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周易上经】第5卦-需卦䷄水天需卦(乾下坎上)-[清]陈法撰《易笺•卷一》

[清]陈法| 易经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第05卦-需卦䷄水天需卦(乾下坎上)

需卦:䷄【乾下坎上】

需,有孚,光亨,貞吉,利涉大川。

彖曰:需,須也,險在前也。剛健而不陷,其義不困窮矣。需,有孚,光亨,貞吉,位乎天位,以正中也。利涉大川,往有功也。

象曰:雲上於天,需,君子以飲食宴樂。

初九:需于郊,利用恆,无咎。

象曰:需于郊,不犯難行【杭】也。利用恆,无咎,未失常也。

九二:需于沙,小有言,終吉。

象曰:需于沙,衍在中也,雖小有言,以吉終也。

九三:需于泥,致寇至。

象曰:需于泥,災在外也。自我致寇,敬慎不敗也。

六四:需于血,出自穴。

象曰:需于血,順以聽也。

九五:需于酒食,貞吉。

象曰:酒食,貞吉,以中正【征】也。

上六:入于穴,有不速之客三【平聲】人來,敬之,終吉。

象曰:不速之客來,敬之終吉,雖不當位,未大失也。

需之為卦,聖人示人以義命自安之學也。夫人之所以不能需者,躁進也。其所以於沙、於泥、於血,明知有險而冒進犯難而不知止者,其亦必有所為矣。夫坎之在外也,傳以為險,而爻以為穴。險則陷也,穴則所安也,相反者也。不知天下至險之中有穴焉,人以為穴而不知其險,是以爭入焉而不需也,所以陷也。夫子以剛健而不䧟釋之,夫剛健則勇於進而易陷,乃曰不陷,何也?蓋天下惟隂柔者動於欲而易陷,剛健則不屈於物欲而以剛制之,不輕於進,所以不陷也。以二卦之象言,則坎為險在前,以處需之道言,則坎之陽剛為中實。傳曰位乎天位,是以坎中之一陽為有孚,為正中也。凡人所以不能需者,妄也。有妄念則妄動,有孚則誠信中存,以義命自安,剛而正中,无畔援歆羨之私,物不得而蔽之,亦不得而累之,此中光明磊落,无入而不自得,不亦光而且亨乎?或曰:光亦元字之誤,位乎天位,以九五言也,蓋其所處者高明峻絶,與天為徒矣。凡言貞吉,有貞而始吉者,此則貞而且吉。利涉大川,傳以往有功釋之,蓋需非不往也,需而往則健而不陷矣。以涉大川言,尤貴於需也。餘見要略。

卦以險在前為需,郊沙泥血,皆以漸近乎險而言。郊最遠於險,初以陽處陽,慮其躁也,則曰利用恒。二雖小有言,以剛中而不遽進,故得終吉。三不中而冒進,汚穢之區,寇所據也,貪而近之,故足以致寇。四柔而得正,故知難而退,血非見傷,所處險地耳。上六為穴,則四有在穴外之象。乾為郊,近水有沙。坎為溝瀆,為盜,為血。卦有其象,初之傳曰未失常,无恒則失常矣。二曰衍在中,蓋雖近險,而胸中綽然寛裕,徘徊而不遽進也。三曰自我致寇,言其輕進也,敬慎不敗,所以戒也。四曰順以聼以出,自穴而言,觸險而知懼。穴,人所安也,出而不與之争,安於命者也。四之柔而得正也,九五之陽剛中正,所謂有孚,光亨,貞吉也。人之有所需,不能遽如其願也,往往焦勞急廹,飲食居處,皆不得所安。五之中正,无將迎,无意必,安其日用飲食之常,自適其適而已。坎之維心亨也,需有飲食之道,故曰酒食,穴所安也。程子之言是也。需之終,故不言需而言入,需之久而得所安也。小過五六公弋取彼在穴,是穴為栖息之所,便安之地,人之所欲也。若據之而專己自肆,安能終得所安乎?三,人下之三陽也,上與三應,陽性上進而急,亦若需之久,故不待速牽連而來。客雖不速,亦非无因,凡客之突如其來者,多訝之。而三陽之剛,非隂柔所能勝,故敬之終吉。九五當位,其需也,終當有為。上无位,入於穴,則退處於隱僻之處而已。无位之人,易見欺凌,敬則不大失,易所為設卦以盡情偽也。坎為隱伏,故曰穴。卦言需,非陷於險也,故彖言亨吉,爻言无咎,言貞吉,言終吉,此卦義也。若如坎之入於坎窞,則其辭必危,安得終吉乎?

雲上於天,需。君子以飲食宴樂。

雲能為雨,必待隂陽之和,无所為也。凡人於時之當需,或欲速躁進,而不安飲食宴樂,安之也。不然,則君子之志荒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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