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周易上经】第10卦-履卦䷉天泽履卦(兑下乾上)-[清]包仪撰《易原就正•卷二》

[清]包仪| 易经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第10卦-履卦䷉天泽履卦(兑下乾上)

履卦:䷉【兑下乾上】。

履虎尾,不咥人,亨。

小畜而繼之以履,何也?履為小畜之綜卦也,所謂反易之卦二十八,此又其一也。履者,禮也,物畜而後有禮也。尊乎其乾天之高,說之以兌澤之卑,文發於情,情本於性,雖有兇人,不生殺機,其惟禮乎!故合象而觀之,乾,剛在前,猛在首也;兌,柔在後,澤在尾也。有履虎尾之象焉,危矣哉!不說則咥也,虎尾其可履乎?天下剛不足以制剛,而柔足以制剛;暴不可以馴暴,而禮可以馴暴。履虎尾,不咥人,亨,而况不為虎尾者乎?未有不亨者矣。盖兌為口,有咥象;又為說,則不咥也。聖人禮法之教,所以為治世之大經。

附餘

長女用事以後,何以不次中女而次少女?重柔德也。巽風入而躁,離火麗而烈,不若兌澤之說而下柔之至也。

彖曰:履,柔履剛也。

說而應乎乾,是以履虎尾,不咥人,亨。

剛中正,履帝位而不疚,光明也。

卦名履,其義何也?至剛莫如乾,至柔莫如兌。以剛履剛者暴,以柔履柔者媚。暴則悖情,媚則蔑理,皆非履之所以為禮也。卦體以兌之至柔,而履乎乾之至剛,豈復有悖情蔑理之失乎?然所為履虎尾,不咥人,亨者,又不獨以其柔之至,而以其德之說也。乾雖剛,天下無拳打笑面之情理,應之不偽,相與忘機,安得不亨?何况乾體九五,既中且正,内中正者外光明,履帝位而不疚者也。是柔以說,故不致咥;剛以中正,亦必不咥。此又兌之所以亨也,孔子之易也。

象曰:上天下澤,履;君子以辨上下,定民志。

治天下者,其惟禮乎!禮之有尊卑、貴賤、數度、隆殺,所以明上下之義也。上莫上於天,下莫下於澤。然而下濟光明,天有時而為澤;上千名分,澤不可以為天。兹乾,上天也;兌,下澤也。其上天下澤之象乎!是明明示人以禮之一定,而不可亂之為履也。君子觀象而知所以法之矣。上以統下,必正所以為上;下以奉上,必安所以為下。上下既辨,民志自定。其究也,裒多益寡,稱物平施。

初九,素履,往无咎【之訟】。

有孚而惕,中以禮自處者也。初,兌體澤也,變而為坎水也。變其用不變其體,非素履耶?澤水而决其下,塞則流矣,非往耶?利見大人之義也。不咥人則終凶,無與焉,何咎之有?剛正居初,未為物遷者也。

象曰:素履之往,獨行願也。

上天下澤,是澤欲其下也。初之訟,有不利涉大川者在焉。我不涉而川亦不行,豈其所願乎?决而為坎,則行矣。惟初九獨得之,故繫之以素履,往也。

九二,履道坦坦,幽人貞吉【之无妄】。

无妄者,無所為於前,無所冀於後也。二雖剛中而無應,備四德以為履,得乎履道者矣。得履道而无妄,不坦坦乎不利有攸往。變震而處於蒼筤萑葦之間,非幽人乎?匪正有眚,無與焉,不貞吉乎?

象曰:幽人貞吉,中不自亂也。

幽人不貞者多矣,不吉者亦多矣,不中則然也。之无妄而若不中,則匪正者亂之矣。為匪正亂,誰亂之乎?自亂也,非所論於履二也,誠幽人之貞吉者也。

六三:眇能視,跛能履,履虎尾,咥人,凶。武人為于大君【之乾】。

三兌主也。以柔居剛,不中不正,變而為乾,四德無與,自以為能者也。能視乎?能履乎?以兌互離,離為目,水克火,火克金,則眇矣。以兌互巽,巽為股,金又克木,則跛矣。眇而以為能視,跛而以為能履,以此處危,正當兌口,虎咥之凶,不亦宜乎?即之乾有大君之象焉,天德不可以為首,寧可以為視為履耶?剛猛是務,武人而已。本義謂秦政、項籍,誠然也。

象曰:眇能視,不足以有明也。跛能履,不足以與行也。咥人之凶,位不當也。武人為于大君,志剛也。

視期明,履期行,人情也,而况恃能者?然既眇矣,豈有明乎?既跛矣,誰與行乎?以此為視為履,而又以三近四,四正虎尾,三為咥口,當乎?不當乎?位既不當,安得不凶?則之乾雖為大君,而謂之武人者,盖不知羣龍无首之用,而徒恃其剛暴自守之志者也。以之為君且不可,可見志剛者一無可為也。

九四,履虎尾,愬愬,終吉【之中孚】。

四之位,正乾之所謂虎尾也,非履虎尾乎?以剛居柔而之中孚,豚魚吉,信及無知之物矣,而况虎乎?故能以涉川之心而愬愬焉,不咥人,亨。始而愬愬者,未有終而不吉者也。

象曰:愬愬終吉,志行也。

志剛者不足與行,可以知愬愬終吉者矣。四雖亦不中不正也,剛而能柔,盡其中孚之誠,利涉大川矣。夫何虎尾之不可履,而志不得行乎?是以愬愬終吉也。

九五,夬履,貞厲【之睽】。

五、彖傳所謂剛中正者也。彼曰履帝位而不疚,此曰夬履貞厲,何也?孔子為兌,柔幸也;周公為乾,剛戒也,以其之暌也。暌,乖異也。材位可為而有乖異之象,是獨斷獨行而决烈其履者也,非夬履乎?以為君道之當然耶,雖貞亦厲。虎咥人,人將殺虎矣。

象曰:夬履貞厲,位正當也。

甚矣,人之不可有所恃也!不惟才不可恃,德亦不可恃,而况位乎?夬履貞厲,恃才乎?恃德乎?恃位也。恃位則亦何所不恃哉?所謂予無樂乎為君,惟其言而莫予違也。厲乎,不厲乎,位正當也。乾剛獨任,兌柔說應,自然非君道所宜。

上九,視履考祥,其旋元吉【之兌】。

祥者,善惡禍福之兆也。履之終而之兌,兌利貞,戒辭也,不當視其所履而自考其祥乎?然而履也者,澤履天也。兹以天又為澤,是履之有始而有終者也,非旋乎虎不咥人亨,而兌又亨,不大善而吉乎?君子所以自辨定以來,終其身於禮而已矣。

象曰:元吉在上,大有慶也。

卦之在上者多不得吉,况元吉乎?吉則有慶矣,元吉不大有慶乎?非履之之兌不能也。澤及萬物,媚兹一人者也。

易原就正卷二

<經部,易類,易原就正>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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