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周易上经】第13卦-同人䷌天火同人(离下乾上)-[清]包仪撰《易原就正•卷三》

[清]包仪| 易经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第13卦-同人䷌天火同人(离下乾上)

同人:䷌【离下乾上】。

同人于野,亨,利涉大川,利君子貞。

否而繼之以同人,何也?匪人不利君子貞以致否,否極而泰來,雖天運有必然之理,亦人事須同心同力以濟之,則利君子貞矣。同心維何?卦象天在上而火炎上,一望無際,無偏無礙,非曠遠無私之野乎?于野未有不亨者。同力維何?乾在後,天位西北,於時為冬,水歸冬旺,水寒則凝結而不流離,在下得火之温煖,有川流不息之象焉,非大川乎?同力雖大川亦利於涉,皆君子之貞也,尚復有不利之虞哉?

彖曰:同人,柔得位得中而應乎乾,曰同人。

同人于野,亨,利涉大川,乾行也。文明以健,中正而應,君子正也。唯君子為能通天下之志。

卦名同人,其義何也?以卦體言之也。卦惟一陰,以六居二,非柔得正位又得中道乎?而且上應九五為乾主,非應乾乎?得位得中而應乾,人孰不可與之同?是名同人。然則同人而亨利涉者何?亦以卦體言之也。乾之道與物無私,赴功必力,惟恐其過剛阻於行耳。兹乾主之剛,得離主之柔以相濟,克剛克柔,寧復有阻乾之行者乎?再即其卦德而觀之,内離文明而更藉夫外乾之健,離主中正而尤得夫乾主之應,不皆君子之正乎?君子哉,乃可以言大同矣。同莫同於通志,大莫大於天下,唯君子為能通天下之志。此又推原其致亨而利涉之義,以明利君子之貞也,孔子之易也。

象曰:天與火,同人;君子以類族辨物。

萬物皆備於我,本無不同,而拂人之性者,不可與言大同之道也。天與水違,違則逆,逆則訟;天與火從,從則順,順則同。兹乾上天也,離下火也,其天與火之象乎?是明明示人以惟性無殊之為同人也,君子觀象而知所以法之矣。類各有族,物必有辨。同者不可使異,異者務可使同。類族辨物,其究也容民畜衆。

初九,同人于門,无咎【之遯】。

變艮而之遯,艮為門闕,二偶在前,初不有門象乎?且于野者必自門始,則初之同二也,非同人于門乎?然遯矣不獨處,而同人不有咎之者乎?小利貞猶君子之貞也,雖門非涉川之地,而遯亦非涉川之時矣,何咎之有?

象曰:出門同人,又誰咎也?

爻曰于門,象則謂之出門,何也?遯之義也。遯有不出門者乎?出門同人,不但無各立門戶之私,而西岐之二老,沮、溺之耦耕,德不孤,必有憐,又誰得而咎之哉?

六二,同人于宗,吝【之乾】。

宗,黨也。羣而不黨,君子之貞也。之乾六畫皆陽,則黨矣,非同人于宗乎?位雖中正,而材本陰柔,内無四德,而外貌六陽,徒自取吝而已。

象曰:同人于宗,吝道也。

之乾,宜乎其為吉占也,而何以吝之?元、亨、利、貞之四德,不可以苟焉假似者也。質陰柔而貌陽剛,久假不歸,惡知非有同人于宗者,非自吉而向凶之道乎?

九三,伏戎于莽,升其高陵,三歲不興【之无妄】。

于野,而變震為萑葦,為蕃鮮,有莽象焉。本離為戈兵,有戎象焉。互巽則伏,非伏戎于莽乎?變震而之无妄,則約象為巽艮。巽為木,為高。艮為山,為徑路。高山生木而成徑路者,則陵之象也。本離為火而炎上,又升之象也,非升其高陵乎?三以過剛之人,處于野之地,而有匪正之行,欲同二而不得。内懷叵測之險,必伏莽;外起窺伺之謀,必升陵。然而上不為之應援也。乾為天,天道所以成歲,至上則三歲也。不興者,不利有攸往,雖三歲何益哉?

象曰:伏戎于莽,敵剛也;三歲不興,安行也。

不于野而于莽,伏戎何為乎?欲同二而受制於正應之五,彼此皆剛,未有不敵者也。然則三歲不興,又何也?之无妄不可有匪正之行,所謂无妄之往,何之矣?天命不祐,行矣哉!

九四,乘其墉,弗克攻,吉【之家人】。

墉者,墻内外之限也。之家人,亦家之義也。三居内卦之外,則為二墉矣。于野而隔我者,莫如墉。四居三上,欲同二而三隔之,不乘其墉乎?乘墉者,將以攻之也。三且伏戎而升陵,克乎?弗克乎?剛居柔位,終能自反,弗克攻,利女貞之義也。故兩彖雖無吉辭,而與之以吉,嘉其先忿於慾,而後順於理也。

象曰:乘其墉,義弗克也;其吉,則困而反則也。

既已乘墉,胡為弗克?豈勢之不敵耶?抑力之不勝耶?非也。和順於道德而理於義,易之用也。在我者不中不正,在彼者非應非與,義之所在,宜乎其弗克也。弗克必困,困而不反,是失則矣。凶咎將隨之,而何以吉哉?其吉則困而反則也。

附餘

三、四,人道也,而獨不言同人,何也?三求同而敵剛,四求同而困反,是三屈於勢而四屈於理,涉川而匪正,君子而女貞者也,故三、四獨不言同人。

九五,同人先號咷而後笑,大師克相遇【之離】。

乾於五聲為哭,離於五聲為笑,兹乾變離而之離。離,麗也。麗人者,悲喜不能以自主,五二雖正應,乃二為伏戎乘墉者所隔,安得不號咷?究竟三歲不興而弗克攻,安得不笑?麗人而同人,不先號咷而後笑乎?又離為戈兵,為甲胄,乾主率,五陽同二,有大師之象;以中正勝三四,有克之之象。且五至二約象為姤,姤,遇也。是大師而克,未有不相遇者,亦利涉大川之義也。若牝牛之畜,則不可。

象曰:同人之先,以中直也。大師相遇,言相克也。

同則同可也,其先何以號咷?偏曲者易比而鮮終,中直者難合而善後。同人之先,剛柔應與,強弱相當,非以其德中而理直乎?雖隔於伏戎乘墉之三四,未有不能勝之者,則所謂大師相遇,非正言乎其相克耶?

上九,同人于郊,无悔【之革】。

于野者,自門始而至郊終,郊外則野矣。故初居内卦之先,同人于門,則上居外卦之盡,非同人于郊乎?于郊是猶未至于野也。且之革去故而無新可從,不當有悔耶?雖然,三非正應,上無私與,即不能如革之元亨利貞,豈亦悔不亡耶?故曰无悔。

附餘

初,門也,二則宜乎其為庭。三,墉也,四則宜乎其為城。城是以言攻,庭是以言宗。五則郭也,非郭何以容師?郭之外非郊耶?上故曰于郊,亦尚象之義也。

象曰:同人于郊,志未得也。

惟君子為能通天下之志,是我志得而後通也。我志未得,何以相通?上之同人于郊,雖予之以无悔,然而郊也者,一無所有之地,豈欲通天下者之本志乎?但之革而未至於革命,此文王之事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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