欽定四庫全書|易原就正卷五
邢臺包儀撰
周易上經
剥卦:䷖【坤下艮上】。
剥:不利有攸往。
賁而繼之以剥,何也?文飾不可以久恃也。盛極必衰,自然之理;治極必亂,亦自然之數也。有生長,安得無消落乎?故剥者,九月之卦也。萬物自春生而夏長,必秋收而冬藏,時至九月,未有不剥者矣。五隂方盛而一陽將盡,亦猶世之小人黨惡而君子孤危,尚利有攸往耶?唯有順時以知止而已。
彖曰:剥,剥也,柔變剛也。
不利有攸往,小人長也。順而止之,觀象也。君子尚消息盈虚,天行也。
卦名剥,其義何也?不覺其浸消潜落,而若或有剝之者也。卦體本於六陽純乾,自夏至一隂而姤,由是乎二隂則遯,三隂則否,四隂觀而五隂剥,隂進於陽,柔變乎剛也。隂柔與陽剛,非小人與君子迥别耶?君子每不容小人,而小人必欲害君子,不利有攸往,正小人連類而長也,豈徒不往而已哉?卦德内坤而外艮,坤順而艮止,有順而止之之象焉。不觀其象,退無以見幾,而進無以察變,消息盈虚,雖君子不無人力於其間,亦天道自然之運行也。
象曰:山附于地,剥;上以厚下安宅。
不稱先王君子而獨稱上,以一陽獨在上也。凡物賦於天而附於地,但凡物附地,地皆得生而長焉。豈曾見山亦有生而長者乎?惟消落而已。兹坤下地也,艮上山也,非山附於地之象乎?是明明示人以不生長,而但消落之為剥也。上其觀象,而知所以法之矣。民者君之地也,國者民之家也。坤德以厚而載物,艮山以静而安居。厚下安宅,其究也施禄及下,居德則忌。
初六,剥牀以足,蔑貞凶【之頤】。
坤變震為足,卦體有牀象焉。牀者,寢而安之之所也。不利有攸往,安寢可也,忘危則不可。剥之者方自足始,而猶然頤以自養,蔑貞矣。安而忘危,未有不凶。
象曰:剥牀以足,以㓕下也。
牀之寢而得安者,在下不在上,㓕下則牀上不安矣。剥牀以足,非以㓕下耶?
六二,剥牀以辨,蔑貞凶【之蒙】。
辨,本義謂牀幹,即牀身也。正上下分辨之處,故曰辨。變坤為坎,坎中滿一陽,居於二隂之間,於牀有辨象焉。蒙,昧也。初既剥牀以足矣,而二猶蒙昧而苟安,不旋即及辨耶?故與初、剥雖異,而凶則同。
象曰:剥牀以辨,未有與也。
以蒙昧之人,而不利有攸往。匪我求童蒙,童蒙求我。不往則不求,不求則不筮,不筮則不告矣。誰其與之乎?未有與也,安得不凶?
六三,剥之无咎【之艮】。
艮,止也。剥而艮不剥矣。衆隂方剥陽,而惟三與上應,去邪從正,非同在當剥之時,而獨无咎者乎?
象曰:剥之无咎,失上下也。
五隂同類,而三處其中,彼四隂則上下之間也,三何以獨无咎哉?變艮而與正應,雖上下不欲失我,我失上下矣。當失而失之,何咎之有?
六四,剥牀以膚,凶【之晉】。
變離,離中虛而外實,有膚蓆之象焉。晉,進也。剥不利有攸往,而可以進乎?則剥足剥,辨者及膚矣,雖康侯何為哉?凶可知也。
象曰:剥牀以膚,切近災也。
同是蔑也,剥足、剥辨者,必蔑貞而後凶。剥膚者何以直言凶?隂禍之來謂之災,遠可禳而近不可救,况切近乎?惟有凶而已矣。
六五,貫魚以宮人寵,无不利【之觀】。
卦以一陽閉五隂於内,有禁闈之象焉,故曰宫人。艮變巽,巽有魚象,魚獨尾柔耳。剥自姤、遯、否、觀而來,正互皆巽也。至剥而巽始亡,則下四爻從巽來者,不如魚駢頭而貫乎五。近上而不言剥,何也?不正也而得中,隂長也而之觀,是率衆隂而觀一陽者也。率衆隂而不往,則若貫魚以制其命。觀一陽而不薦顒若,則又若宫人雖寵,而惟聽命於其君,予之以无不利,亦聖人嘉勉小人之微意也。
象曰:貫魚以宫人寵,終无尤也。
率衆隂而受制於陽,亦五之分也,何遽予以无不利?盖柔居隂長,誠宫人之寵者也。入宫見妬,始雖為失寵者所尤,而柔順得中,以此承寵,則終无尤也,亦何不利之有?
上九,碩果不食,君子得輿,小人剥廬【之坤】。
乾為木果,艮得乾尊上之畫而為果蓏,一陽高懸,則碩果也。不食者,亦艮止之義也。變而為坤,坤為大輿,又艮為門闕,為閽寺,有廬象焉。剥者,剥陽也,此一陽亦可以剥乎?天道將窮,地道代終,乾坤同備四德,乾重在元,坤重在貞,坤安得不貞此一陽,以為乾元之大始,非碩果不食乎?輿,載也;廬,覆也。惟君子能厚下而得輿,若小人必至剥廬而無安宅矣。
象曰:君子得輿,民所載也;小人剥廬,終不可用也。
百姓者,君子之地也;君子者,小人之宅也。坤為衆,得輿非民所載乎?艮為鼠,為黔喙之屬,剥廬豈終可用乎?世道無君子,天下應無安宅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