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易觀彖卷九
大學士李光地撰
下經四
旅:小亨,旅貞吉。
凡物之寄於物而不居者,莫如火。山上之火,則尤寄而不居,旅之象也。人不能無旅,旅然後往來通而民用利,雖非亨之大者,而小亨之道也。旅有旅之貞焉,彖傳及爻所言備矣。
彖曰:旅,小亨,柔得中乎外而順乎剛,止而麗乎明,是以小亨,旅貞吉也。
旅有小亨之道,其下卦體卦德之善,則皆旅貞而所以致亨者也。旅以柔為善,柔而得中,善之善者也。五以柔得中乎外而順乎剛,則是以柔中處旅,能依彊輔。内止外明,則是安於所處,而能明察事幾,皆處旅之正也。凡言麗者,皆明在外,而以内卦為主,言為明所麗也。晉以順為主,睽以說為主,旅以止為主,以是為主於内,而外之明麗之,故明麗為一德。如言明為他卦所麗,則麗非離德,而屬於他矣。
旅之時義大矣哉!
亨雖小而時義大。
象曰:山上有火,旅。君子以明慎用刑而不留獄。
止故慎,明故不留。慎而不留,亦旅之義也。
初六,旅瑣瑣,斯其所取災。
隂性吝嗇,處下則志卑而行賤,故發此戒。
象曰:旅瑣瑣,志窮災也。
《程傳》云:志意窮迫,益自取災。
六二,旅即次,懷其資,得童僕,貞。
二有柔中之德,是能安於所處,保其所有,而善撫其下者,故有三者之善。
象曰:得童僕貞,終无尤也。
三者之中,童僕為重。三以剛失其童僕,四上亦無得童僕之文。故三上雖不言喪資而凶厲,四雖旅處得資而心未快也。
九三,旅焚其次,喪其童僕,貞厲。
過剛之德,所處則不安,所撫則不順,以是為常,能無危乎?
象曰:旅焚其次,亦以傷矣。以旅與下,其義喪也。
焚次已可傷,况喪其童僕乎?時有旅也,而自君子處之,則無所不用其誠,不敢以旅視之也。以旅之道與下,則待之如路人而已。人心不附,故曰其義喪也。
九四,旅于處,得其資斧,我心不快。
雖非純剛,而亦無柔中之善,故未得所安,而暫寄於所處,以資斧自防,而心未能坦然安樂也。
象曰:旅于處,未得位也;得其資斧,心未快也。
未得位,釋旅于處之義。言未,即次也。斧者,所以防患,坦然安舒,則無所用之,故二言資不言斧也。
六五,射雉,一矢亡,終以譽命。
五以柔中在外而順乎剛,又為文明之主。當旅之時,出而有獲之象也。一矢亡,言獲之易也。所獲者文明之物,則其終有譽命矣。
象曰:終以譽命,上逮也。
凡言命者,自上而下,故以上逮釋譽命之義。
上九,鳥焚其巢,旅人先笑後號咷,喪牛于易,凶。
離為雉,又為牝牛。焚巢者,失所依也;喪牛者,亡其順也。陽剛處上,故有此象,而其占凶。
象曰:以旅在上,其義焚也。喪牛于易,終莫之聞也。
君子一日而居人上,則必盡其一日之心,豈可以邂逅視之乎?以旅之道在上,則處之如傳舍而已,禍害將發,故曰其義焚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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