姤:女壯,勿用取女。
隂陽相遇,理之常也。然必陽先於隂,乃得倡和之義。此卦以一隂為主,而遇五陽,則非剛之遇柔,而柔之遇剛也。又其象天下有風,凡隂聚之,陽必散之。天下有風,隂始遇也,故為姤。以隂先倡而與陽遇,其女壯矣。以順為正者,婦道也。女而壯,豈可取乎?故其占勿用取女也。
彖曰:姤,遇也,柔遇剛也。勿用取女,不可與長也。
先儒說一隂始生便是女壯,似失卦意。蓋主於隂,先倡陽以為女壯,故不曰剛遇柔,而曰柔遇剛也。柔遇剛乃女之壯,故女壯不復釋。
天地相遇,品物咸章也;剛遇中正,天下大行也。姤之時義大矣哉!
獨陽不生,獨天不生,陽必有隂,理之常也。故天氣與地氣相接,然後品物章。陽剛之類,際會中正之君,然後天下治。是遇之不可無也。然如此卦之以柔遇剛,則始不正而終有敝矣。此遇之時義所以為大,而朱子謂幾微之際,聖人所謹也。
象曰:天下有風,姤;后以施命誥四方。
風非隂氣,散隂氣者也。以其所散者隂氣,故亦以風為隂氣,而因風可以驗隂氣之至也。施命與巽之申命相類,皆取風之號令。又微隂潜伏,則貴有以振動發散之也。
初六,繫于金柅,貞吉。有攸往,見凶。羸豕孚蹢躅。
程子曰:止之以金柅,而又繫之固,止之使不得進,則吉。
象曰:繫于金柅,柔道牽也。
謂柔道有所牽制而不敢進。
九二,包有魚,无咎,不利賓。
卦之諸爻每言包者,包,容也,制也。容之故能制之,其義一也。二以剛中而遇初隂,能制而伏之,故曰包。有魚不利賓者,隂之義,不可顯於衆。牝雞司晨,小人預政,皆及賓之謂也。制隂者不可不知斯義。
象曰:包有魚,義不及賓也。
九三,臀无膚,其行次且,厲,无大咎。
三與初同體而相背,又居巽股之上,正臀之象。不與隂遇,又不能自止,故亦為臀无膚,其行次且。當遇之時,獨行無遇,則亦危矣。然無隂之遇,則亦不受隂之害,所以无大咎也。
象曰:其行次且,行未牽也。
未牽者病其次,且欲進而不能自牽制,與夬四牽羊之戒相發。
九四,包无魚,起凶。
四與初應,卦之所謂取女者也。初為卦主,而四應之,乃女壯而先陽者,四又烏能制之乎?故曰包无魚,言不能制之也。初曰見凶,四曰起凶,謂非顯然之凶也。凶由此見,而由此起耳。
象曰:无魚之凶,遠民也。
民亦隂類,其不能包而制之者,由其不能親而安之也。書曰:民可近,不可下。此之謂也。
九五,以杞包瓜,含章,有隕自天。
五為羣陽之主,雖不與隂遇,而有制隂之責,故其象為以杞包瓜。蓋其高大既足以容,而其堅實又足以久,使瓜雖延蔓而不可干,雖甘美而不可入,則包之之道盡矣。雖然,隂道方壯,未可以力争也,故必含晦章美,不自發露,則天時之至,彼自隕落,此制隂之道也。
象曰:九五含章,中正也。有隕自天,志不舍命也。
言我雖含章,而其脩德俟命,無時不以回天為至也。
上九,姤其角,吝,无咎。
與隂絶遠,姤角之象也。無所遇,故吝。亦无隂之害,故无咎。與九三之義同。然辭殺於三者,上在事外,三則與隂同體相近,故猶危其辭也。
象曰:姤其角,上窮吝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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