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周易下经】第57卦-巽卦䷸巽卦为风(巽下巽上)-[清]连斗山撰《周易辨画•卷三十》

[清]连斗山| 易经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第57卦-巽卦䷸巽卦为风(巽下巽上)

【周易下经】第57卦-巽卦䷸巽卦为风(巽下巽上)-(清)連斗山撰《周易辨畫•卷三十》

周易辨畫卷三十

潁川連斗山撰

巽卦:䷸【巽下巽上】

巽:小亨,利有攸往,利見大人【巽,孫問切】。

一隂伏于二陽之下,能巽順乎陽,故名為巽。其性為入,其象為風,風之為物亦取入義。此卦上下皆巽,則初四兩隂皆為成卦之主,陽大隂小,故其占為小者當亨。然小雖當亨,而隂非從陽,則无以自立。卦中九五剛健中正,以居尊位,是為大人,隂所當從者也。六四以柔正相比,得所從矣。初六以柔處剛,其位不正,又去五最遠,不得所從,何以能亨?為初六計,利于往居二位,處正以應五【利往專指初,若四往則居五位矣。以兩爻義觀之,自見】,則初四兩隂皆得利見大人,以自附【初往二為離,四互亦為離,離為目,故初四皆利見大人,夫然後小者亨也。

彖曰:重巽以申命。剛巽乎中正而志行,柔皆順乎剛,是以小亨,利有攸往,利見大人【重,直龍切】。

彖辭專指二隂,彖傳則合全卦以推其所以然。此卦名巽,巽者入也,天下之最能入者莫如風,君命之入人亦猶是也,故巽又為命。此卦下一巽,上又一巽,下一命,上又一命,是為重巽以申命。然奉命者臣,出命者君,卦中九五居重巽申命之位,凡其頒諸朝廷、播諸草野者,一皆本于大中至正之道,而二三之剛又能巽順乎九五之中正,而奉令之唯謹,是五之志得二三而能行也【五本坎體,故為志】。然使有君有臣,而斯民之衆或不能如草之風行而必偃,雖申命亦無如何耳。乃觀于在下之二柔,又皆順乎剛而不拂,此所以小亨,利有攸往,利見大人也【向以重巽句為釋卦義,以剛巽乎中正指二五,或又以二不合中正而專指五,信如所說,巽乎二字于五如何解?下句皆字又如何承?是由誤視首句為單釋卦義耳。不知首句釋卦義,已將九五之體並釋于其内,次句剛字乃指二三而言,非九五也。柔皆順,剛句自是指六四,與初六三句全卦皆括,唯上九不在其内,以上九貞凶與卦義不屬也】。

象曰:隨風,巽;君子以申命行事。

前風將過,後風又來,相隨而至,重巽之象也。君子體之,欲行其事于民,而未必其民之遽信也,于是法巽之命以命之。命之不已,又法重巽之命以申之。反復叮嚀,務期斯民皆曉然知吾意之所在,夫然後見之行事,天下之民皆如風行草上而必偃矣。

初六,進退,利武人之貞。

巽本為進退,初六又以柔居剛,剛故欲進,柔又欲退,所以曰進退。夫柔當順剛者也,將進將退,遲疑若此,豈順剛之道乎?為初六者,利于用武人之貞以自振,斯无進退之弊矣。蓋初進二位為離,離為甲胄,為戈兵,又為人位。被甲胄,執戈兵,而立于人位,非武人而何?然一于剛勇,亦非正也。今以柔居柔,又得正位,故曰武人之貞。如此則上與五應,得彖中利有攸往,利見大人之義,故利之也。

象曰:進退,志疑也;利武人之貞,志治也【治,直吏切】。

爻言其象,傳推其心。初進居二,互坎為志。言初之進退不果者,以其心懷兩端,疑而不決也。利武人之貞者,乃以剛斷治其猶豫,庶進退之志就治也。

九二,巽在牀下,用史巫紛若,吉,无咎。

卦之名巽,以隂言也,故爻中巽字皆謂初四,此巽字謂初六也。九二上承九五,彖所謂剛巽乎中正而志行者也。本欲以重巽之命申之于天下,而无如初六之巽,能近比而不能遠應,猶坐我于牀上而彼拜于牀下【二三兩奇横陳于上,初六一偶分峙于下,有牀之象。初六隱伏于此,故曰巽在牀下】。是柔不能順乎五之剛,五之志何以行于天下乎?推其心,摠由吉凶禍福之機未判耳。必也用史之筮以斷其吉凶,用巫之禳以决其禍福,上下紛若【史所以筮,巫所以禳,皆决疑之事也。卦中初四順逆皆兌,兌為口舌,故有此象】。俾君命之宣于上者務深入于初之心而後已,則巽在牀下者皆曉然知從王之義而勇于上進,將彼得其吉而我亦可以无咎矣【向以巽在牀下為九二,固非;史巫紛若,正所以釋初六之疑,乃申命之象,作達誠意于神明,亦非】。

象曰:紛若之吉,得中也。

紛若何以云吉?蓋初六以柔處下,過巽之極,紛若則可以解其惑,解其惑則可以引之進,進則可以得中,而上應于九五,是以吉也【向以得中為九二,二固居中者,何必云得?得者,因初之不中而言之也】。

