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易辨畫卷十七
潁川連斗山撰
咸卦:䷞【艮下兑上】
咸:亨,利貞;取女吉【取七具切】。
此卦下艮上兑,山澤之氣相通,剛柔之爻皆應。少男居下,少女居上,男下於女,女悦乎男,交相感應,故名曰咸。感應之情本无不通,而少者之情尤篤,故咸則必亨。但男女之情易涉于私,必發乎情,止乎義,而所感一出于天理,乃為人倫之正。卦中二五、上三剛柔各得正位,惟初、四兩爻未得其正,故感雖亨,猶利于正也。既亨且正,則以之取女,必能行夫納采、問名、納吉、納徵、請期、親迎之禮,而得夫窈窕淑女為君子之好逑,不其吉乎?中庸云:君子之道,造端乎夫婦。此卦以夫婦之少者為下經之首,亦造端之意也【此卦向謂咸亨利貞是泛言感應之理,取女吉乃專言男女之義,其意盖謂感應之理甚廣,男女之義不過感應中一事耳。抑思序卦原自專言夫婦,而夫婦之道上原于天地,下推之父子君臣,以至于上下,原未嘗小也。况恒卦之序又明曰夫婦之道不可以不久,本卦又明曰取女吉,彖傳又將亨利貞、取女吉一句搃釋之,亦可思矣】。
彖曰:咸,感也。柔上而剛下,二氣感應以相與。止而說,男下女,是以亨利貞,取女吉也。天地感而萬物化生,聖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。觀其所感,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【上時掌切;剛下男下,俱遐嫁切。說,音悦】。
卦名咸,夫子以為感者,此卦上兑少女,下艮少男,原有相感之義。但感不可以有心,有心則涉于私,故卦不曰感而曰咸。然感又不可以无心,无心則又入于寂,故傳不曰咸而曰感。蓋寂然不動者性,感而遂通者情。情原出于人之心,无心何以能感?惟感生于人人咸有之心,合乎人人咸有之性,斯有心者仍一如其无心,此感之所以為咸也。以全卦觀之,此卦與損卦相錯,損卦之兑錯居此卦之上,損卦之艮錯居此卦之下,是柔上而剛下也。此卦又與恒卦相覆,恒下卦之巽上為此卦之兑,是長女易為少女也。恒上卦之震下為此卦之艮,是長男易為少男也,亦柔上而剛下也。以六爻觀之,卦中三隂三陽,陽之氣感乎隂,是陽之與乎隂也。隂之氣應乎陽,是隂之與乎陽也,二氣感應以相與也。觀乎卦德,艮為止,是少男之情止以專,其為感也誠一而不亂。兑為說,是少女之情說以和,其為應也柔順而无拂,是止而悦也。再觀卦體,艮居于下,兑居于上,男以禮而親迎,女以禮而于歸,是男下女也。其男女之上下相與,可以知其亨。其男止而女悦,可以知其情之正。其男先而女後,可以知其女之貞。此卦所以曰亨利貞,取女吉也。然豈惟男女有此感哉?極而言之,乾以上而下于三,坤以三而上于上,是天地之感也【此卦自否卦上九、六三而變】。而卦中萬有不齊之物【萬物謂隂陽】皆由化而生矣。九四之聖人,感初六之人心【三五互乾,四居乾中,故為聖人。初四相易,得人位心位,故曰人心。二爻不正,故云然】。而卦中自天以下之爻位,亦莫不由和而平焉【天下謂五爻以下,和平謂皆得其位】。天地聖人皆在此感通之内,咸之大為何如?但天地絪緼,萬物化醇,其道隱。男女搆精,萬物化生,其道微。人惟詳觀於聖人之所感,而天地萬物亦不過此男女相感之情,固昭然可見矣。此夫婦所以為人倫之始,而為下經之所首重歟?
象曰:山上有澤,咸;君子以虚受人。
此卦下山上澤,山本高,澤本下,今山乃入于澤之中而上出其澤,是山感乎澤而澤應之也,故為咸。君子觀此象,知山澤之所以能感者,以山體本虚,能受乎澤,故澤之應之如此也。于是虚其心以受人之善,以求感人之本焉。
【虞氏翻曰:乾為人,坤為虚,謂坤虚三以受乾上也】。
初六:咸其拇【拇,芒苟切】。
初六以柔居剛,其體不正,上應九四亦不正,以當感之時在下體之下,欲與九四易不正以歸于正,心動而足應之,有感其拇之象【下卦艮覆震為足,宜象趾,今陽在三而隂在初,故不象趾而象拇。艮卦亦然,而象趾者,艮不取覆,只取人身,故初第象趾也】。拇在足僅為一指,是方動之初,足未履地而指先伸,猶男子未有室家而情默動也【咸其拇向來作咸以其拇,夫拇隨心而動,乃无知之物,何足以言感?咸其拇者,乃欲咸于所應之人,而其拇輒動,所謂四體不言而喻是也。諸爻皆宜如此看】。感所當應而又不涉于迹,故无吉亦无凶也。
【感應之理皆人所當有,但不可不正耳。此爻與四為正應,觀四之貞吉,則此爻之宜貞可知。諸謂皆有所不足于此爻,謂其動而應四也。不知卦辭利貞二字正指此爻與四說,不動而何以貞?子若六二則以居為吉,以動為凶矣】。
象曰:咸其拇,志在外也。
初與四為正應,而位皆不正。初之咸其拇,非有邪行以正應之,志在于外【坎為志。卦互長坎,四在其中,四又為心,故曰志】。欲往而應之也。
六二,咸其腓,凶,居吉【腓,房非切】。
以六二之中正,上應九五之中正,本得相與之正也。因反恒之上而來于下,以震動之性當相感之時,亦如初之心動而足欲往,不但咸其拇,兼咸其腓焉【腓在足股之間,二在初三之間,故象之】。夫二本得正,非初之因不正以求正之比也。乃无故而動于欲,非婚禮矣,能无凶乎?然二有中正之德,又在艮止之位,若能以正自守,居而不動【艮為居】,則得男女之正,婚姻之時之吉矣。
象曰:雖凶居吉,順不害也。
男女居室,生人之大欲。徇人欲而妄動則凶,循天理而安居則吉。顧妄動之理,人所易曉;而安居之義,人所難明。故夫子示之曰:爻之所云,動雖凶,居雖吉。豈欲人廢乎感應之情哉?惟順乎理之自然,當感而感,當應而應,而我无容心焉,則亦不至于有害也【順,釋居;不害,釋吉】。不然,虚寂其心而淡漠其懷,其有害于性情之正也反多矣。
九三,咸其股,執其隨,往吝。
九三陽剛得正,上應上六,正少男,感少女,彖傳所謂男下女者也。但相感之道,貴乎專一。九三反震動而為艮止,當其動也,志感于上六之正應,舉足而欲從之,而咸其股【三在二初之上,股在腓足之上,又互巽為股,故象之】。及其止也,又近係于所隨之六二,欲執取而比之,而執其隨【艮手能執,腓隨股動,故象之】。方感于彼,又係于此,士也罔極。二三其德如是,而往感正應之上六,尚得為刑于之道乎?而詎不吝乎?
