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周易上经】第7卦-师卦䷆地水师卦(坎下坤上)-[清]包仪撰《易原就正•卷二》

[清]包仪| 易经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第07卦-师卦䷆地水师卦(坎下坤上)

师卦:䷆【坎下坤上】。

師:貞,丈人吉,无咎。

訟而繼之以師,何也?爭訟興而兵端起也。自乾剛不足以制坎險,兹坤順出而撫循之,猶嚴父不能化劣子,慈母出而率從也。水歸於地,兵寓於民,註所謂伏至險於大順,藏不測於至靜之中,又二五相應之專,以一陽而統五陰,皆師象也。然師可以不正乎?師可以不任老成之人乎?貞,丈人吉,无咎,否則不能有功而無過矣。

彖曰:師,衆也;貞,正也。能以衆正,可以王矣。

剛中而應,行險而順,以此毒天下而民從之,吉,又何咎矣!

卦名師,其義何也?以卦體言之也。坤為衆,而坎又自坤來,九二以一陽統五陰,則師之為言衆也。師不可以不正,二五應與,而剛柔皆不得其正,故戒之以貞,貞之為言正也。左之右之,衆無不正,非王者之師乎?則丈人吉而无咎者,又可於卦體、卦德知之矣。二剛中而五柔應,非所以任老成之人乎?坎險不測,坤順以寧。兵,凶事也。行雖似乎毒天下,而天下不以為毒。救民於水火之中者,血流自漂杵,稽首若崩角矣。惟見其吉也,夫何咎之有哉?可以王矣。以此毒天下,而民從之,皆推原彖辭也,則孔子之易也。

象曰:地中有水,師;君子以容民畜衆。

天下之順者,莫順於地,猶之民也;天下之險者,莫險於水,猶之兵也。地藏水而水以潤地,猶之民寓兵而兵以衛民也。茲坤上地也,坎下水也,其地中有水之象乎?是明明示人以順,而且險之為師也。君子觀象而知所以法之矣。兵可百年而不用,不可一日而不畜;民可有事而令其死,不可無事而失其養。容民畜衆,其究也類族辨物。

初六,師出以律,否臧凶【之臨】。

初,師之始也。師而臨,非師出耶?丈人而備四德,坎水而塞下流,節制之師也,非以律耶?而又曰否臧凶者,何也?八月有凶之義也。善其始者,不可不善其終,而况師乎?是丈人之所當慎也。

象曰:師出以律,失律凶也。

師固不可以無律,然律之善不善,律之得失也。否臧則失律矣,是以凶也。八月之戒丈人,可不慎哉!

九二:在師中,吉,无咎。王三錫命【之坤】。

二卦,主也。之坤,臣道之純者也。利牝馬之貞,而君子有攸往,非在師乎?以九居二而得中,剛而能柔,恩威並濟,有制勝取殘之吉,無窮兵黷武之咎矣,是丈人也。而不特此也,應五任專,雖相隔三爻,而有加無己,所謂時地日遠,眷注日隆者也。坤為文為布,有王三錫命之象焉,亦後得主之義也。

象曰:在師中吉,承天寵也。王三錫命,懷萬邦也。

坤之道,順承天施而已。二之坤而在師,雖有中德,權不重不足以威遠,任不專不足以成功。其吉也,承天之也。於錫命,然錫命豈為二哉?坤為地為衆,有邑國之象焉。王盖懷萬邦也,原為懷萬邦而二,在師亦以懷萬邦而三錫命。

六三:師或輿尸,凶【之升】。

南征吉,而曰師或輿尸凶,何也?以其當恤而勿恤也。兵,危道也,凶器也。必其知己知彼,而後可進可退,不當恤乎?三不中不正,以坎為巽,升而勿恤。巽木上升不下矣,下則必折也,是見傷也。坎為輿師,升而見傷,不輿尸乎?故當恤者,不可謂勿恤也。勿恤而或至於輿尸,不亦凶乎?

象曰:師或輿尸,大无功也。

三之升而勿恤,奮氣直前,豈不欲有功耶?知進而不知退,未有不敗者也。至於輿尸,豈不大无功耶?故將不貴勇而貴智,兵不貴忿而貴義也。

六四:師左次,无咎【之解】。

卦有内外,外為上,亦為左。用師者,守則據敵之上,戰則趨敵之右,制勝之道也。四外卦而柔,正師而解,不戰矣,非左次乎?次,舍也,亦无往來,復有往夙吉之義也。雖無勝功,亦無敗咎。

象曰:左次无咎,未失常也。

用師之道,有常有變。變不可測,常不可失。知不可與戰而不與之戰,全軍退舍,非兵家之常乎?四得之矣,何咎之有?

六五,田有禽,利執言,无咎。長子帥師,弟子輿尸,貞凶【之坎】。

禽之義己見。屯三爻,坤為地,田也。變而為坎,坎為盜,盜於田者非禽乎?用兵非聖人意也,不得已而用兵,必有孚心亨,行有尚禽也,而執之何咎乎?然將不可以不選,而任不可以不專也。五與二應,二坎主而互三四為震,震長子也,三四則弟子矣。丈人吉无咎,可不長子帥師乎?若又委之於弟子,則未有不輿尸者,故雖貞亦凶也。

象曰:長子帥師,以中行也;弟子輿尸,使不當也。

二之可以帥師,固互震而為長子矣。然不徒以其為震也,二本坎主,而得乎剛中行險之道者也。帥師而中行,使之當矣。非中行而使之當乎?不當乎?輿尸之凶,豈弟子任其過哉?

上六,大君有命,開國承家,小人勿用【之蒙】。

師而居上,有大君之象焉,上則師終也。坤為柄、為文、為布、為均,順極而為艮,篤實輝光,非大君有論功行賞之命乎?又坤有國象,而坎有家象,卦備井田之意,爻當封建之時,非開國承家乎?然而蒙也,蒙昧君心者,要功濫賞,必自小人之再三凟也。坎險為之也,勿用者,凟則不告之義也。艮止為之也,非貞吉无咎之丈人,不得有開國承家之君命。

象曰:大君有命,以正功也;小人勿用,必亂邦也。

師所以靖亂也。師之終功,固不可以不正,而不可又為亂之始也。故大君之命,爰正師功。而正功之際,豈無不忠、不孝、不仁、不義之小人?功雖可録,罪亦可誅。倘姑恤而用之,未有不為亂階者。開國承家,夫何異於藉寇兵而賫盜粮,必亂邦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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