蠱:元亨,利涉大川;先甲三日,後甲三日。
卦之上下兩體及兩體之爻畫,皆剛上而柔下,有上下不交之象焉,不交則積而至於敝壞矣。又其德巽而止,巽者入也,凡事能入而察之,則必能斷而行之,入焉而止,壞之道也。其象山下有風,山者草木發生之處,其下有風,亦零落敝壞之意,物壞極則必有事,無終壞之理,故曰蠱者事也。
○物壞而事起焉,乃元亨之道,盖振敝興壞則易亂而治矣。涉大川,事之大者也,當蠱之時,非歷危險不足以濟也。甲者日之始,易壞而治,更始之象也。先甲三日,棄舊以圖新,後甲三日,丁寧而不倦。
彖曰:蠱,剛上而柔下,巽而止,蠱。蠱,元亨,而天下治也。利涉大川,往有事也。先甲三日,後甲三日,終則有始,天行也。
蠱,壞也,壞則前之終。蠱,有事也,有事則後之始。終則有始,釋甲字之意也。為前之終,故當先甲而圖其所以始;為後之始,則當後甲而慮其所以終。蠱雖有事之卦,然未有不因天時而起事者。
象曰:山下有風,蠱;君子以振民育德。
風雖隂氣,然乃隂凝於内,陽氣入而散之者也。隂氣盛,故物之形必壞;陽氣散之,故物之氣能滋。山下有風,所以為蠱壞之象,而又有振動培育之象也。振民如風,育德如山,作新民俗而養育民德,亦先甲後甲之意。
初六,幹父之蠱,有子,考无咎,厲終吉。
諸爻皆言父母者,明所以與革不同之理。蓋雖更始,而其緒有承,非全然改革之比。故易中更改之卦,莫大乎革,其次蠱,其次巽。玩彖、爻、象,皆可見也。處蠱之初,蠱未甚也。蠱未甚而有子能幹之,則親過未彰,而考亦不至於有咎矣。幹蠱非易卑,而居初尤其難者。然為之豫而處之善,故雖危而終吉。
○凡事親之道,有隐無犯,而幾諫不違,故當以剛柔並濟爲善。初以柔居剛,能幹蠱。若一於剛則激,一於柔則廢,諸爻之義,以此推之。
象曰:幹父之蠱,意承考也。
言不襲父之事,而善繼父之志,此考之所以无咎也。
九二,幹母之蠱,不可貞。
以陽上應於隂,有幹母之蠱之象。喻母於道,視父尤難,故不可一於貞固巽順以入之,然後可以孚格。九二居柔得中,故因爻德以設戒也。
象曰:幹母之蠱,得中道也。
九三,幹父之蠱,小有悔,无大咎。
過剛則有傷恩之事,能无悔乎?然時當幹蠱,故无大咎也。
象曰:幹父之蠱,終无咎也。
六四,裕父之蠱,往見吝。
裕者,寛緩之意。三以剛居剛,是幹之而過於果决。四以柔居柔,是裕之而失於優游。然裕之則蠱日深矣,故三小有悔,而四以裕而往,必見吝也。
象曰:裕父之蠱,往未得也。
六五,幹父之蠱,用譽。
治蠱至此而成矣,而五以柔中之德居之,幹蠱而以譽聞者也。或曰:幹蠱而用譽,如顯親之過何?曰:吾不失德,則親之德不失矣。吾之譽,即親之譽也。
象曰:幹父用譽,承以德也。
不承以事而承以德,所以爲孝。
上九,不事王侯,高尚其事。
上無所承,無復父母之象,又在事之外,無事者也,故其象爲不事王侯。然當蠱之時,莫不有事,不事王侯,則其行彌高而義彌尚矣。
象曰:不事王侯,志可則也。
人知以事為事,而不知以志為事。蠱在事者,以事幹之也。蠱在人心,非事之所能幹也。以志為事者,豈不謂之高尚其事乎?
○父母,尊者也,故下卦則取諸所應,上卦則取諸所承。凡以隂遇隂,以陽遇陽,及以隂遇陽,皆曰父,無嫌於稱父也。獨以陽遇隂,則曰母,不可以稱父也。上雖無復父母之象,然不可言不事父母,故曰不事王侯也。易於上下之位,隂陽之分,義理倫常之間,其稱名之必謹,有如此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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