睽:小事吉。
火上水下,不交者也。若澤,則其浸潤渗入,愈下愈深,所以為睽也。家有長嫡,則分定矣。中少二女,勢不相下,則情不相親,故其象亦為睽。睽之時,上下之情不通,大事固不可為也。若因此而遂不為,則益其睽矣。故惟不略小事,無不為之,則誠意既盡,感悟有機,必終致和合而得吉也。曰:此主於在下者言也。若在上者當何如?曰:在上者若當臣民睽散,亦不可大事也。必自近而遠,自小而大,以竢其情之通,勢之合。屯之小貞吉,大貞凶,泰之勿用師,自邑告命是也。
彖曰:睽,火動而上,澤動而下,二女同居,其志不同行。說而麗乎明,柔進而上行,得中而應乎剛,是以小事吉。
釋名而語勢未斷,即是其義,亦與釋辭相連,臨、无妄等卦之例也。睽之時,恐其有拂逆之情,則愈乖戾矣,故當以說為本。說而後明麗焉,則其明可以委曲審幾,而不至於猜察傷物矣。又柔則和緩,上行則有合物之勢;得中則動皆中節,應剛則有和合之理:此所以能行小事而得吉也。行小事於暌之時,惟說柔得中者能之。然說柔得中,用之以行小事,亦以睽之時故也,故連釋卦之義以釋辭也。
天地睽而其事同也,男女睽而其志通也,萬物睽而其事類也。睽之時用大矣哉!
天地尊卑之位至隔,所以隂陽會而事同;男女内外之辨至嚴,所以恩義盡而志通;萬物之貴賤、上下、親疎、遠近、大小、精粗,其分至殊,所以有統攝、聯屬、會萃之道,而其事類也。苟混然無别,則天地之化息,而人物之理亂矣。此就睽字而推其用,與坎義同,故皆言時用也。
象曰:上火下澤,睽;君子以同而異。
同者兑之和說,異者離之明察也。
初九,悔亡。喪馬,勿逐自復。見惡人,无咎。
處卦之初,在事之外,不立同異,可免咎悔,故當睽之時,宜有悔也。以其居初處下,故得亡之象。如馬忽喪失而弗尋逐,是合者雖睽而不用心於合也。然終有自復之理,特無容其心可也。惡人欲見我,我在事外,雖見無傷,是睽者偶合而亦不立意為睽也。然亦偶見以辟咎則可耳,不惡而嚴可也。若遂與之和比,則有咎矣。
象曰:見惡人,以辟咎也。
九二,遇主于巷,无咎。
巷者,紆曲之路,卑下者之行也。睽之時,離異已甚,而為徑直之事,可乎?雖内不失已,而外必以委曲謙遜行之,處睽之道也。此即彖辭小事吉之意。二剛中有應,故繫以此辭也。
象曰:遇主于巷,未失道也。
六三,見輿曳,其牛掣,其人天且劓,无初有終。
三處上下之際,正卦之所以為睽也。上下不交,其睽甚矣。處睽甚,則欲進合而勢不能,身且見傷,可謂无初矣。然以柔為說之主,與上九正應,時過則有合之理,故曰有終。朱子曰:天當作而,篆文相似。剃,須也。
象曰:見輿曳,位不當也;无初有終,遇剛也。
輿曳則牛掣矣。
九四,睽孤,遇元夫,交孚,厲,无咎。
四居大臣之位,處睽之時而無應,睽孤者也。與初九同德相與,是遇元夫交孚之象。雖非正應而助已者,然不合以私而合以公,不助以交而助以道,正得人臣無黨之義,雖危何咎乎?睽非善也,而處大位者以特立為安,則无咎之道也。
象曰:交孚无咎,志行也。
六五,悔亡。厥宗噬膚,往何咎?
凡物睽間而不合者,必噬以去。間而後合膚,則噬之易者也。五為文明之主,柔而得中,故雖當睽之時,而在上位,宜有悔也。以其有德,可以亡之。九二正應,是厥宗也。來合於五,若噬膚然。五則往而合之,莫能為之間矣,何咎之有?
象曰:厥宗噬膚,往有慶也。
上九,睽孤,見豕負塗,載鬼一車,先張之弧,後說之弧,匪寇婚媾,往遇雨則吉。
上九有應,然處卦之極,亢而不交,故亦曰睽孤也。剛明之甚,用之於睽,則為猜狠,故忽見豕之負塗,忽見鬼之一車,至於欲張弧而射之,其疑忌也至矣。至於說弧而知其為婚媾,則有和合之機,故往遇雨而得吉也。
象曰:遇雨之吉,羣疑亡也。
朱子曰:孔子不言象,如見豕負塗、載鬼一車之類。孔子但言羣疑亡也,則見數者皆是狐惑可疑之事而已。後人解說,率多牽強。愚謂朱子此論,深得學易之要。此所謂得其義則象數在其中者,而具於太卜之官者,亦不必問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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