九三,頻巽,吝。

九三亦剛巽乎中正者,但以剛居剛而又過于中,上不能制四之巽而使之順于五,下亦不能制初之巽而使之順于五,徒有尊上之志而不能行,唯俯仰于上下之巽,頻蹙而已矣。夫頻蹙者,計无所出之象也。以陽剛之君子而至此,亦可羞矣。

【按:廣韻曰:頻蹙,眉也。初進居二為離目,三在目上正額之處,故象為頻。舊解以為屢巽屢失,既于卦象无取,亦非巽字《本義》。至以三承乘于二巽之間,以為頻巽,尤屬无味矣】。

象曰:頻巽之吝,志窮也。

九三,頻巽,吝,何也?蓋陽剛本以制隂柔,當重巽申命之時,上與四不相屬,下與初不相比,其順五之志已窮而无所之,此所以蹙額,此所以吝也。

六四,悔亡,田獲三品。

初巽于下為姤,后以施命誥四方;重巽于上為巽,君子以申命行事。命施于初而申于四,是六四為成卦之主,命之申,事之行,專在此爻矣。但以三畫卦觀之,四與初一也,亦宜有進退不果之悔也。然以六畫卦觀之,初不正而四則正,初遠五而四承五,有順剛之德,而并有武人之正,雖有進退不果之悔,而今已亡矣。何也?四之申命以行事也。當巽之時,事孰有大于用武者?卦中互睽有弧矢之威,互離有戈兵之利,六四順兌秋之令【二四互為兌,兌正秋也】。以彰武人之貞,于以逐巽雞,搏兌羊,而羅離雉【俱互卦之象】。上以供祭祀,次以供賓客,下以充庖厨,武功昭而利市倍【巽為近利市,三倍】,計其所獲有三品焉,豈特无進退之悔哉?蓋至是而命已申,事已行矣【三品者,穀梁傳註云:上殺中心,乾之為豆實;次殺中髀骼,以供賓客;下殺中腹,充君之庖厨。卦互坎象心,巽股象髀骼,互離象腹,故云三品,不但離三也】。

象曰:田獲三品,有功也。

申命期于行事,行事期于有功。今六四田獲而至于三品之多,厥功懋矣。傳曰五多功,即以五之功為四之功,何過焉?

九五,貞吉,悔亡,无不利,无初有終。先庚三日,後庚三日,吉【先西薦切,後胡豆切】。

九五陽剛中正,以居尊位,彖傳所謂重巽以申命者也。凡筮卦者,值其爻動則為變,此爻變為蠱,蠱則不貞而有悔矣。九五乃命之所從出者而如此,可乎?故先事而為之戒曰:九五本貞也,若常守其貞而不變,則命之所出,皆得正而吉,而不正之悔亦以亡。且不但已之獲吉而已,凡下之稟命者,亦皆切願見之,思而无不利。唯其然,故此爻變則壞極而更新,終則又有始【蠱彖曰:先甲後甲,終則有始】。若此爻不變,不過但修敝舉廢而已,无初而能有終也。試徵其象,二四互兌金,庚之象也。三五互離日,離數三,三日之象也。以十干除戊巳土計之,先庚三日而无甲,是无初也。後庚三日而至癸,是有終也。再以文圖考之,庚者,兌之位也。庚先三者,巽也,巽為本卦,亦是无初。庚後三者,艮也,艮為成終,亦是有終也。人君出命,必若是之有終乃吉,此所以貴貞也【蠱卦中互震為甲木,故言甲。此卦中互兌為庚金,故言庚。先後三日,亦本互離取象,以明无初有終之義。前賢以叮嚀揆度為訓,在昔人已曾以隱語譏之矣】。

象曰:九五之吉,位正中也。

爻中皆戒辭,其實九五乃出命之主,无有不吉者。故象傳祗釋其所以致吉之故,曰位正中,則其命之正中可知。二三剛之巽,巽此正中也;初四柔之順,順此正中也,所以為吉。

上九,巽在牀下,喪其資斧,貞凶【喪,息浪切】。

上下皆巽,上下皆有牀象,故巽在牀下,其象无以易焉。但二之巽在牀下,初順二也;此之巽在牀下,四順五也。乃不言于五而言于上者,五為出命之主,二柔皆順之,不止一四而已,故不言于五而言于上也。若曰吾觀上九亦巽體也,同在巽體之中,自當同有制巽之用。彼初之巽在牀下者,猶可曰與我遠也;四之巽在牀下者,亦可曰與我遠乎?當此申命之時,徒抱陽剛之質,曾不能一為制之,使柔為君用,是不啻我有巽資離斧而自喪之也【巽為近利,故曰資;離為戈兵,故曰斧】。視三之頻巽,殆又甚矣。何也?三得正尚在五之下,上失正并在五之上,雖使變剛為柔,亦失從陽之宜,况以剛居柔,并无巽乎?中正之志,能无凶乎?

象曰:巽在牀下,上窮也;喪其資斧,正乎凶也。

四之巽在牀下順于五,猶初之巽在牀下順于二,初、四順于二,五、三與上皆處于无所能為之地矣。故三曰志窮,而上直曰上窮。資所以用,斧所以斷,乃制隂之具也。今以所處之不善而喪之,或謂其位之不正故至此,不知即使之正而位居極上,亦非從陽之道,凶亦不免也。正乎凶也,抑揚其辭以見其必凶耳,猶君子人與君子人也之意。此卦自初之二各爻已皆正,唯上爻不正,故于此又補此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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