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周易下经】第49卦-革卦䷰泽火革卦(离下兑上)-[清]李光地撰《周易观彖•卷八》

[清]李光地| 易经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第49卦-革卦䷰泽火革卦(离下兑上)

【下经】第49卦-革卦:泽火革卦(离下兑上)-[清]李光地撰《周易觀彖•卷八》

革:已日乃孚,元亨利貞,悔亡。

澤,止水也。水止而火自下煎之則乾,决而注之則火滅,故澤火為革。二女同居之卦,如火風則一氣,風澤則相感,惟澤火非類也。故中上少下,則不同行而為睽;以下陵上,則不相得而為革。已日乃孚,非謂革之後已日而後見信也。言改革之道甚大,不可以易而為,必遲之至於已日之久,乃去其故,則人心孚信,而可以得元亨矣。然必其道合於至正,然後革之時無有偏弊,革之後不復更張,一革而得其當,故悔可亡也。

彖曰:革,水火相息,二女同居,其志不相得,曰革。

不同行者,家道睽乖而已;不相得,則必有變革之事。

已日乃孚,革而信之。文明以說,大亨以正。革而當,其悔乃亡。

革而信之者,言已日而後革,則孚信也。文明則見理詳審,說則舉事和緩,此所以能見信於人,大亨而得其正也。所革者當,其悔乃亡,否則豈能免於後悔哉!

天地革而四時成,湯、武革命,順乎天而應乎人。革之時大矣哉!

易之變莫大乎革也,其餘如蠱如巽,振飭更新而已,故獨贊其時之大。

象曰:澤中有火,革;君子以治歷明時。

程子曰:君子觀變革之象,推日月星辰之遷易,以治歷數,明四時之序也。夫變易之道,事之至大,理之至明,跡之至著,莫如四時。觀四時而順變革,則與天地合其序矣。

初九,鞏用黄牛之革。

革之為變義,盖取禽獸之皮毛能代換者也,故此卦多取禽獸之象。當革之初,時未至也,故未可有為。如鞏固其物者,束以黄牛之革,中順固守而不可妄動之象也。

象曰:鞏用黄牛,不可以有為也。

六二,已日乃革之,征吉,无咎。

六二中正,上與九五相應,是上下合德,可以有為之時也,故爻義與卦同。盖其為文明之主則能審,柔順則不廹,中正則不偏,備革道之善,故往而有為,吉且无咎也。或疑二為中順之爻,而黄牛之象在初,與遯不同。曰:初與二近,資其中順之德以自固,故亦以鞏用黄牛為義。

象曰:已日革之,行有嘉也。

行有嘉,釋征吉。

九三,征凶,貞厲。革言三就,有孚。

三、四之間,改革之時也。九三過剛而不中正,故以征凶貞厲為戒。盖當改革之時,妄動而往,固凶;固守其常,亦危也。然時則當革矣,故又言苟能反覆詳審改革之言,至於三就,則人必信之而可以革矣,亦已日乃孚之意也。

象曰:革言三就,又何之矣?

九四,悔亡,有孚改命,吉。

四之時,革而當矣,故在已為悔亡,而在人為有孚。其志見信於人,故以此改命而得吉。

象曰:改命之吉,信志也。

九五,大人虎變,未占有孚。

有德有位,當革之時,大人虎變之象也。所謂順乎天而應乎人者,何待占决而後知人之孚信乎?

象曰:大人虎變,其文炳也。

上六,君子豹變,小人革面,征凶,居貞吉。

變之大而文采可觀者曰虎,其次曰豹。革面者,凡野獸變化,皆能革其面也。聖作物覩,虎變之義。若象賢繼德,久道化成,則豹變之義也。世變風移,故雖小人亦革面而聽從矣。斯時而復有所征行則凶,居其正常則吉。彖所謂利貞悔亡者,盖革道之至,故爻義以此終焉。

象曰:君子豹變,其文蔚也;小人革面,順以從君也。

炳者,光輝發越之意,以象創始也;蔚者,文理潤密之意,以象增修也。象傳用韻,有似後世四聲之法。轉以相叶者,炳之入聲為逼,逼轉去聲,則叶志字;蔚之平聲為氲,則叶君字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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