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清]包仪撰《易原就正》凡例

[清]包仪| 易经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易原就正凡例

一、讀易之法,盡在繫辭諸傳。然不讀皇極經世書,則繫傳多不可解。繫傳不可解,則於卦象經文,其猶正墻面而立也與?

一、河圖乃作易之原,學易者須先將河圖之數洞徹於胷中,然後知一畫開天之所由來,而生生之謂易,理與數皆自然而然者也。

一、洛書雖繫傳與河圖並舉,然圖自為卦,而書自為疇,與易全無干涉。學易者可以理會,而不可以牽合。

一、伏羲八卦,邵子以為先天;文王八卦,邵子以為後天。合先後天而體用備,確乎其如見聖人之心,即如見天地之心焉。學易者不可不極深而研幾也。

一、易名周易者,羲皇有畫無文,民用不彰。自文王繫彖,周公繫爻,孔子十翼,以後天闡先天而前民用。學易者明乎後天之所以為用,便得乎先天之所以為體矣。

一、易道不明,非不明於理之故,不明於象之故也。聖人立象以盡意,固已通神明之德,類萬物之情矣。而又設卦以盡情偽,繫辭焉以盡其言,是無一非象也,豈特廣八卦而已哉!若不明其象,雖滿口說理,都是隔靴撓癢。

一、彖言一卦之材,體、德、象、變皆材也。爻合兩彖之義,所謂各指其所之也。兹易原就正,特於逐爻下註明之。卦可以知兩彖之體、德、象、變,或為主為賓,或應取應舍,一字不可增减者,皆非聖人私意之所為。

一卦有正,有變,有錯,有綜,有約,有互,有究。正者,本卦也。變者,之卦也。錯者,三畫上卦,即以三畫下卦加之,以成六畫也。綜者,卦之反易,而一卦便成兩卦也。約者,卦中四爻,自上而下互之也。互者,卦中四爻,自下而上錯之也。究者,六爻皆變,陽極而隂,隂極而陽也。此之謂易。揲蓍求卦者亦然。

一、行世易說,種不勝數,要皆未嘗讀皇極經世,無怪乎各逞其私智,而總非聖人立象盡意、觀象繫辭之本旨。惟海寧陳彦升先生所著易象正,庶幾於皇極經世殆有得,而惜乎非全書,以其亦雜於私智也。然其說有必不可易者,易原就正,間多取而渾成一家言,難以别也,是以不復别之也。特表而出之,不敢没先儒功苦之善也。

易原就正凡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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