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易觀彖卷十二
大學士李光地撰
說卦傳
昔者聖人之作易也,幽贊於神明而生蓍,參天兩地而倚數。
言聖人之作易,將以贊佑神明之功,故立蓍筮之法。至於蓍策七八九六之數,則又自天地而來。蓋天一地二,數之原也。然一數則乘除俱不行,故天數起於三,地數起於二。聖人參而兩之,以為數所依倚,故三三則為九,三二則為六,一三兩二則為七,一二兩三則為八。
觀變於隂陽而立卦,發揮於剛柔而生爻,和順於道德而理於義,窮理盡性以至於命。
卦爻者,蓍之體也。立卦之初,觀天地隂陽之變而作,後世聖人復發揮卦畫剛柔之理,而爻辭生焉。道者天之道,即命之常也;德者人之德,即性之真也;義者事之宜,即理之用也。立卦則本天以該人,故和順於道德而理於義;繫辭則言人而合天,故窮理盡性以至於命。
○此篇將解卦之畫象,而先舉易之全體言之。首以蓍者,卦之所由作也;終以爻者,卦之所以備也。自此以後,則專言卦。
昔者聖人之作易也,將以順性命之理,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,立地之道曰柔與剛,立人之道曰仁與義。兼三才而兩之,故易六畫而成卦。分隂分陽,迭用柔剛,故易六位而成章。
上章言窮理盡性以至於命,然所謂理者,即性命之流行於事物者爾,故此但言性命之理。順即所謂和順也。隂陽柔剛,命也,道也;仁義,性也,德也。言道則該德,故曰天道、地道、人道。三才之道以兩而立,易以六畫象之,則道德於是和順矣。六畫之中既分别其隂陽之位,而剛柔相易復迭用而不窮,所以象天道人事之變通而粲然有條,則義亦於是乎理矣。所謂順性命之理者如此。
○發明和順於道德而理於義之意,專以立卦言也。蓋原夫八卦之所以止於三,而六十四卦之所以終於六者,以為有取於三才之道,而性命之理流行乎其間,是為說卦之第一義。
天地定位,山澤通氣,雷風相薄,水火不相射,八卦相錯。數往者順,知來者逆,是故易逆數也。雷以動之,風以散之,雨以潤之,日以烜之,艮以止之,兌以說之,乾以君之,坤以藏之。
凡對耦者即寓交易之理,故八卦之位,天地山澤雷風水火之相對者,皆有相交之情焉。然又不止於兩相交也,其一者與其八者皆可以相交,此所以因而重之八卦相錯也。有交易則有變易,是故自純隂純陽而順數之者,如數往也。自一隂一陽而逆數之者,如知來也。易象變易之序則用逆數,故震巽居首者,雷以動其潜蟄,風以散其蒸欝也。坎離次之者,雨以潤其暵乾,日以烜其寒沍也。艮兌又次之者,艮以止其既成,兌以說其方長也。乾坤終焉者,乾以大生為萬物之君,坤以廣藏為萬物之母也。此所謂變易也,非逆數則象不顯矣。蓋首言其不易之體,則天地者分之尊。末言其生物之用,則雷風者氣之始。故於圖象順逆之序不同如此。
○按,此八卦立文之序皆先陽後隂,則知男女之分自畫卦已然,非至文王而始定矣。末節艮兌不可以山澤言,蓋謂寒暑之氣止物說物者爾。上傳亦曰:鼓之以雷霆,潤之以風雨,日月運行,一寒一暑,而下即及於乾坤。則其義亦可見。
○先儒解此章,泛言八卦義類,中間一節則以易道知來為言,文意殊不貫。至宋邵子始以為伏羲圖位,然惟朱子用以釋易。同時如伊川程子蓋未之見,龜山楊氏見之而未信也。其後象山陸氏亦以為非作易本意,林栗、袁樞攻之尤甚。自朱子表章以來,元明諸儒尚多疑辯之者。然玩此章與下諸章,序次迥然不同,而以邵氏圖象求之,悉有條理。至於其義之廣大精微,則深乎易者自知焉。信乎千載之有墜緒,學者固不可以抱殘守陋而自絶於希通也。
帝出乎震,齊乎巽,相見乎離,致役乎坤,說言乎兌,戰乎乾,勞乎坎,成言乎艮。
帝者,天之主宰。主宰一爾,而八卦之用不同,則帝行乎其間焉。震之德自内而動,故帝於是出而生物也。巽之德入而能制,故帝於是遍齊萬物也。離之德麗而光明,故帝於是與萬物相見。坤之道順而能養,故帝於是為萬物勞役也。兌之德說,故帝於是而遂物之生意。乾之德健,故帝於是而勝羣隂,而天命之行也不息矣。坎之德為習熟,習熟則可以休宴,故帝之力於是勞。艮之德止,止則動而不窮,故帝之功於是成也。前章言乾以君之,此章之帝,蓋承其意而言。
