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周易下经】第58卦-兑卦䷹兑卦为泽(兑下兑上)-[清]李光地撰《周易观彖•卷九》

[清]李光地| 易经注解| 2022-12-01 23:51:22| 0

第58卦-兑卦䷹兑卦为泽(兑下兑上)

【下经】第58卦-兑卦:兑卦为泽(兑下兑上)-[清]李光地撰《周易觀彖•卷九》

兌:亨,利貞。

二陽在内,一隂在外,剛中柔外,其德為說。在天地則陽氣在内,而敷散隂潤於外,以滋悦萬物,澤之象也。在人則為實心在内,而以和悦之道親人,其情悦物,而物亦悦之,兌之義也。《程傳》曰:能悦於物,物莫不悦而與之,足以致亨。然為悦之道,利於貞正,非道之悦,則為邪謟而有悔咎,故戒利貞也。

彖曰:兌,說也。剛中而柔外,說以利貞,是以順乎天而應乎人。說以先民,民忘其勞;說以犯難,民忘其死。說之大,民勸矣哉!

剛中柔外,兼釋名辭。《程傳》曰:剛居中,中心誠實之象;柔在外,接物和柔之象。故為說而利貞。愚謂一隂内伏,而陽因之以入,則邪僻無所隱於中;一隂外見,而陽載之以出,則謟佞無所施於外。此巽、兌兩卦之義。

象曰:麗澤,兌;君子以朋友講習。

口舌,君子所慎,惟講習為至說而無傷。

初九,和兌,吉。

凡說道以剛為正,柔為邪,故卦之四陽皆善,二隂皆惡。又内卦為初,外卦為終,初心未失,情必由中,所感既深,則有累於物,故初二之義,於四五又為善也。居卦最初,又獨不與隂比,卦之四陽不與隂比者,此爻而已。故為能以和為兌,而其占則吉。和者,性之發,情之正也。

象曰:和兌之吉,行未疑也。

感深則惑於物矣,惟居初,故行未疑。

九二,孚兌,吉,悔亡。

二近六三,宜有悔也。有剛中之德,故能以孚為兑,吉而亡其悔矣。

象曰:孚兑之吉,信志也。

以信為志,則不隨物而遷。

六三,來兌,凶。

不中不正,為說之主。凡可說之物,無不感之而來,凶之道也。居内卦,故曰來。

象曰:來兌之凶,位不當也。

以不正之德,當交物之位。

九四,商兌未寧,介疾有喜。

承五近三,有商兌未寧之象。本剛德也,故又有介疾有喜之占。

象曰:九四之喜,有慶也。

四居上位,能去邪從正,則其喜不獨一身。凡象傳言有慶者,多上三爻也。

九五,孚于剥,有厲。

凡兌居上體,五上多有相感之象。此卦之義,又專於說者,故特為孚于剥之戒。

象曰:孚于剥,位正當也。

居尊位而正與上六相比。

上六,引兑。

隂居說極,在外又有去而不返之象,故曰引兌。來兌者,我感而物來;引兌者,物引而我去。傳曰:則是物至而人化物也。孟子曰:物交物,則引之而已矣。此之謂也。不言凶者,咸之輔頰舌,明夷不明晦之例也。

象曰:上六引兌,未光也。

其心光明,則不至於為物所引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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