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周易上经】第29卦-坎卦䷜坎卦为水(坎下坎上)-[宋]李杞撰《用易详解•卷六》

[宋]李杞| 易经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第29卦-坎卦䷜坎卦为水(坎下坎上)

【周易上经】第29卦-坎卦䷜坎卦为水(坎下坎上)-(宋)李杞撰《用易詳解•卷六》

䷜【坎下坎上】

習坎:有孚,維心亨;行有尚。

彖曰:習坎,重險也。水流而不盈,行險而不失其信。維心亨,乃以剛中也。行有尚,往有功也。天險,不可升也;地險,山川丘陵也。王公設險以守其國,險之時用大矣哉!

所謂險者,不獨水也,而天地與人三才皆用之。凡高而不可升者,天之險也;山川丘陵者,地之險也。而王公設險以守其國,則豈必形勢之謂哉?仁義道德,固足以域斯民之心,而嚴敵國之伺,蓋以道為險,而不以勢為險者也。以勢為險,苖民之洞庭、彭蠡,楚人之漢水、方城,非不固矣,而有所不足恃,君子恥言之,故曰在德不在險。

象曰:水洊至,習坎。君子以常德行,習教事。

兵形象水,坎之險,不可以不習,亦猶兵之不可以不習也。以不教民戰,是謂棄之。故君子觀坎之象,而以常德行,習教事。習教事,如大閲之類是也。宣王中興,修車馬,備器械,而序詩者以為有常德以立武事,其亦有得于坎之象耶?

初六,習坎,入于坎窞,凶。

象曰:習坎入坎,失道凶也。

坎之貴乎習也,而習之不可以非其道。習之非其道,未有不陷者也。初六在重險之下,徒有出險之志,而不知水道之曲折,冒而習之,以入于坎窞之中,欲出險而反陷于險,是以凶也。鯀之治水也,惟其失水之道,故將以治之,而反以湮之。羽山之殛,其凶也宜哉!

九二,坎有險,求小得。

象曰:求小得,未出中也。

九二陷于二隂之中,坎之有險者也。以陽剛之德,居中正之位,雖有可為之才,而未出乎險无可為之時,是以其所求者,僅能小得而已。君子之于世,必先置身于无難之地,而後可以大有所建立。險難在前,自保且不足,而何以及人?今九二未能出坎險之中,求而小得,亦已幸矣,而尚安能成天下之大功也哉?

六三,來之坎坎,險且枕,入于坎窞,勿用。

象曰:來之坎坎,終无功也。

六三居二體之中,進則有九五之險以限其前,退則有九二之險以迫于後,往來皆遇坎者也。欲來耶,為九二之險所抗而不能安;欲往耶,而入乎九五之坎窞而不能出。進退前却,无一而可,故戒之以勿用。勿用者,謂其終无成功,不若安以待之也。春秋之世,鄭介于晉、楚之間,北則有晉人之師,南則有楚人之寇,今日南轅,明日北斾,區區小國而困于二大國之侵凌,鄭可謂不幸矣。來之坎坎,鄭實似之。

六四,樽酒簋貳,用缶,納約自牖,終无咎。

象曰:樽酒簋貳,剛柔際也。

坎之世,二五皆險,不能相應,而四以隂柔居近君之地,乃能上從于五,四之從五,是五之所喜也。當險難之世,而君臣有剛柔相濟之德,則其為合也甚易而无難,故雖以樽酒貳簋之薄、瓦缶之陋,而亦足以納約自牖而得其君之信焉,是以禮雖簡約而終无咎也。夫人君之心雖有所蔽于外,而亦必有開明之處洞然于其中,惟其為物所遷,是以迷而不自覺,然其至明之處則未始與之俱晦也。善諫其君者必先自其明處入之,則諫无不從,故納約自牖,牖者開明之地也。漢武帝惑于江充之譛,唐武后溺于三思之愛,是其蔽也。然其天屬父子之親,其明處實未嘗與之俱窒,故車千秋、狄仁傑俱自其明處動之,而二君釋然感悟,兹非納約自牖之義耶?

九五,坎不盈,祗既乎,无咎。

象曰:坎不盈,中未大也。

五居上體,險將出矣。險難既出,則以盈滿為懼,而九五剛中之德有以持之,故不至于盈,而適所以既平而已。夫九五之所以不盈者,以其未有自大之志也。蓋天下之理,好大者不能為大,而居成功者不能保其功,故滿則必溢,盈則必虧。成王當三監、淮、奄平定之後,而能持盈守成,以成太平之休,蓋取諸此。

上六,係用徽纆,寘于叢棘,三歲不得,凶。

象曰:上六失道,凶三歲也。

徽纆、叢棘,皆用刑之具也。坎為法律,故有用刑之象。上六居坎之極,深險已甚,此如小人之為惡,長惡不俊,非嚴之以刑,則有所不可訓。故係之于徽纆之下,而置之于叢棘之中,歷三年而不齒,其失道之罰,所當然也。周禮左右九棘,皆為聼訟之所,而司圜掌收教,罷民上罪,三年而舍,其此之謂乎!坎于乾為訟,是以有聼訟之義。

×关闭
微信二维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