萬物出乎震,震,東方也。齊乎巽,巽,東南也。齊也者,言萬物之潔齊也。離也者,明也,萬物皆相見,南方之卦也。聖人南面而聽天下,嚮明而治,蓋取諸此也。坤也者,地也,萬物皆致養焉,故曰致役乎坤。兌,正秋也,萬物之所說也,故曰說言乎兌。戰乎乾,乾,西北之卦也,言隂陽相薄也。坎者,水也,正北方之卦也,勞卦也,萬物之所歸也,故曰勞乎坎。艮,東北之卦也,萬物之所成終而所成始也,故曰成言乎艮。
帝之出入不可見,故以萬物之出入於四時者明之。東方,陽氣始出地而生物之時也。然獨陽不生,故陽動則隂隨,惟無以制之,則隂能濁亂於陽而不潔不齊,萬物被之亦不潔而不齊矣。南面而聽天下者,君與下相見,以喻帝之與物相見也。養萬物者,勞役之事,故以致養為致役。秋令始肅而曰說者,前之長養於是而成,故生意充足而說也。隂陽相薄者,隂道既成,則退而聽命。動静之交,形神相為勝負,非天德之剛,則不能克盡隂濁之累而立大本也。凡役,休則勞之,帝於是息,則萬物於是歸矣。凡物,畜不固則發不力,藏不厚則施不盛,故成終者,乃所以成始也。艮之所以篤實而光明者以此。
神也者,妙萬物而為言者也。動萬物者莫疾乎雷,撓萬物者莫疾乎風,燥萬物者莫熯乎火,說萬物者莫說乎澤,潤萬物者莫潤乎水,終萬物始萬物者莫盛乎艮。故水火相逮,雷風不相悖,山澤通氣,然後能變化,既成萬物也。
因帝而言神。神者,帝之不二而不測者也。動者,動其生機所以出之。撓者,撓其滯氣所以齊之。燥者,發揚之而使無不相見。說者,流貫之而使無不充悦。潤者,有源不窮,而物之根本滋焉。終始者,凝固不洩,而發育之氣全焉。凡此者,皆變化以成萬物者也。然觀變化之道,必知神之所為。故水火異氣而相赴,雷風殊用而相須,山澤不同形而相注。以其本一物而兩在,是以雖異位而同功。此則神之所以妙乎萬物,而變化成物之本也。上言生成萬物,皆帝之所為。然帝之職必有所寄,雷風水火山澤者,分帝之職者也。上惟坤坎言土水,而餘則未及,故此備數之。然去乾坤不言者,蓋變化成物者,地也;神妙萬物者,天也。天地者,神化之宗。上文以功用言之,則列其位如五官,各有分職;此以妙用言之,則去其位如統體,無非一心也。前用本章卦位,後用伏羲卦位,見其相為表裏之意。
○邵子以為文王圖位,今證之周易,義類多合,則其說是矣。其序雖以義理而起,然以三陽卦終始歲功,三隂卦效職於中。乾不居始,而以終為大始;坤不居終,而居中以代終。三隂居中,坤又中之中也,於一歲亦為中央之位。此則隂陽主役之分,天命嗣續之機,文王之精意存焉,而亦一因乎卦體之自然也。
乾,健也;坤,順也;震,動也;巽,入也;坎,䧟也;離,麗也;艮,止也;兌,說也。
純陽則健,純隂則順。陽在下而隂壓,則必動而出;隂在内而陽在外,則必入而散之。陽在中則為隂所陷,隂在中則為陽所麗。陽在上而隂承而藉之則止,隂在外而陽敷而散之則說。凡陽卦皆以陽為主而遇隂,凡隂卦皆以隂為主而遇陽。此八卦所由名,以通神明之德,以類萬物之情者,故釋其名義。
乾為馬,坤為牛,震為龍,巽為雞,坎為豕,離為雉,艮為狗,兌為羊。
馬健而致遠,牛順而重載,龍以潜動,雞以伏入,豕好䧟於汚濁,雉文采所附麗,狗善守禦,羊曰柔毛。
乾為首,坤為腹,震為足,巽為股,坎為耳,離為目,艮為手,兑為口。
首尊而覆,腹廣而載。足者動於下,股者隂所伏。耳者䧟於中,目者明於外。手者常動而位則止,口者内實而發則說。
乾,天也,故稱乎父。坤,地也,故稱乎母。震一索而得男,故謂之長男。巽一索而得女,故謂之長女。坎再索而得男,故謂之中男。離再索而得女,故謂之中女。艮三索而得男,故謂之少男。兌三索而得女,故謂之少女。
隂陽在初爻者為一索,在中爻者為再索,在上爻者為三索。
