘗一日而忘,人情苦不自知,故每恃己之長以攻人之短。三之不中不正,不勝其忿疾者,意見之偏,識趣之卑也。然上之位高,俯而臨之,三之伏戎,如見其肺肝然,登高而呼,以覺其迷,然後知前此之非,其心安焉。客氣潛消,隱恨亦平,而伏焉者不興矣。蓋意見之偏化,而實理見矣。三歲不興,則久而自化,安於在下之分也。互巽為高,離下伏坎為盗,為隱伏,伏戎也。象不取伏,而此爻辭言伏,羲圖天地定位,文圖離上坎下,故惟此四卦偶取此象,不例他卦他爻。乾為郊,互巽為茅,郊原草莽之象。四剛而不中,與下為敵,據在上之勢,攻之如乘其墉,人不敢不畏從。然以上凌下,強人從己,於義為有虧矣。四以剛居柔,義能自克,始雖憤其異己,終覺公正之理不可易,攻之非義也。困而自反於天則之安,則以義服人,人亦終服之,是以吉也。蓋去其好勝之念,而人己之界渾矣。離中虚有墉象,解互離亦曰墉。蓋三、四两爻之於初、上,剛與剛相敵,故其象如此。九五以剛中之德,覺世牖民,如皇極之敷言,如聖賢之立教,一道德而同風俗,有同人之責者也。若任其偏黨反側,則人自為說,國異政,家殊俗,安得謂之大同乎?然人方溺於偏見之私,二之吝也,三之伏莽也,四之乘墉也,各逞其臆見而不相下。九五以中直覺之,其私吝蔽錮,反拂逆而悲歎。然義理人心之所同然,及其一旦憬悟,乃恍然有得,不勝欣喜,如徐方之來同,徐子之憮然是也,所謂先號咷而後笑也。大師克相遇,明所以先號咷後笑之故。此中直之理,自古聖賢所垂之大訓,賢人君子所共遵,一人之私見,豈能敵衆正之公論?蓋理到之言,不得不服也。相遇,言相合也。

傳曰:言相克也,克而服之,然後遇也。孟子之於楊、墨、許行,周公之於多士、多方,皆用大師也。聖人非必強人之同己,在我者天理之公,在彼者邪僻之私,不忍其䧟溺,欲同即乎天理之安,且明其道於天下萬世也。先號咷而後笑,與旅爻辭相反。旅人先樂後憂,同人先異後同。旅互兌,又互巽,巽亦覆兌。凡笑者多仰其口,號咷者多俯其口,故旅為先仰而笑,後俯而號咷之象。同人互巽,先俯而號咷也。然有應於上,應上則仰,如人之在下者,自上呼之,則仰而應,如鼎初之應上,亦為顛趾,故為先號咷而後笑之象。大師之克,號咷也,相遇後笑也,此亦全卦之象。五位尊,處大同之世,會極歸極,出門者來同,伏戎者不興,乘墉者弗克,无往不同,不獨同宗者相應也,只以二五言同,反私而隘矣。卦伏師,陽大隂小,師以衆,同人以德,故曰大師。爻辭言大師,故偶取伏象,與伏戎同。天地日月相對,故坤不伏乾,坎不伏離,上下之位也,非如來氏之言錯卦也。上九高而无位,孔孟之立教,鄒魯不見知而不悔也。聖人之心,欲與天下賢人君子同心同德,以斯道覺斯民,不得已而與其門弟子明其道於寛閒寂寞之濱,非其志也,傳故曰志未得也。乾為郊。夫同人,聖人无我之學也,孟子所謂善與人同,程子所謂廓然而大公也。不於宗而於門,宜舍己從人,兼聼並觀也。又宜去其隱微忌刻之私,所謂伏戎也。並去其好勝之念,所謂乘墉也。然後有以化其偏黨反側之私,而即乎蕩平正直之王道,所謂同人於野也。此爻之序也。

天與火,同人。君子以類族辨物。

火光上同於天,其明相燭於同之中,可見其不同。同一人也,而族姓不一;同一物也,而材質各殊。君子類之辨之,使各得其所,各適其用,而已无不同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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