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周易下经】第41卦-损卦䷨山泽损卦(兑下艮上)-[宋]李杞撰《用易详解•卷八》

[宋]李杞| 易经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第41卦-损卦䷨山泽损卦(兑下艮上)

【周易下经】第41卦-损卦䷨山泽损卦(兑下艮上)-(宋)李杞撰《用易詳解•卷八》

䷨【兑下艮上】

損:有孚,元吉,无咎,可貞,利有攸往。曷之用?二簋可用享。

彖曰:損,損下益上,其道上行。損而有孚,元吉,无咎,可貞,利有攸往。曷之用?二簋可用享。二簋應有時,損剛益柔有時,損益盈虛,與時偕行。

損之義有三:有自損之損,有貶損之損,有損益之損。為學日益,為道日損,損之又損,以至于无,是自損之損,盡性之學也,孔子之絶四,顔子之坐忘是也。貴而不驕,富而不舒,約已以裕人,懲忿以窒慾,是貶損之損,治身之學也,禹之不自滿假,文王之翼翼小心是也。財聚則民散,上溢則下漏,自損者人必益之,自益者人必損之,是損益之損,必至之理也,鹿臺之財聚而商以之亡,敖倉之粟有餘而秦以之亂是也。三者雖不同,而其為損則一而已矣。夫損自泰來者也,損三之剛以益上之柔,艮山高而在上,兑澤深而在下,高者增之而愈高,卑者損之而愈深,上收其利而下受其害,此損之道所以上行也。然高以下為基,基既損矣,高其能久安也哉?故損下益上而反謂之損,以其有招損之道也。且損人以自益,人之所甚不平者也,是必有以取信于人,又能獲元善之吉,而後可以无咎。苟或不然,則咎有所不免矣。可貞者,損下之道。可以貞者取之,不可以非道取也。文王以庶邦惟正之供之謂也。夫受人之益者,其可徒然而受之哉?徒然而受之,則在我者為無功,而在人者必不堪。故利有攸往,而後受之而无愧也。然則居損之世,將何所用而可哉?盖用損之道,以誠為貴,而文有所不備也。故雖以二簋之薄,而亦可以用享。董仲舒所謂少損周之文,致用夏之忠也。雖然,亦豈可以為常哉?二簋之享,儉約大過,則有不中之弊,其用之必有其時。可豐則豐,可殺則殺,前日之質,今日之文,時之所在,不可拘也。損剛益柔,剛者不必常損,柔者不必常益,亦惟其時而已矣。盈則損之,虚則益之,損其有餘,以益其不足,夫是之謂損益盈虚,與時偕行,吾何所容心哉?孔子曰:商因于夏禮,所損益可知也。周因于商禮,所損益可知也。孔子之所謂可知者,以其時而權之也。觀孔子之言,則知損之為損,有不可常者矣。

象曰:山下有澤,損;君子以懲忿窒欲。

山之性高而峻,澤之性卑而汙。高而峻則難抑,故為忿;卑而汙則難滿,故為欲。君子以自損之道,懲其高而使之降,窒其卑而使之升,此懲忿窒慾所以為修性之學也。

初九,已事遄往,无咎,酌損之。

象曰:已事遄往,尚合志也。

用損之道,惟其時而已矣。方其損也,將以成其事也,事已則速去之,乃可以无咎。苟不能遄往而過乎損,則將有咎矣。盖損不可常也,惟能斟酌以適乎中,然後可以當人之情。所尚乎損者,尚乎合志,如斯而已。孟子發棠之舉,可以用之于前,而不可復施于後,損其可常哉!

九二,利貞,征凶,弗損益之。

象曰:九二利貞,中以為志也。

過則損之,不及則益之,二者皆非中也,中則无此病。九二以剛居中,故利在于貞,而有所往則凶,是以弗損益之。弗損益之者,謂其无所損益之謂也。既不至于過,又不至于弗及,而志在乎中,尚何用損益于其間哉?

六三,三人行則損一人,一人行則得其友。

象曰:一人行,三則疑也。

下卦本乾也,上卦本坤也。下之三爻並進,而損六三以益乎上,是三人行則損一人也。上九一陽而下應六三,是一人行則得其友也。夫兩相與則專一而信,三則雜而亂,故三人並行不免于疑,有不如一人獨行之得其配也。人臣事君之道,何以異此?以蕭望之、劉向之忠,而卒以朋黨取疑于其君,信乎君臣相與之際,不可以不專一也。

六四,損其疾,使遄有喜。

象曰:損其疾,亦可喜也。

損下益上,上之益下之所甚病也。吾能去其所甚病,而與之相安于无所貪求之域,則人之喜我也必速矣,尚何咎之有?武王散鹿臺之財,發鉅橋之粟,大賚于四海,而萬性悦服,其知此理㦲。

六五,或益之十朋之龜,弗克違,元吉。

象曰:六五元吉,自上祐也。

十朋之龜,當以之字為斷句。六五以柔居尊位,无心于求益,而人自益之也,故曰或。或云者,謂其適然而來也。或人益之,而十朋皆至,則其為益也大矣。人之所歸者,天之所與,十朋既至矣,則龜筮亦不能違,非得上天之祐,何以致元吉之休哉?武王有亂臣十人,而朕夢協朕卜,襲于休祥,此之謂也。

上九,弗損益之,无咎,貞吉,利有攸往,得臣无家。

象曰:弗損益之,大得志也。

居損之極,在艮之終,止而无所復為,故未嘗損,亦未嘗益。弗損益之,是元咎而且貞吉也。雖然,在我者既无損益矣,然而有所往則得臣无家。夫人臣至于忘家以殉國,則吾之志豈不大有所得哉?禹、稷三過其門而不入,而堯、舜之治隆;四牡之臣不遑將其父母,而周之治以昌。无家,即无我之義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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