象曰:咸其股,亦不處也;志在隨人,所執下也。
初二感于所應,而動其拇與腓,固不處矣。三感于上,而動于股,亦不欲處也。皆未為失正也。但三方感于上,而志又在于所隨之人【三亦在坎中,故曰志。二在人位,故曰人】。是其所執持者,不在上,反在下,舍正配而昵邪僻,故可吝耳。
九四,貞吉,悔亡。憧憧往來,朋從爾思【憧,昌容切】。
九四以剛居柔,失位不正,下應初六,亦不正,卦所謂利貞者,此二爻也。况四在股之上,脢之下,正當心位,為咸之主,一失其正,則感應之間,動輒得凶,其為悔也多矣。若專心壹志以下感于初,初亦必專心壹志以上應于四,彼此相與,各得其貞,則吉而悔亦亡矣。若不專壹其心志,以各安其所,而唯是憧憧然如童心之无定,自巽覆兑往而居于四,或自兑覆巽來而居于三,彼正應之朋,其肯從爾之思乎?吾知其感必不應也,其有曠于心之官也多矣。按:感應相與,原属正理,而六爻鮮有吉者,以感或出于有心,感或出于岐志也。三、四兩爻居于一卦之中,兩卦反覆,上下易位,易恃兩端,故雖以三之剛正居止,有咸股執隨之悞,四之咸主心君,亦有往來上下之嫌。爻中貞吉悔亡,乃發明卦辭利貞之旨,下則反言以戒之。朋謂初,爾謂四,思乃心之職也。蓋心之本體,未感于物,原自寂然不動。及其感也,一感止有一事,一事止有一理。思果得之,此一思之事已畢矣。若再感則再思,推而至于千萬感,則亦千萬思,原非止于一思也。唯當思此一事之時,不可又思他事。若分而之他,則思之用不一,即思之理不盡。思之理不盡,則思之用不神,何以感動得人?故曰朋從爾思,言不從其所思也【繫傳:同歸殊途,一致百慮。言同歸,言一致,即專一之意,正見得不可。憧憧往來天下,何思何慮?此思慮字,是憧憧非爾思之思。爾思思字,乃心之官也。日月以下,皆發明何思何慮之理】。
象曰:貞吉悔亡,未感害也。憧憧往來,未光大也。
感非其正則有害,四感于正應之初,未感于不正之害,是以吉而悔亡也。憧憧往來,是舍正應而擾擾于三五之間。三五不得成離,心體未光,中實不能有容。心體未大,光大俱失,宜乎朋之不從其思也。
九五:咸其脢,无悔【脢,芒杯切】。
九五、六二,中正感應以相與者也。但五覆巽而居悦體,其感易分,又近比上六隂柔悦極之少女,若為其所誘,則中正之感不專,而其悔多矣。誠能于感二之際,心一于二,而以脢向上,不見可欲而心不動,則亦可以无悔也。脢,背肉,在心位之上【下三爻為拇、為腓、為股,四五二陽相排連,象背之横骨,五在其上,近頸之處,故為脢】。不見之處,不動之物也。不見乎上,自不動于上,何悔之有?
象曰:咸其脢,志末也。
五切比上六,恐其為口舌所動,咸其脢,欲其志背乎上六之末也。上背之,而六二之感專矣【末字指上六,觀繫傳其初難知,其上易知,本末也可証。知末之指上六,則咸脢之為上六益可知】。
上六:咸其輔、頰、舌【頰,兼協切】。
此爻諸家皆有貶辭。竊謂上六以柔正之少女,應九三剛正之少男,卦之所謂感應以相與者,二爻其主也。但自巽初覆為兑上,居悦之極,感之終,欲感于三而恐其過中失時,不得已而見之於辭說,如求我庶士,迨其吉兮之意。此其相感未嘗不正,然至形之於輔頰舌【上在兑口,輔在口旁,頰在輔下,舌在口中,皆兑象也】。亦少急矣。雜卦傳云:咸,速也。此爻即速字之意。
象曰:咸其輔頰舌,滕口說也【滕,徒登切。說,如字】。
滕與騰通,自下騰上之意,以覆卦柔上言也。咸以无心為感咸,而滕于口說則有心矣。以居悦感之極,故至于此。然非不正也,故占亦无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