○皆自伏羲畫卦以來所取之德象也。雷、風、水、火、山、澤,象之大者,而不專舉為前章,圖位已備列之爾。
乾為天,為圜,為君,為父,為玉,為金,為寒,為氷,為大赤,為良馬,為老馬,為瘠馬,為駁馬,為木果。
圜者無端,天之形,亦天之道也。君父者,人倫之尊。玉金者,純粹精之德。寒氷者,西北之氣。大赤者,純陽之色也。良馬、老馬、瘠馬、駁馬,皆馬之至健者。木果,果之方生而在木者也。
坤為地,為母,為布,為釜,為吝嗇,為均,為子母牛,為大輿,為文,為衆,為柄,其於地也為黑。
母者配父,布能温物,釜能熟物,吝嗇者静翕之性,均者動闢之情。母牛之字者善愛,輿之大者善載,為文為衆者西南之令,柄者中央之象,於地又為黑,純隂之色也。
震為雷,為龍,為玄黄,為旉,為大塗,為長子,為决躁,為蒼筤竹,為萑葦。其於馬也,為善鳴,為馵足,為作足,為的顙。其於稼也,為反生。其究為健,為蕃鮮。
陽在下,隂壓之而不得出,則奮擊而為雷。玄黄合則青,東方之色也。出則必發散而闢直,故為旉,為大塗。决躁者,動之性。竹雈葦,青而又青者也。善鳴者,雷之聲。馵足,足之被壓者。作足,足之騰上者。的䫙之馬,其性善動。凡種之萌,勾而反生,其究為健,終成乾體也;為蕃鮮,一變潔齊也。
巽為木,為風,為長女,為繩直,為工,為白,為長,為高,為進退,為不果,為臭;其於人也,為寡髮,為廣顙,為多白眼,為近利市三倍;其究為躁卦。
隂在内,陽入而能散之,木與風之象也。為繩直,為工,取其制;為白,取其潔。長高者,地中生木之理;進退不果者,入而善疑之性。臭者,氣也,風之屬。寡髮、廣顙、白眼,皆人之潔者,近利倍市,亦取善入也。一變為離,故曰躁卦。
坎為水,為溝瀆,為隱伏,為矯輮,為弓輪。其於人也,為加憂,為心病,為耳痛,為血卦,為赤。其於馬也,為美脊,為亟心,為下首,為薄蹄,為曳。其於輿也,為多眚,為通,為月,為盗。其於木也,為堅多心。
陽在中,為隂所蓄,則化而為水。溝瀆又水之不清者,物䧟則汚也。隱伏者,被䧟之象。矯輮者,習熟之功。弓輪者,矯輮之物。加憂、心病、耳痛,人之勞也。血者,人身之水。赤者,得乾中色。美脊,陽在中也。躁急其心,屢下其首,摩薄其蹄,跛曳其足,皆馬之勞也。多眚,車之勞也。通者,水之性。月者,水之精。盗者,行險之類。堅多心者,木老而心堅也。
離為火,為日,為電,為中女,為甲胄,為戈兵。其於人也,為大腹,為乾卦。為鼈,為蟹,為蠃,為蚌,為龜。其於木也,為科上槁。
隂在中,陽附而發,則為火。日電皆火之精也。甲胄戈兵,取剛在外,而有威炎大腹者,中虚也。乾卦者,火德也。鼈蟹蠃龜皆介屬,外剛内柔,又龜德明也。科上槁者,木之方長,其心必虚,其末易槁,取南方之卦,枝葉外盛,而逢熯乾也。
艮為山,為徑路,為小石,為門闕,為果蓏,為閽寺,為指,為狗,為鼠,為黔喙之屬。其於木也,為堅多節。
陽直上,隂承而止之,則為山。徑路小石,又山之多阻止者也。門闕者,止物之處也。果蓏者,草木之實既落而能復生者也。閽寺者,止物之人也。指者,手之用。狗守宅,鳥鼠守巢穴,皆有以捍禦於外者也。堅多節者,木老之甚而節亦堅也。
兌為澤,為少女,為巫,為口舌,為毁折,為附决,其於地也為剛鹵,為妾,為羊。
隂在外,陽表而散之,則為澤。巫口舌,皆取口象也。毁折者,枝之傷。附决者,葉之脱。正秋之象也。剛鹵者,水止所結。妾,女之少賤者。
○中所取象,有複前文者,有廣前文所未及者,有前文所取而此所棄者。竊意前文為列代之相傳,而此則文王所自取。蓋惟天、地、雷、風、水、火、山、澤為八卦正象,不可變也。餘則文王自以圖象起義,而推廣其類。今案文求之,則其理多與文王卦位合,故次於第五章之後,亦猶圖象先羲後文之意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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