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周易上经】第8卦-比卦䷇水地比卦(坤下坎上)-[清]包仪撰《易原就正•卷二》

[清]包仪| 易经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第08卦-比卦䷇水地比卦(坤下坎上)

比卦:䷇【坤下坎上】。

比:吉。原筮,元永貞,无咎。不寧方來,後夫凶。

師而繼之以比,何也?比為師之綜卦也,所謂反易之卦二十八,此又其一也。師以服天下,而天下比之也。卦象水不離乎地,猶四海不違一人。而又卦體一陽得位,五陰相從,皆比也。比安得不吉乎?然師之後而天下比,服天下者,以力乎?以德乎?不可不自審也。坎為加憂,有原筮之象焉。陽剛中正,有元永貞之德焉。夫何咎哉?雖水有不寧之象,而地有方來之義,即上以一陰獨外於五,是後夫也。大順之世,豈無頑民?比則吉,不比則凶,凶豈在元永貞者哉?

彖曰:比,吉也。

比,輔也,下順從也。

原筮,元永貞,无咎,以剛中也。不寧方來,上下應也。後夫凶,其道窮也。

原本白文彖曰:下比,吉也。朱註:此三字疑衍文,故從來皆衍而不讀。愚謂止當衍也字,不當衍比吉字。盖比字正是卦名,吉字是彖辭耳。下文比,輔也,下順,從也,是所以釋卦名,而以明比則吉之意也。不然,彖傳無遺漏彖辭吉字之理,而且於下文原筮云云,俱不融貫。再四思維,似應更定。若謂卦名比,而彖即繫之以吉者,比之為義,兼臣民而言之也。以上卦論,四為柔正之近臣,五得其輔也。以下卦論,陰有從陽之大義,坤順在下也。比之所以吉也。而况九五有剛中之德,當比無慚;二體有感應之情,來比自衆。雖有後,夫何致于凶?乃上陰自外王化而取困窮,凶之道也。不比則凶,益以見比則吉也。

象曰:地上有水,比;先王以建萬國,親諸侯。

水者,地之用也;地者,水之歸也。故水附於也,而地統乎水。可下而亦可上,相資而不相間。以一人而撫天下,以天下而奉一人,理不殊也。兹坤下地也,坎上水也,其地上有水之象乎?是明明示人以相資無間之為比也。先王觀象,而知所以法之矣。天下何為而比我?我必有以比天下。天下比我以萬國,我比天下以諸侯。建國親侯,其究也,遏惡揚善,順天休命。

初六,有孚比之,无咎。有孚盈缶,終來有他吉【之屯】。

以六居初,是其咎也。然坤陰柔順而無應,真誠无妄,非有孚耶?有孚而比之,原筮者无咎,比之者何咎乎?又之屯而備四德,變坤為震,震仰盂,有缶象焉。上坎為水,水盈科,有盈缶之象焉。非有孚盈缶耶?雖曰勿用有攸往,又曰利建侯,是終來有他吉,豈特无咎而已哉?

象曰:比之初六,有他吉也。

當建國親侯之世,比九五者皆六也。獨初六之屯而利建侯,故初雖六,惟有孚而無他心,于理自有他吉也,有其德而遭逢時會者也。

六二,比之自内,貞吉【之坎】。

二與五,正應也。之坎而有孚,維心亨,非比之自内乎?以柔正應剛正,而又行有尚,不貞吉乎?

象曰:比之自内,不自失也。

比不可以不正,不正而比,失不在人而在己。盖道義自之道義,名節自之名節,我不自失,誰使之失?自内者不負所學,以不負吾君,斷不為身外所動而易其心,不自失也。貞何如之,安得不吉?

六三,比之匪人【之蹇】。

蹇利西南,不利東北,而三乃坤以為艮,則東北矣。而况不中不正,所比者雖非盡是,後夫抑知誰為大人,皆匪人也,而何益於比乎?不言凶咎悔吝者,聖人深鄙之也。

象曰:比之匪人,不亦傷乎!

匪人羣比,固可鄙也,尤可憫也。盖比之者,其必以為無傷也。試思乘承應與皆匪人,匪人知有利而不知有義,未有不相傷者。凶咎悔吝,何待言哉?三、胡不惕然自反也?

六四,外比之,貞吉【之萃】。

四雖與初應,而初非正應之,萃坎水而塞其下流,豈内比于初乎?不内比初,而剛正之五可比也,非外比之乎?柔正而比剛正,以原筮假廟之誠,為方來利見之義,既貞矣,寧不吉乎?

象曰:外比于賢,以從上也。

四不内比初而外比五,非于五之剛正而賢耶?又不特于其賢也,初下也,五上也,君臣之義不可廢也,以從上也。

九五,顯比,王用三驅,失前禽,邑人不誡,吉【之坤】。

五,卦主也。陽剛中正而之坤,四德惟其至順,萬物共此無私,非顯比乎?顯比之象云何?坤六斷而中通,網開一面者似之,有三驅之象焉。坎在前而變坤,漏網而去者似之,有失禽之象焉。水自流而地自若,去而不追者似之,有邑人不誡之象焉。亦後夫喪朋之義也。王者之世,得失勿恤;王者之民,從違不知。顯比如此其吉也,故亦如兩彖之辭也。

象曰:顯比之吉,位正中也。舍逆取順,失前禽也。邑人不誡,上使中也。

五顯比而得兩彖之吉者,以其位也,以其德也。位九五而有既正且中之德也,然何以失前禽也?之坤則順也,順未有取逆者也。舍逆取順,故失前禽。然失禽而王者不誡可也,邑人何以不誡?順也者,中也。民心罔中,惟爾之中。上下而順,民順而中,是上使之中也。

上六,比之无首,凶【之觀】。

有孚顒若,而曰比之无首,凶,何也?衆陰羣比,而上獨觀望不來也,是後夫也,亦盥而不薦之義也。以不寧之時,而鬼神其道,匪人之尤也,安得不凶?

象曰:比之无首,无所終也。

朱註詳矣。但无首則无終,要知大有分别,是周公言其象,孔子言其理也。盖首者,生人之始也,即人生之終也。無君之人无始矣,豈有終哉?

附餘

乾、坤之後,有屯、蒙、需、訟、師、比者,三男代父母用事,固也。然震、艮各一用,而坎獨六用,何也?天地間水為最多,其險阻猶利欲焉。治之而爭奪息,教之而倫理明,凡食色貨利,一安於命,則性正而踐形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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